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W.奥尔波特也阐述了麦独孤与达尔文主义的关系。他说,“从笛卡儿以后,官能心理学家肯定和区分了人的官能,但是他们的奋斗没有导致有关这些能力性质的系统讨论,从而发挥其在社会上的效用。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说改变了这个局面,使我们有理由相信一切行为、动物的或人类的、个体的或社会的都依靠大批本能的进化,促成物种的生存。博物学家受了达尔文的启发,立即开始为动物本能编制目录,不久以后,心理学教科书较欠考虑地罗列人类动机的基本单位的名单。但这样就需要由麦独孤来体会达尔文主义的涵义,建立从本能假设为基础的一种有完满连贯性的社会心理学。”奥尔波特接着征引了麦独孤的本能定义如下:“一个本能是一种遗传的或先天的心物倾向,决定那有此倾向者感知和注意某一种类的客体,在感知时,体验着某种特殊情绪的激动,和对它作出某种特殊样式的动作或至少体验着这种动作的冲动。”奥尔波特说,“我们如果对这个定义逐字予以充分的理解,就可以概括他的社会心理的整个体系了。”麦独孤的本能心理学和詹姆士的本能理论也不无联系。欧洲18世纪的哲学家认为动物的活动决定于本能,人类的活动决定于理性。但詹姆士不以为然,在他看来,人的本能数目较多于动物。只因人有记忆而又长于反思和考虑,每当一种冲动来临时,就会根据过去的经验,预知其结果,而加以裁制。即就稍能记忆的动物而言,它们的本能动作在重复一次以后,也不是完全盲目的,何况于人呢。所以人的本能虽多而不显。
但是麦独孤也不完全同意詹姆士的观点。他说:“那些把本能仅仅看作神经系统中运动机构的人宣称,个体习得的机构或习惯实质上与先天构成的所谓本能的机构完全一致。因此,有些人把习惯说成本能,把本能说成先天的或种族的习惯,本能和习惯的差异只是一种历史的或发生学的差异。一旦认识了本能促成行动,他们就主张或设想习惯也有相同的动力,促使我们努力进行活动。我们知道詹姆士也采取这个观点,认为本能基本上是来得短促的,是仅用以形成习惯的,成年时习惯就取代本能了。这个习惯也有动力的观点到了吴伟士教授手里就得到了最清楚而一贯的说明。他用一个合宜的术语“驱策力”标志本能的动力,以为每一本能驱策行动,有驱策力,所以一个活动的习惯也能驱策行动,有相同的驱策力。这个观点,我是不能接受的。”
他接着征引了人们所有习惯的活动,如打字、弹钢琴等。他说:“这种习惯,不管它如何熟练,能形成一种驱动力吗?转化为一种动机或不易控制的行为的冲动吗?能产生一种持久的嗜欲吗?或其本身就是目的的源泉吗?对这些发问显然要应之曰:否”。
三、情操
但是麦独孤本能说的困难在于对人的道德行为的解释。他的本能心理学以为每一本能都各有相应的情绪,例如怒与攻击,怕与逃避,柔情与父母性本能等。为了由个体心理学转入社会心理学,麦独孤便采取了香德(A.F.Shand)的情操说,以为情操不同于情绪,情操是“以某一客体为中心而组成的情绪倾向的系统,而自我情操则尤其受到了他的重视。因为它是走向社会心理学的“敲门砖”。是解释道德行为和意志决定的重要关键。
试以下列若干种道德行为为例。他说:“如当饥渴得要死时却将面包和水让给别人,说‘他的需要比我迫切’;受人迫害时,却宽恕了他,胆战心惊时,却坦然处之;又如在受性的引诱时,却不为所动。”我们对这些人际关系的道德行为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