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影響之發生,進而由在督導關係中發生改變之諮商師將所思所得,帶進諮商關係中影響諮商歷程與關係及諮商成效(圖5)。
結語
走筆至此,筆者對自己的覺察是:自己的思維已臨近枯竭的地步了;因此,筆者選擇放棄持續嚴肅的論述,而就此時此刻對自己現況的覺察,寫下從構思本文主題及撰寫過程中的觀感與點滴。
一直以來,對於自知之明及自我覺察從好奇、偏愛到重視,進而化諸為個人學術研究之主題,始自筆者早年在救國團「張老師」值班時所接的第一個晤談當事人,因覺察到自己當下的緊張,乃至手足無措,在當時並不清楚自己為何選擇與當事人分享當下的緊張與焦慮,但是,卻是深刻地體會到:知道自己的狀況,並在當下面對、接受它,進而做必要的處理是如此地重要,卻也是如此地不容易;也是在那時候,才開始逐漸瞭解、體會到Rogers 所說的「真誠一致」之深意。在研究所進修之際,因著對諮商理論的再次鑽研及回歸原始儒家、道家思想的摸索,讓自己看到自知之明與自我覺察之相通與相容之處,進而開始探究自我覺察在諮商專業中的意涵。
從定義、功能、提升策略、訓練方案一路走來,筆者試圖將多年來對此議題之思索與實踐做一個統整,將這些在諮商專業中,彼此相關、相連,更是相互影響的人與關係串連起來,形成一個整體的脈絡與系統。以自我覺察為軸心,人的部分有當事人、諮商師與督導員,關係的層面有諮商關係與督導關係,覺察線索由身軀、感官而至行為、情緒、認知,內在經驗則涵蓋了個人特質、家庭因素、社會影響及文化形塑,佐以文字的陳述與圖像的解說,最後,終於成就了展現於讀者眼前的這篇論述。
此時此刻,讓筆者深感如釋重負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本文原應在1999年完成的,然因家中突遭變故,又逢百年少有的921地震,除了安頓自己的身心,更涉入了災後的心理重建;這一擱置,便是兩、三年歲月的流逝,期間,雖時刻牽掛於此,卻總有干擾起伏,心緒未能清明沈澱,思緒也難見條理;而今終得完稿,也算是對自己一個圓滿的交代。當然,筆者此刻的圓滿與自我交代,卻無礙於讀者及專業同道對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