许多研究者对该问题进行过研究,常用的研究 方法是考察反应方式的频次与会谈效果和治疗效果 的相关,但是由此得出的结论却很不一致,有些结 果相互冲突,而有些没有得出显著相关 [12]。在分析 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的过程中,研究者逐渐认识到, 以往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可能存在问题,频次与效果 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并不一定某种反应方式越 多,效果就越好,还可能受到其他许多因素,如当 事人的需要、准备状态、咨询师反应质量等的影响 [12],Stiles等(1994)认为:“在极端情况下,当咨 询师对当事人的反应性十分完美时,预期的咨询师 的干预与疗效间的相关应为 0”[17]。因此,有研究 者建议摈弃使用相关设计考察咨询师反应方式的频 次与疗效关系的思路和方法,而考察与反应方式距 离较近的效果,如即时效果,或者发展出新的研究 方法来考察这一问题 [12]。目前,有研究者尝试采用 序列分析( sequential analysis)[18]和质的研究方法 [19] 来进行研究,序列分析将咨询师的反应方式与紧随 其后的当事人行为放在一起考察以检验其效果,而 质的研究对当事人进行访谈,用语言而非数字来考 察咨询师反应方式的效果。
3.1.3 咨询师的自我揭示与效果
咨询师的自我揭示是获得较多关注的一类咨询师反应方式。在Hill(1988)[12]的研究中,当事人评价咨询师的自我揭示最有帮助,而且当咨询师运用此技术时其体验水平最高,然而咨询师却对该技术的帮助性评价最低。Hill(1989)将自我揭示分成若干类型进行细致的研究发现[20],当事人认为咨询师安慰性的自我揭示比挑战性的自我揭示更有帮助,而且咨询师此时此地(hereandnow)的自我揭示和彼时彼地(thereandthen)的自我揭示似乎并没有差异。Barrett等(2001)对咨询师的自我揭示所做的质的研究表明[19],咨询师的自我揭示能导致当事人的领悟,而且让咨询师看起来更真实和人性化,这会强化咨询关系,并且让当事人感到安慰和自然,而这会让当事人感觉更好,朝着积极的方向转变,并且在咨询中更加开放和诚实,由此看来,咨询师的自我揭示对即时效果和治疗效果都有影响,它和效果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