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出在受督者,以迴避自身不適任的可能,更讓不適任的督導可以繼續生存。
7.由制度引出的權力空虛
很有意思的是,連文與卓文都提到受督者會焦慮,卻沒有報導督導者是否會焦慮?督導難道不會焦慮?也許不是不焦慮,而是經由某種制度因素將焦慮轉變為心虛,而心虛的外顯則是威權(強調督導的檢核評量責任、責備受督者態度動機不佳,對受督者的講解多於親身示範等等)。其中的制度因素可能來自義工機構與專業機構在制度上的三點差異:(1)義工機構中的督導和專業機構一樣,都需要經過督導訓練,但義工機構通常還要經過「實習督導(4)」的階段,而專業機構的督導則往往沒有經歷督導實習就直接成為督導。(2)義工督導通常因為不具諮商相關科系背景而較願意承認自身能力不足,但專業機構督導對於受督者而言,不是學姐/長就是老師,在先天身份上就變得比較難以向受督者承認自身的不足。(3)義務諮商員面對不適配的督導時,心中總有個最後法寶,就是「了不起不當義工」,可以隨時離開,因而增加了心理上的自由度,但是專業機構中,受督者與督導往往有著某種被迫與難以輕言離開的心情,受督者很難因為與督導不和而放棄實習或有薪職位,督導(尤其是用高階研究生擔任督導)也容易因為課業要求而不得不當督導,因而,專業機構的督導很有機會因為此三項制度因素而發生:一開始因為連擔任督導工作本身也是身不由己而增添了許多心理上的不情願,接著又因為沒經過實習所以空有理論卻不真的會當督導,最後則因為身份關係拉不下臉承認不足,因而在外表上會使用強化督導威權的方式來掩飾內在心虛,或藉著指責受督者「態度不佳」、「意願不足」來迴避自身的權力空虛感。
由以上差異可看出,相對於專業機構,義工機構的督導工作顯現出來的不是心理師法概念下,因為學歷差距而有的「次等」與「拒絕往來」,反而是更多在地經驗反省與體制—權力的重建構,這種從以在地經驗為重的反省觀點,和思索體制與權力關係的角度,通常不涵涉於傳統諮商教育體系中,因而常成為專業機構為了嚴守「專業」二字而容易忽略與避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