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開始從不同的角度思考心理師法與諮商專業的意義,讓我們對諮商專業與體制的關係有了更深入的省思:心理師法排除大學畢業生,換個角度看,也是心理師法放過大學畢業生,讓輔導系大學畢業生可以跳脫窩居諮商室的工作形式與以學校為主要工作場所的諮商傳統,當心理師法因為規定了共同21 學分而嚴重阻礙各校碩士班的特色發展,大學部反而可以無所阻礙地自由創造個別的特色。以銘傳大學為例,如果我們能結合銘傳一貫的管理長才,讓銘傳輔導系的學生可以成為具有良好行政管理能力的輔導人才,或是讓修輔導輔系的學生成為具有輔導概念的管理人才,則除了醫療院所與學校外,只要與人有關,只要有對人發揮影響力的需要,都可以是我們學生發揮的場所。從這個位置回觀心理師法涉及的體制影響,更能看見當心理師法規定只有碩士以上才能報考,意味著諮商工作將逐步走向菁英化,並與在地文化脫節,高學歷諮商師對於收入與工作環境的期望,容易使他們拒絕進入許多物質條件不足卻深具關懷意識的基層與弱勢組織;諮商工作的被動協助習慣亦使他們難以適應需要主動出擊、積極表現自我的商業競爭世界;諮商訓練連同心理師法一貫毫不懷疑地移植美國經驗,容易使他們缺乏瞭解與在地經驗結合較緊密人群的知識脈絡(如非城市地區、低學歷、文化弱勢者);聚焦於個人心理的諮商教育內容,更使他們不善也不樂於擔任需要折衝協調體制與各方利益群體的組織行政工作;個別諮商強調啟發當事人自我覺察與自由意志以促成改變的論述基模,亦明顯偏向高學歷與高社經文化階層的思維方式,隱含著對非此階層者的忽視甚至歧視。凡此種種意味著,諮商教育不僅需要把理論教熟或技巧學透,還需要回身反省這些理論與技巧背後涉及的文化與歷史脈絡,以及諮商教育如何藉由體制設定影響諮商學生的思考與行動。
具有文化反省的督導模式
從文化反省的角度看上期的五篇督導研究,特別讓我喜歡的就是陳金燕老師所提出的「自我覺察督導模式」(以下簡稱陳文)。翻開大一的諮商概論教科書可以看見,美國在1980年有250種心理治療的派別方法,到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