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齐格(Danziger,1997)对“温和”或“轻微”的建构主义观点和“严重”的建构主义观点进行了区分。轻微的建构主义不仅没有宣称它拥有通向真理的道路,而且提倡包容所有那些没有侵犯别人权利的途径。意义得到语言团体的连续建构。“严重”的建构主义强调的是,产生于社会结构和人体之中的(如性别的生物基础)权力关系。权力是通过作品和制度化的社会实践的约定而产生和维持的。因此,丹齐格指出,局部的社会过程不可能为社会变革提供机会;因此,倡导多元观点的后现代主义可能无法达到其目标。
赖斯(Reiss,1993) 提倡一种“后实证论者”(postpositivist)的观点,而不提倡后现代主义观点。他赞成后现代主义否认终极真理和自主事实,但是他也反对后现代主义的完全相对论。“相对论是不能被后现代主义者接受的,因为它排除了按照科学准则搜集纯科学证据的可能性。而且,如果所有的观点都是相对的,那么就无法验证社会与个人互变的有效性”(p. 6) 。
他指出,由于要更深刻地理解世界上的某些事物,并认识到这种理解可能会随着新的视角的变化而变化,这样,关于知识的观点才得以发表和争论。他强调研究者应该提出他或她的预先假设(假设系统) ,从而使其他人能够判断这些假设以及来自于假设的结果的有效性,因为只有存在假设的语境之中事实才是这样的。
建构主义和构建主义
格根(1994b) 区分了出现于让·皮亚杰和乔治·凯利著作中的构建主义(constructivism) 和他本人所提倡的社会建构主义(constructionism) ①在皮亚杰看来,儿童同化世界但又通过认知系统顺应世界。因此,是个体而非社会团体建构了现实。凯利的个体独自建构或解释世界,但客观的世界仍然存在。因此,皮亚杰和凯利都相信独立于社会过程的现实。同样,格林纳(Greer,1997) 指出,构建主义者持有比建构主义者更为传统的观点,这种观点接受在知识的社会建构背后的现实。除了话语团体之外,建构主义者反对“心理”和“世界”可以占有现实,而有些构建主义者则假设这些实体的现实性。
构建主义者和建构主义者都怀疑存在任何“基础的”(以确定的真理为基础)普遍的经验科学,质疑知识是否是通过观察在心理上建构的。两者都认为,科学自身的方法论形成了知识,而不是发现了知识。建构主义者认为,科学方法论及其发现皆是表现在语言中的证据和推理的产物,因此,是社会“协商的”。构建主义者遵循西方的个人主义,认为知识是个体内部与生俱来的过程。对建构主义者来说,个体性属于社会关系的范畴,就像人格、动机、情绪、记忆和思维而不是心理或自我的组成成分。“人是建构的实体;从起源上看,他们是社会性的理论建构”(Stam,1990, p. 246) 。建构主义者假设了社会性因果关系,而一些构建主义者则考虑的是自由意志的因果关系。在假设语言构成了社会现实而不是仅仅作为社会约定俗成的表现而起作用方面,构建主义者比建构主义者走得更远(Niemeyer,1995) 。构建主义更重视行为的生物因果关系,但是建构主义则把所有的因果关系都归为社会过程(Hardy,1993) 。②
我们接着来看凯利的(1955/19911)“个人构建心理学”,它已经成为试图将之与社会建构主义结合起来的灵感来源(Mancuso,1996)。凯利认为,我们根据我们个人的认知结构来解释世界,而且这些认知结构为我们调节世界。正是这些中介的解释赋予其意义。在曼库西(Mancuso)的这个理论中,中介具有私人意义。个人的结构接受来自世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