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社区防治工作是临床精神病学与某些公共卫生学工作的结合。做好精神社区防治工作,必须争取社会支持,动员社会力量,并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协作。
1.面向全社区人群,实行全面精神卫生服务。精神卫生机构设在各城、乡社区之中,便于病人就近就医。尤其对于一些拒绝就医病人,更提供了方便条件,对尚未形成精神的心理、情绪障碍者,也能及时给予咨询指导。
2.连续和全面的服务功能。与过去的单纯住院医疗不同,社区精神卫生对每一个病人可以做到连续服务。如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早期发现给予门诊治疗,严重时可住院或在日间治疗中心或设立家庭病床开展系统药物治疗。急性期症状控制以后,又可在社区门诊继续维持治疗。病情缓解者可到工疗站进行社会劳动康复,还可以受到居委会监护网的照顾。
3.根据社区病人需要,开展多种服务。社区内可以根据病人需要设置多种类别的服务项目,如少年儿童行为指导,老年精神卫生,心理生理的联络会诊,神经症和精神诊治,指导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康复,精神发育迟滞的特殊教育训练,情感障碍的危机干预等。
4.组织多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社区精神卫生工作需与其他卫生、教育、民政、残联和劳动等部门密切配合。比如针对精神发育迟滞的教育与训练,就涉及社会的许多领域,如儿童心理、弱智教育单位,和福利工厂的技术培训。精神分裂症病人的康复则需要医护人员给予职业训练和安排复工或就业等一系列工作。儿童精神卫生也离不开教育、心理、家庭、社会各方面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方可取得效果。5.争取社会支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做好社区精神卫生工作必须争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如公安、民政、残联、教育、劳动、经委、计委以及财政等部门的支持。还要动员病人家属、邻居、单位、街道以及基层组织、福利机构、人民团体如妇联、康复中心等的热心参与,形成一个致密的网络,才能使有限的人力和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