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假设
尽管人们能够找到许多类型的社会建构主义,但除此以外,这里我们还将提到在肯尼斯·格根(Kenneth Gergen) 著作中所列举的严格或激进建构主义。下面是严格建构主义的主要缔造者格根(1994b) 提出的一些主要假设。
*无论它是什么,都不要求它该如何表达出来。
*处于文化和历史背景中的人们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他们的表达方式,而人们通过这样的方式认识世界。不是世界,也不是个体内部的遗传决定因素,形成对世界的描述和建构。这些建构是社会交互作用的结果。知识不是个体的个人财产而是社会交往的副产品。
*对世界的任何特定的解释在时间上持续的长短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是任何客观的有效性问题。当世界变化时,某种解释可能会持续下去,或者当世界保持稳定时,它可能会发生改变。尽管科学的方法论依然保持着信仰(这些信仰后来发生了变化),但是这些方法论与科学描述仍存在联系。在科学团体内,经验方法与真理断言相互联系。这些团体检验理论,从仪器、统计和其他已被该团体采纳的技术方面接受结论。他们的“程序”能产生预测。但是这种科学方法没有一个"脱离语境的证明"来宣称自己有着比其他方法或描述更确切的真理。
*语言的重要性源于其在关系模式中的作用。语言并不是世界的镜子或地图,也不是参照事件或内部加工,而是一种社会交换。语言不是人们头脑中的思想,而是没有单独意义和含义的符号的无限排列。事物的可理解性来自于重复的语词模式,而语词是从关系语境中获得其意义的。
*一个社会团体可以在其团体范围内作出评价、判断有效和无效,但在另一个团体内却不可以这样做。科学家可以评价科学家但不能评价信徒,反之亦然。任何评价都是对文化的评价,价值是文化的一部分。如果来自外部团体的评价可以被有意义地传递给被评价的团体,那么会导致“关系界限的弱化”(p.54) 。
真理断言
建构主义者(例如, Gergen,1985,1994b) 坚信,真理断言的确是这样的一些主张,即在他人可能接受关于真理的同一组语词的意义上,这些主张是否是有根据的或被证明为有正当理由的结论。(他们绕开了一些术语,例如核实、论证、表明、证明、肯定、证实、确定。)他们认为,任何知识的理论都不能用证据或逻辑来确保其自身的真实性,因为这样做会陷入循环论证:A证明B 、B证明A 。或者,如果用B证明A,人们可以用C证明B;但是我们又需要用D去证明C,这将会永无止境地继续下去。另一方面,如果经验方法使用逻辑,或者逻辑方法使用经验证据,去证实自己的主张有效,那么,它们就颠覆了自己的观点。建构主义者坚信,只有“团体的约定”是中肯的。建构主义者同样主张,对于观察和经验资料的解释会随着团体和文化的不同而变化,即使是固有的认知性知识的断言也依赖于经验的方法。因此,无法确立任何一种基础。一切解释和一切逻辑的论证都依赖特定的社会团体,在这个特定社会团体中,解释才得以产生,一旦超越这个范围,就失去了一致性或可理解性。因为我们从社会意义上建构事物,观察本身与这些建构是不可分的。因此,没有科学基础的知识是可能的。
建构主义没有否定或肯定世界以及什么在世界之外或什么在世界之内。社会建构主义本身就是社会建构的,并提供了其作为可理解性形式的观点。建构主义并不能证实自己已是比其他知识观点有任何优越性的体系,也不能设法去取代它的任何竞争对手。它寻找的仅是每种体系所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