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精神的社区防治是病人增加的需要。精神病程长、治愈率低、复发率高,患病人数逐年积累增多,精神科病床虽不断增加,仍然不能满足病人增长的需求。1989年统计全国精神科病床数比1985年增长近一倍,达11.4万张,平均每10万人口10.4张,仅占各科病床4.4%。十几年来精神科病床虽不断增加,但到1996年仍仅占全国各科床位数的4.56%。根据全国7个单位流行病学调查(1993年),各类精神病时点患病率为11.18‰比1982年全国12个单位的调查10.5‰有上升趋势。因此,精神病人的治疗决非单靠发展病床实行住院治疗所能解决的。况且,许多病人因受经济制约,尚无条件住院治疗。
2.开展精神社区防治是为病人回归社会创造条件的需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精神病人传统的管理模式受到冲击,许多学者提出了长期住院的弊端——住院综合征。病人因长期住院而隔绝正常的社会生活,从而导致精神衰退,丧失劳动能力成为精神残疾。实践证明,大部分病人在急性期症状控制后,回到社区生活中,并得到相应的康复服务,完全能够继续提高疗效,适应正常生活,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因此,发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促进病人的全面康复,为病人早日回归社会创造条件。世界卫生组织极力倡导发展以社区为基础的精神卫生方向,包括预防、评定、治疗和心理社会康复,同时也是人人享有初级卫生及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具体体现。
3.开展精神社区防治是谱变化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和生存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就医观念和身心健康的认识也随之发生改变。社会发展的同时,竞争越来越激烈,对精神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过去受经济条件和对精神认识水平限制,很多精神患者不能及时接受治疗而长期得不到医治。近年来由于经济收入增加,对生活质量的要求提高,尤其对精神的认识水平有所提高,能及时带各类精神患者到专科医院治疗,更多的轻症精神患者也主动接受治疗。因此虽然近10年来精神的患病率呈上升趋势,特别是抑郁症、精神分裂症上升更为明显,但住院病人中精神分裂症所占比例减少,这正说明对社区防治工作的需求更高、更多了。社会愈发展,竞争就愈激烈,由各种生活负性事件引起的心因性精神障碍就愈多,开展和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