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 Hill的新过程模型
3 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
过程-效果研究中一般包括两类变量:过程变量 和效果变量。如果按照上述对咨询“过程”的界定, 从咨询过程参与者(咨询师和当事人)的角度对过 程变量进行划分,则这些变量包括咨询师行为变量、 当事人行为变量和咨询师与当事人的关系变量。如 果换一个角度看待咨询过程,忽略咨询中的人,而 着重咨询过程中发生的事和咨询的内部机制,则可 以看到过程-效果研究中经常涉及的过程变量有:会 谈中的重要内容、共同因素、针对某种心理疾病的 专门治疗方法,等等。
按照距离过程变量的亲疏远近的不同,效果变 量可以分为即时效果( immediate outcome)、会谈效 果( session outcome)和治疗效果( treatment outcome),这三种效果变量与过程变量的距离依次 增长。仍然按照上述对咨询“效果”的界定,则即 时效果是在咨询师的某一个或一些反应后当事人的 变化,通常以当事人对咨询师反应的帮助性评价 (helpfulness)、满意度( satisfaction)来表示,也有 的用当事人的动机、体验水平等来表示;会谈效果 是一次会谈结束后当事人的变化,通常以当事人对 会谈的评价和会谈结束后的体验来表示;治疗效果 是会谈全部结束后当事人的变化,通常以对当事人 某些症状或总体状况的前后测的差值来表示[1]。
以下对过程-效果研究领域的主要研究内容和 结论加以梳理和归纳:
3.1 咨询师的反应方式( response modes)与效果的 关系
3.1.1 咨询师的反应方式与即时效果
咨询师的反应方式是指独立于谈话主题和内容之外的咨询师言语反应的语法结构[4]。它在研究中获得了大量关注,20世纪中叶开始就有大量研究探讨咨询师的反应方式与其他过程变量以及与效果的关系[12]。Elliott等(1982)对咨询师的反应方式与即时效果的关系研究表明[13],当事人认为解释和建议最有帮助,而提问的帮助最小。Elliott(1985)的研究表明[14],一般性的建议,解释和提供信息都与当事人评价的帮助性之间存在正相关。Hill等[15,16]的研究表明,咨询师的解释能够减少当事人对问题的描述,而且能够增加体验和领悟。Hill(1988)的研究表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