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荒謬的,例如將人比作狼,國家比為機器等,但它也是提供我們思考其意義的起步。
三、它的意圖是可以被理解的,亦即兩個指涉系統間呈現的荒謬程度必須加以控制,因為它不但可做為探究未知的指引,也是誤入歧圖的根源,任何未加警覺的隱喻都可能變成一種迷思。
四、它必須意識到以「有如」、「好像」作為連繫,此為隱喻與單純描述的不同點。
黃耀漢(民81)從中國寓言的角度分析,認為中國寓言分為破與立兩大類,前者指破斥,亦即揭露現象的黑暗與嘲諷人心的醜陋,透過寓言從反面來疏通黑暗與醜陋,讓我們引為殷鑑,後者則是從正面的角度點醒人的反省自覺,進而體悟生命或文化理想,余德慧更進而將以上兩大類分為(一)揭露現象、(二)嘲諷人心、(三)教育勸誡及(四)哲理寄託四部份。
參、隱喻在諮商中的應用
一、關於個案
在諮商中,個案所使用的隱喻常被視為重要的診斷參考。Strong(1989)認為對諮商員而言,個案無意識中所表達出來的隱喻是最有價值的,可以視為瞭解個案現象世界的重要管道。Hallock(1989)進一步根據神經語言學的觀點提出,不僅要留意個案的隱喻,更應觀察個案表達隱喻時所使用的儲憶系統,而在隨後的晤談中,諮商員亦應配合個案的儲憶系統。
個案不只用口語表達出這樣的隱喻,如果用心觀察,許多非口語行為也是個案表達隱喻的方式,如姿勢、音調、動作、筆跡穿著,甚至身心症狀等。個案會無意識及隱含的以一種隱喻的方式表達他的問題,如個案說他快被生活「壓」得喘不過氣來,表示他正背負著許多他人期望在肩上。觀察個案所用的隱喻可以瞭解個案的現象世界,及個案如何看待他的問題。
如何辨認個案在使用隱喻?Strong等人進一步指出,經由隱喻,個案呈現其面對生活、治療、治療師的困惑、害怕、期望、掙扎、應對方式,而由於隱喻的出現,是個案有一些不易或不便直接表達的情緒經驗,而個案正在與其抗拒接觸,因此往往會重複出現。若要善用隱喻,諮商員應仔細聆聽個案,觀察那些重覆出現的語詞,以及個案是如何描述他的困擾,以便找出最適當的細節與表達時機。在筆者的個別諮商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