谘商员与当事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与性关系。Stake 和Oliver(1991)认为有关治疗者与当事人间不当性关系的问题是过去20年来,愈来愈受关切的专业课题。美国谘商学会伦理委员会的副主席(co-chair)Jorge Garcia也指出对当事人的性骚扰与性亲密关系是目前愈来愈常见的伦理问题(Marino, 1995, April),事实上从历年来的调查结果显示,确实也透露出此一问题的严重性确实存在(Akamatsu, 1988;Holroyd & Brodsky, 1977;Pope, Keith-Spiegel, & Tabachnick, 1986;Pope , Levenson & Schoenfeld, 1979;Pope, Tabachnick, & Keith-Spiegel, 1987; Sell, Gottlieb & Schoenfeld, 1986;Stake & Oliver, 1911)。此如在时间较早的Holroyd 和 Brodsky的1977年调查中,与当事人有性的接触(erotic contact)的治疗者,男性为占10.9%,女性为占1.9%,而承认与当事人有性交行为(sexual intercourse)的治疗者,男性为占5.5%,女性为占0.6%;在Pope、Keith-Spiegel和Tabachnick的1986年调查中,自沉与当事人有性接触的治疗者男性约占10%,女性为占2%;至于在Stake和Olver的1991年调查中,与当事人有性接触的治疗者,不分性别比例约在2.2%(不包含接吻)到7.3%(包含接吻)之间。光从这些数据看来,就足以让人心惊胆颤了,一般而言,性亲密的行为较常发生于男性治疗者与女性当事人之间。
研究报告指出,在治疗者与当事人之间发生性亲密街处的结果会造成对当事人负面的影响,此等伤害包括会增加当事人的焦虑、抑郁、罪恶感、空虚感、社交疏离、性的混乱、压抑的愤怒、失去自信与信任别人、认知上的功能不良、身心正方面的失常、药物滥用,甚至有自杀的危险(Bouhoutsos,Holroyd,Lerman,Forer&Greenberh,1983;Fedman-Summers&Jones,1984;Stake&Oliver,1991)等。由于此等治疗过程中性亲密的双重关系会带给当事人许多可能的伤害,Pope称之为治疗者对当事人的性虐待(sexabuse),并为文义正辞严的对一些似是而非。为此等行为粉饰的看法加以导正。Cloeman和Schaefer(1986)则描述此等行为会造成对案主包括心理(psychological)层面,内隐(covert)层面到外显(overt)层面的虐待。总而言之从历年的文献看来,对于治疗者谘商员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