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以来,超级女声、我型我秀等节目中产生的新派青春偶像成为青年人狂热追逐的对象。这似乎并不是新现象,因为无论是在香港,还是在内地,对明星偶像的追捧都在青少年中普遍存在。对明星生发出崇拜的感觉,是一种自然的心理,因为偶像满足了我们的幻想,通过追逐偶像,青少年为自己找到了先锋前卫的引领者,自我也得到了认同感。但是,对偶像的崇拜经常使青少年脱离实际,那么,我们何不把对偶像的崇拜之心,化为学习榜样的动力呢?如何积极引导青少年化偶像为榜样,变狂热追星为批判接受,是我们当前社会应该关注的重要话题。
偶像有种“光环效应”
崇拜偶像的心理会导致狂热的个人崇拜及个人的自我迷失,也就是说,当我们在崇敬某个偶像人物时,我们不可将其舞台、歌坛、屏幕、竞技场或讲坛、书籍中的形象过分美化或夸张,那样会使他(她)脱离其生活中的真实形象而成为个人心目中的一尊神。一个偶像人物一旦变成了神,则很容易导致其崇拜者的盲目和狂热的追逐。其结果是,人们不但会情迷于偶像人物的外部形象而不得自拔,也很容易自感渺小无比。
青少年之所以沉湎于追星,对偶像情深意切,是认知中“光环效应”的作用。“光环效应”指个人在敬仰他人过程中所形成的夸大了的社会认知。这种社会认知会使人对其偶像形成一种强烈的心理定势,把他(她)身上的一切都看得尽善尽美,即使他(她)有什么缺点,也会被淡化。这个认知本质上就是一个制造神话的过程,就好比在偶像的身上镀上一层又一层的金边,使其愈加金光灿烂,光彩照人。
要追逐偶像的精神境界
笔者多年对青少年偶像崇拜的研究,发现有表层性欣赏与实质性欣赏之分,其中前者欣赏偶像的形象(如容貌、身材、发型等)和流行特征(如服装、动作等),并从中获得最大的精神享受,后者欣赏偶像的人格(如性格、为人等)和气质特征(如举止、风度等),并从中获取最大的精神享受。这两种方法,一个重表,一个重里,一个重欣赏,一个重认同,反映出个人在偶像崇拜中的不同取向。
一般说来,青少年在最初崇拜偶像时,往往会采取表层性欣赏的方式。但欣赏一个偶像的外部特征,充其量只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及模仿,却不能促进一个人的自我成长。而认同一个偶像的内在特质,会推动一个人去积极辨别偶像身上那些有利于个人成长的特征,从而把偶像所代表的精神内化为自我成长的动力,这实质上就是将偶像化为了可以学习的榜样。在心理学上,这叫做强化“榜样化偶像”认知,它是社会心理学的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
通过多年的研究,我得出一个结论:偶像和榜样之间没有绝对的分界线,他们其实是一个蜿蜒不断的连续体,偶像有榜样的成分,而榜样也有偶像的光彩。由此,我主张青少年要学会多元化选择偶像,这当中既包括明星偶像,也包括杰出人物榜样及身边的亲朋好友等。这样做会促使青少年学会从不同人身上吸收有利于个人成长的成分,并把偶像当作人生的榜样来学习,而非当作神明来供奉。
将“天王”变为“华仔”,更值得崇拜
为验证上述理念,我最近做了一项有关刘德华的实验研究。我提供两种信息:成就与魅力。成就包括刘德华的个人奋斗、事业沉浮及成功人格特质的信息,后者包括刘德华的个人财富、声望及事业辉煌的信息。我的研究分别在香港和深圳的中学进行,共取得香港中学生样本1651名,内地中学生样本773名。
研究发现,两地被试者对刘德华的成就的崇拜都超过了对其魅力的崇拜。另外,当我向学生们展示刘德华的成就时,两地学生都增加了对他的好感:香港学生表现出更多的崇拜,并有向他学习的动力与想法,内地学生则对刘德华的亲密感大大增加。而当我展示刘德华的魅力信息时,两地学生效仿刘德华的意愿都明显降低,与偶像的亲密感也不如前。
可以看出,去掉了光环的刘德华比浑身闪光的刘德华更加可爱,因为青年人从其身上找到了自我成长的动力。总之,关注于成功人物的内心世界,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的理念、气质、性格,是对偶像的正确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