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入督導關係之初,督導員需要先針對諮商師之個人之諮商取向與風格進行初步的瞭解與釐清;相較於以特定諮商理論為基礎之督導理論取向,本督導模式並非以特定諮商理論取向為督導準則,而是以諮商師個人所認定宣稱之理論取向為參考架構。所以,採用本督導模式之督導員,並不以督導員自己所專精之諮商理論作為其督導之架構,而是以諮商師個人之諮商取向,及其在諮商關係及專業發展過程中之表現為督導重點,這也是現今許多督導理論與模式所著重之觀點與方向(王文秀,1995a,1995b;吳秀碧,1993;施香如,1996;徐西森,2001b;徐西森、連廷嘉,2001;劉志如,1998;蕭文、施香如,1995;Bernard, 1995;Holloway, 1995; Lawton & Feltham, 2000;Neufeldt, Iversen, & Juntunen, 1995;Steward, Breland, & Neil, 2001)。同時,督導員也有責任對諮商師說明其所採用之督導模式的基本概念,提供有關自我覺察督導模式之相關資料供諮商師參閱。亦即:一方面,先經由理論概念與實例的講解、說明,幫助諮商師從認知上瞭解自我覺察的定義、功能及其在諮商專業上之重要性;另一方面,也可建立雙方對督導之功能及目標的共識,使諮商師在與督導員互動、討論的過程中,清楚知道督導員所著重之焦點為何及其如此聚焦之原因與目的(陳金燕,1996b,1997a)。同時,為了能分別提供督導員就督導歷程之自我回顧與評估,以及諮商師能回顧參考督導過程中之經歷與所得,督導員需向諮商師告知並說明:將於督導過程中全程錄音及有關督導錄音帶之用途、保管及銷毀之原則與作法;此舉除了確保督導品質之外,亦為保障督導員及諮商師之具體措施。
圖5自我覺察督導模式之歷程與影響(修改自Chen, 1988, p.177;陳金燕,2001,頁2 及5)
進入督導增進、提升諮商師的自知之明及自我覺察提升自我覺察的基本策略:1.「彼時彼刻」與「此時此刻」的覺察2.覺察線索的偵察、體驗與解讀3.以「抽離」的角度反觀自我4.覺察源頭的探索:對象與事件5.個人價值觀/諮商取向的檢視1.諮商關係中與當事人的互動關係及其在諮商歷程中之狀態與變化2.選擇諮商取向(理論)與技術(策略)之依據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