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的特殊性──每个家庭都不一样
大部分有关「家庭」的定义,都强调依血缘或誓约所组成的小团体,但即刻浮现脑海的是,那些远离传统概念定义下的例外状况,它们又该如何定义、归类呢?什么样的字眼可以囊括所有的可能性?
家庭:组成份子包括父母与子女的团体。
例外情况:彼此相爱,共同生活了几十年,却没有子女的夫妻呢?
家庭:一群有血缘关系的人居住在一起。
例外情况:再婚父母,加上继子女的混合家庭(blended family)呢?
齐布兹(Kibbutz,以色列所推行的一种合作农场,也供居留的地方)的家庭将界限扩展到整个社区。摩门教的家庭常包括一个男人、四个太太和所有的子女,他们认为自己是一个核心家庭,不理会社会学家或国家的看法。拜现代生物科技之赐,家庭可以包括一对夫妻以及透过试管、代理孕母的子宫所孕育出的亲生子女。有一个例子,一对女同性恋伴侣被女儿的生父告到家事法庭,她们的女儿就是由这位也是同性恋的男人捐赠精子,经过人工受孕生出的。女儿两岁大时,捐赠者提出诉讼,想要争取监护权,结果法官认为,对孩子最有利的作法就是不颠覆她对家庭的观念,而判定这个小女孩已经拥有「双亲」。
「家庭」到底是什么?社会学家昆兹(Stephanie Coontz,1992)会说,那得要看是在哪个年代、哪个文化下定义的「家庭」。家庭,永远是大团体中的某个小部分,特别在某些特殊历史阶段更是如此。
家庭常模随时代变迁
现代人所谈的「家庭」通常指的是核心家庭。不过,根据社会学家史东(Lawrence Stone,1980)考察发现,两百年前的英国家庭是以大家族为主,极少见到核心家庭。18史东提到,在那个时代开放性的直系系统下,他们对婚姻的看法,关心的是双方财产的结合以及家族血脉的延续,双方是否意气相投就不是那么重要。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法国拿破仑时期。皮尔里维(Pierre Riviere)父母的婚姻契约,仍然可见这种建立在经济基础考量的婚姻关系。子女就跟土地和牲畜一样,都是婚姻关系中的一部分资产(Minuchin, 1984)。
今日,家庭的两大基本任务──养育子女及夫妻间的情感支持──在那个时代是整个家族体系的事情。按照史东的说法,当时的夫妻关系一点也不重要,如果夫妻之间能够滋生爱慕之情当然最好,不过如果两人没有任何情感,也没有人会认为这是失败的婚姻!
现今,大家将妇女对子女的照顾视为基本,甚至是本能的表现。不过,法国历史学家巴登特(Elizabeth Badinter,1980)认为,几世纪以前根本没有所谓「母性回应(maternal response)」的概念,当时,孩子习惯被带离父母身边,婴儿时期由奶妈负责照顾,儿童时期则被带去当学徒。造成这种疏离关系的原因,据她的解释是,许多孩子在婴儿期就已夭折。直到现代社会初始,婴儿和儿童的死亡率仍然居高不下,真心爱一个孩子常被视为不智之举!史东也指出,中世纪的父母常常把好几个孩子都取相同的名字,希望其中有一个能长大成人。
随著社会的都市化及工业化、卫生条件的改善以及科学革命带来的医疗进步,核心家庭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型态。当欧洲社会开始改变,家庭常模也跟著变化。到了十八世纪中叶,核心家庭成为中产阶级所接受的理想型态。人类有始以来第一次将夫妻间的依赖以及养育子女,视为核心家庭的两个重要任务。史东推测,这个改变大概花了将近两百年的时间。
此外,现代核心家庭所要求的自主性与权威性也是近代的产物。二十世纪之前,社区一直扮演较积极的角色,处理我们现在所认为的家庭事务。殖民时代的美国,如同十七世纪的欧洲,现代人认为的私人事务,如不守规矩的孩子、辱骂丈夫的妇人等,在当时都直接交由社区处理。处罚的方式可能用木块教训告密者,或使用浸水椅处罚辱骂丈夫的妇女【译注1】。
殖民期间,法律,如同宗教和习俗般,对於家庭事务也是相当关注。19一个遭受先生虐待的妇女,理所当然要回到丈夫身边,以维护社会秩序(Skolnick,1991)。同样道理,法律也认定妇女和儿童必须服从先生╱父亲或监护人的控制。此外,男孩会随著年龄增长在法律上逐渐成为一个男人。至於妇女的地位,英国一位具影响力的学者威廉.布莱克史东(William Blackstone)曾就法律的观点表达其看法,他认为,先生和太太是一体的,而先生正是这个个体的代表。
我们讨论这段曲折的历史过程,是因为作为家族治疗师,应该了解不同历史脉络之下的家庭是不一样的。想像一下,我们经由时光隧道,分别治疗殖民时代的美国家庭以及十九世纪法国皮尔里维(Pierre Riviere)的家庭各会是怎么一回事(Minuchin, 1984)。在不同时空穿梭的治疗师,必须配合他所登陆的地点和时代,调整他对家庭的看法。同时,不同的时代与文化,对治疗的需求与目标的期待也各不相同,因此治疗师必须审慎评估以往他所认定的家庭规范。
公共政策对家庭角色功能的形塑
一些勇於探索的治疗师可能特别关注各个时代形塑家庭的那股巨大力量,特别是那个时代的公共政策。举一个例子,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的法律会随著国家的需求而跟著调整。为了符合马克思主义者的女性主义思想,早期法律视婚姻和堕胎是相对的平等主义,但在一九三○年代人口逐渐下降时,这项政策就变得比较不适用了(Bell & Vogel,1960)。唐斯勒(Jacques Donzelot)撰写的《为家庭制定政策》(Policing of the Family,1979)一书,也探讨法国的类似现象。当工业化需要稳定劳动力的需求,支持家庭持续存在(以及伴随的人口成长)的机构就出现了。同样地,当法国建立海外殖民地时,以家庭为中心的博爱社会变成普遍的现象。养育子女的议题不只得到医师和教育人员的关注,也获得政治家罗贝斯比耶【译注2】等人的重视;他们质疑婴儿交给奶妈照顾的措施,并加以戕伐攻诘,於是政策内涵也跟著逐一改变,这种现象不只反映家庭的实际需求,也回应了政治当权者的意图。而公共政策对於当今的美国家庭也产生一些冲击,不过才几年之前的家庭组成模式,就已经不能适用当今的状况!
九○年代以後的家庭
20未来的家庭会是什么样子?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会改变」。家庭就跟社会、个人一样,也必须随著变化的环境而改变。若是急於把适应性的改变视为是偏差或病态,必是一种歇斯底里,绝非历史结果或理性判断。
社会心理学家史考尼克(Arlene Skolnick)提到牵动一九九○年代以後家庭变迁的三个可能的原因。第一是经济方面,举个例子,从工厂到办公室的转变,意味高所得蓝领工作正在消失,而低所得的粉领工作日渐增多。这样的转变伴随著大量涌入职场的妇女。以今日的经济条件来看,妇女没有待在家中的权力,即使她们希望如此,也很难如愿。妇女外出工作对家庭所造成的冲击,再加上女性主义思想的影响,过去所认为的理想婚姻已经改变了,朝向比较平等的方向。
影响家庭变迁的第二个因素是人口统计。在高科技社会中,养育子女成为经济重担,因此,子女人数显著下降,家庭结构越缩越小。两代以前的父母经常期待家中儿女成群,今天的父母只希望倾全力栽培一、两个孩子。同时,人类的平均寿命不断提高,人类有始以来第一次可以期待「活到老」。因此,即使子女的「儿童阶段」不断拉长,不过一对夫妻完成了为人父母的亲职之後(当然,他们也必须同时照顾年老的父母),仍然有很长的时间可以生活在一起。
第三个因素是史考尼克提到的「心理知识高阶化」概念(psychological gentrification),这对家庭也有深远的影响。由於教育程度提升,休闲意识也跟著增加,美国人越来越注重内省,更关心自己的内在经验;更重要的是,他们相当关注自己与家人、同事之间的情感品质。这种强调温暖与亲密关系的态度,对於家族治疗的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其中一部分原因在於,家庭生活不再仅仅只是社会角色,更是提供情感连结、幸福与成就感的园地。因此,对一个先生╱父亲来说,已经不可能只是单纯担任生计的21供给者角色;妇女也不能只藉由烹饪功夫,证明自己是称职的妻子;至於孩子,也不再只是乖乖听话就够了!大家对於家庭所能提供的功能有更多的期待,当这些期待不能满足时,所谓的家庭问题也就跟著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