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现状:我国的精神社区防治工作,是从1958年全国第一次精神病防治工作会议(南京)之后开始起步的。会议决定在南京、上海、北京、湖南和四川五个地区负责对全国培养人才,制定规划,建立精神病防治机构,重点在于对重性精神病的防治管理。要求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和预防复发。从此推动了我国社区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进一步建立了由卫生、民政、公安部门为骨干组成的精神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依靠初级卫生组织,开始在城乡建立精神病三级防治网。这一阶段全国城乡出现了不少社区精神病防治机构。1986年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会议,不少省介绍了具有地区特色的精神卫生机构的模式,促进了精神卫生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发展。“七五”规划明确提出发展社区精神卫生的方向。在城市推广以专业机构为中心的三级防治组织,提倡基层卫生组织和精神卫生服务相结合的形式,或以社区为中心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在农村建立精神卫生三级防治网,开展家庭社会防治工作。此外,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家庭结构、人口结构改变,人类预期寿命延长,生活事件和各种心理卫生问题增多,要求精神卫生服务必须从对精神病的防治扩大到预防和减少心理卫生和行为问题的发生,把开展社区精神卫生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在“八五”期间,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992)在全国64个市、县7000万人口、70多万精神病人中进行精神病防治康复试点工作,收到了十分显著的成效。在“九五”规划中提出扩大试点,又新增加136个市县,在覆盖2亿人口、200多万精神病人的200个市、县对120万严重的精神病人进行综合性的康复医疗。使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稳步发展。⑵展望:我国社区精神卫生工作,近年来日益受到各级政府与各界人士的关注,世界卫生组织亦给予多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国内已形成了城乡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模式,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已初见成效,但各地发展仍不平衡,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模式尚待巩固与推广。大力推广社区康复,成为初级卫生的工作内容之一。各级精神卫生机构应设社区服务科,区县精神卫生机构应以社区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全三级防治网,大力开展工疗站(组),看护组和家庭病床等服务形式,逐步实现对精神病人社区的划区管理。对致残率较高的精神分裂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