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治疗、联合治疗 (Conjoint Therapy) 、密集家族治疗 (Intensive Family Therapy)为晚近十年来发展中治疗趋向与现代化的心理治疗方法。虽然专家们一致承认这些治疗方法尚在成长时期,但按目前发展的情势,其前途未可限量。这些治疗虽不能取代个别治疗,但其所开拓的领域,深入的心理境界和改善人际关系的功劳实非个别治疗所能及。如能与个别治疗相辅而行,必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自古以来,不论中外人士都以家庭或家族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地,尤其「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使治疗专家们被拒于千里之外,连大刀阔斧的弗洛伊特也却步不前,不敢有所作为。直到晚近,个别治疗已逐渐成熟,专家们方才敢作进一步的尝试。换句话说,去心理治疗的重点在于个人的内心(intrapsychicaspect),而现代的治疗也兼顾到人际关系 (interpersonal aspect)并发现人际关系不仅为以往所视为心理病症的历史或客观的环境,还是引起心理病症的内在条任和因素呢!当人们的内心得到改善,人际关系也随之改善,二者是并驾齐驱的。
密集家族心理治疗的建立新关系为出发点。新关系的建立,引起病者内心深处的变化,而改善病者的情况。病况的改善,又使病者不难再自动修正与他人间的关系。总之,关系的改善与内心的成熟实在互为因果。这心理健康重建的过程是以正常家族与个人间的交流和成长为蓝本,祇是在发展的步骤上以密集和跳越的方式进行罢了。
现在试将密集家族心理治疗的目标、原理、方法、治疗者当有的优长、康复的过程和标准,略加说明。
密集家族心理治疗的重点不在家族问题上,而在引起家族不宁的心理问题上。如能揭发家族成员间关系内蕴藏着的动态偏差,使之转移正常,成员内心中最奥秘的深处便会发生改变,恢愎秩序和平衡。内心井然有序,与别人的关系也就趋于适顺和正常。
寄生互生是家族心理治疗上最棘手的问题,家族心理治疗为协助成员从团体的寄生互生转变到个体独立。仔细来说,密集家族心理治疗要达到以下诸目标:(一)消除病症:虽然消除心理病症的症象只是治标不治本,但仍不失为治本的初步、(二)寻获类同的对象:用一句常语,就是说找到一位他能心悦诚服的人,作为言行生活的表率。(三)扫除障碍:在独立自主的康庄大道上,还有许多障碍应当扫除,如对自己或他人缺乏信心,自然的隐藏或镇抑都是自主的绊脚石,须要及时移开。(四)自动自发谋求出路: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提出新生的方式,即使与他人的意见背道而驰,也不怕孤注一掷,如此,不难找到独立生存的途径。(五)与更广大的世界交往:越过外界的障碍,又脱离了自我的牢笼,海阔天空,享受再生的自由,无忧无惧地与人交往,成为人类的一份子。
从治疗家的立场来说,达到复元必须经过四个阶段:(一)漠不相关的自囚阶段:在这阶段里患者与外界断绝来往,生活在自我的小天地里。(二)过度相关的寄生阶段:跨出了自我的小天地,立刻把责任卸在别人的身上,度着寄生的生活。寄生虽不是理想的生活,但已经向外跨了一步,在发展上来说,算是进步了许多。(三)个体自主的独立阶段:寄生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出于依赖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胸无成竹,无以自立,找到自己或找回自己是这阶段努力的目标。(四)心理上脱胎分离的阶段:胎儿未成熟前脱离母胎,生命不能确保:同样的理由,个体未达到最低限度的独立阶段,提早脱离赖以生存的母体,会引起很大的不安,甚至会退化到前一阶段上去。当个体开始能独立,脱离别人的保护和照顾,才感到安全无虑。以上四阶段的每阶段都有应该达到的目标,这些目标可说是密集家庭治疗,从改变和发展的观点制定的近距和中距目标,
我观是充满动力的,动态的我观与人格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许多心理上的疾病是因为我观发生偏差,密集家庭心理治疗重要目标之一便是修正我观的偏差。简单地说,我观是指对于自己一元或多元有意识或潜意识的看法。其内容包括自己的兴趣、优长、能力、喜爱、怕惧、弱点、敏感,以往的经验、道德、地位角色、外貌、身材等。所谓一元或多元的看法是指我观可能是连贯统一的,也可能是自相矛盾的,是明朗清晰的,也可能是模糊不清的,是整体的,也可能是分裂的。人会有意识或潜意识地把自己的长处或缺陷放大或缩小,这种歪曲自我的现象有许多外在和内在的原因。过去的经验,社会的压力,别人的判断,教育的熏陶都能够影响个人对自己的看法,而内心的恐惧或对自己的期望也能影响个人对自己的看法,更可怕的是把从外来加给自己的画像或个人对自己的设想作事实看待。譬如某人实际上身高五呎九吋,他希望自己有七呎二吋,只怕自己只有五呎一吋,自以为有六呎一吋。个人的身高是有形可见不难衡量,人纵使多么害怕自己是个矮子,也不论多么希望自己是个长人,事实胜于雄辩,标准尺量出来的既不多又不少,五呎九吋就是五呎九吋,人只好低头接受。至于其它的特点或缺陷就不那末简单,个人将希望作事实或将事实当作瘟疫,比比皆是。密集家庭心理治疗的目标是原璧归赵,非但个人接受自己,家庭成员也彼此接受,换句话说,就是改变不全符合真相的我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