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愿父母双全、家庭和睦、生活幸福?可是,正像无法选择自己的生身父母一样,我们也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生活,无力制止他们为解决感情危机已经做出的离婚决定。
家庭的完整、幸福,是每个青少年的良好愿望。在父母做出最后决定之前,一切还来得及。我们虽未成年,但已长大,有了一定的分辨能力,这时,最重要的是搞清楚父母要离婚的真正原因,然后,以最大的爱心,尽最大的能力,帮助父母做出正确的抉择。假如父母一直感情不错,因一方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一时糊涂,做出了对不起另一方的事,现已有歉疚、悔改之意,而另一方不予原谅,执意要离婚;或一方“鬼迷心窍”,想与“第三者”结合,又割舍不下妻儿,内心矛盾重要;或父母双方彼此误会,缺乏沟通或不愿沟通,“冷战”多时,为寻求解脱而离婚,等等。这时,孩子出面做工作可能比任何人做工作都更有效。因为孩子是父母感情的“润滑剂”,是维护家庭的纽带。对于第一种情况,应劝父母中“得理”的一方冷静下来,“人非圣贤,孰能无错”?看到以前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的份上,“得饶人处且饶人”。想信他(她)经过这件事后,会更加珍惜夫妻之情,亲子之爱,会加倍地补偿家人的。草率决定,伤害了双方的感情,离异后的生活未必比现在轻松。相信你的父(母)会心有所动。对于第二种情况,除了劝有过错一方“迷途知返”外,不要和“受害”一方共同努力,做“挽救”工作,不能把他(她)向外推,而是以亲情感化他,使他不再执迷。对于父母之间有误会的,应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开心中的“疙瘩”。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想要父母和好,都应好好地表现自己,让父母为给这样一个懂事的孩子一个健全的家,为了父母自身的幸福,不计“前嫌”,“握手言和”。
做劝解“挽救”工作也是一门学问,必须恰到子好处。对自尊心极强的父母,不要指望从他们口中知道离婚的真相,只能靠你从平时的观察中去“猜测”,有些工作需暗中来做。
有的父母三天两头争争吵吵,但大都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然而,一旦争吵“升级”,就可能危及家庭。这时儿女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做父母的工作,使他们减少争吵的次数,渐渐恢复平静。比如,在他们心情好的时候,和他们一同探讨解决一些小事的办法。刚刚闻到点“火药味”时,想办法别让“战火”“燃起”。可以明确地告诉父母,他们的争吵使你无法做功课,他们的争吵已经伤害了你对他们的感情。只要父母双方还有过下去的愿望,只要他们还爱自己的孩子,相信他们会有所改变的。千万注意,不要介入父母的争吵,更不能向着其中的哪一方,去攻击另一方。因为夫妻之间的矛盾外人很难说得清楚,无法辨别谁是谁非。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一个孩子。弄不好,反会“火上浇油”。
当一切努力都失败以后,就尊重父母的决定。父母所做出的决定,一般都经过了深思熟虑,自有他们的道理。父母之间的感情问题,远非你这个年龄原人所能理解。或许父母的结合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两个人根本就不曾相爱;或许原有的感情早已荡然无存,仅仅是为了孩子、为了面子,硬要生活在一起,这对父母、对孩子都是一种痛苦。有时,还需要由孩子劝说他们早日结束已经死亡的婚姻,促使他们做出决。这对孩子来说,似乎不近人情,谁愿父母离异?可是,为了父母今后的幸福,应该这样做。
接下来的事,就是要在父母之间做出选择--跟谁生活在一起。假如父母中有一方平时就对你漠不关心,或者父母离异的主要过错在他(她),你因此而不原谅他(她),那就毫不犹豫地选择另一方。在父母都很爱你,而你也同样爱他们中的每一位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选择就不容易了。因为,无论选择了哪一方,都意味着失去与另一方的长相守。这时,就要考虑是谁能使你生活得更好,对你的成长更有利,包括父母的为人,对家庭、儿女的责任感,精力、体力,抚养儿女的能力,还有上学方便与否,等等。
当父母双方都能冷静地面对离婚这一现实的时候,应与你一同商议今后如何保障你的权益,首先,尊重你的选择,对与你生活在一起的一方给予财产分配上的优惠、照顾。其次,商量另一方定期看望你的时间,与你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不能以任何借口予以拒绝。也许父母认为你还是个孩子,他们有权决定把你判给哪一方,或者双方都争着要你。你应当向父母讲明你的选择。他们不予理睬,可告诉亲友、老师,请他们出面与父母谈,必要时,可通过律师帮助解决。
当这些都安排妥贴之后,最重要的就是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尽快走出父母离婚的阴影。要学会善待父母,善待自己。父母离异对子女是一种伤害,但只要善后工作做得好,这种伤害远不及父母本身所经历的痛苦那么严重。对父母而言,无论何种原因分手,都是近不得已,都是一种沉重的打击。即使是一场错误婚姻的结束,因双方付出的代价太大,也不会有丝毫的轻松感,何况还有对孩子的欠疚。今后他们所面临的问题恐怕并不比从前少。因此,他们更需要儿女的理解、安慰和支持。有的父母不是从下面获得子女的帮助,而是极尽所能,使孩子成为攻击对方的“同盟军”。遇到这种情况,你应采取明智的做法:劝父母不要再继续相互伤害了。他们之间的关系结束了,而你作为他们的子女,与任何一方的亲子关系都将永远存在。他们给了你生命,共同养育了你,他们给了你无限的爱,你也深深地爱着他们。你不想失掉任何一方,因为他们是你唯一的生身父母,这种血缘的纽带已经把你和他们紧紧地连在了一起。一定要明确地告诉父母,他们两人虽已不再属于对方,但他们仍属于你。虽然他们的分手令你伤心、失望,但你仍然尊重他们。只有不再痛恨对方,彼此相互尊重,才不会失去你对他们的爱,你也会尽全力帮助他们每一个人。一方面,和住在一起的父(母)共同努力,开始以后要切断与父母之间的亲情,带给他(她)一份来自儿女的问候和祝福。你会发现,对别人(包括父母)的宽容就是对自己的宽容。在相互的宽容中,你逐渐会成为一个开朗、豁达的人。你和你的父母都会很快扫去满脸的“阴霾”,展现在你们面前的将是另一片灿烂的景色。这便是我们所说的善待父母。
或许你会为父母的分手而自责:因为自己是个女孩,因为自己学习不努力,因为自己……其实,父母离异不是你的过错。父亲真爱你的母亲,是个称职的父亲,决不会因为你是女孩而嫌弃你们母女;为孩子不乖、表现不好而夫妻反目的事例,在我国目前还未听说;……婚姻已失去感情的基础,家庭的大厦迟早要倒塌,这不是外力所能制止的了的。要说责任、过错,那全在于婚姻的双方,即你的父母。他们应当为带给你的伤害而自责、内疚。但因父母不顾你的利益,留给你的是一个破碎的家就怨恨他们、不理他们也不对。这对他们不公平,对你的身心健康也没有好处。既然不是你的过错,大可不必自责,也不必为不完整的家庭、残缺的爱感到低人一等而自,不愿与人交往,不愿谈起自己的家庭、不思进取、自我封闭,甚至孤僻得令人无法接近,从而成为“问题学生”。“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其他同学所经历的不见得比你更好;“人生逆境,十之八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恼,谁也料想不到一生中会遇上什么样烦心事。从小经过一些挫折,会提高人的耐受力。一些最新的调查研究资料表明,来自不完整家庭的孩子,比一般孩子更成熟,更富同情心,更坚强,更自立,更自尊自信。因为他们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和能力。这便是善待自己。
无论你选择了跟谁生活,无论你和父母对善后的事情处理得多完善,你原来的生活方式被打乱了,这是不可否认的客观现实,应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比如,要随父亲或母亲搬到新的“家”,远离熟悉的亲人、同学、老师。这个新环境可能远不及以前,但你得学会适应它。抚养你的父母为了生计,在家陪伴你的时间少了,不但照顾不上你,恐怕还要得到你的照顾。不要责怪、埋怨,勇敢地面对这些变故,处理好与父母、与他们的关系。你得到的报偿是--成熟。
不可否认,有的父母离婚,孩子成了负担,谁也不愿尽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要么把孩“扔”给老人,要么推向社会。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能自暴自弃,更不要到社会上去流浪。因为社会是复杂的,一旦受到坏人利诱、卷入不良团体,其后果不堪设想。许多违法犯罪青少年就是这样误入歧途的。正确的做法是,用法律为自己争取人生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子女是父母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拒不履行,可找父母所在的单位或街道委员会出面干涉和解决。最后,还可与这样的父母“对簿公堂”,由法院依法判决。请你相信,法律会还你一个公道,社会上众多善良,有爱心的人们会向你伸出援助的手。被父母遗弃的孩子,社会会向你敞开胸怀,使你和其他青少年一样健康成长,成为国家的栋梁!
家庭的完整、幸福,是每个青少年的良好愿望。在父母做出最后决定之前,一切还来得及。我们虽未成年,但已长大,有了一定的分辨能力,这时,最重要的是搞清楚父母要离婚的真正原因,然后,以最大的爱心,尽最大的能力,帮助父母做出正确的抉择。假如父母一直感情不错,因一方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一时糊涂,做出了对不起另一方的事,现已有歉疚、悔改之意,而另一方不予原谅,执意要离婚;或一方“鬼迷心窍”,想与“第三者”结合,又割舍不下妻儿,内心矛盾重要;或父母双方彼此误会,缺乏沟通或不愿沟通,“冷战”多时,为寻求解脱而离婚,等等。这时,孩子出面做工作可能比任何人做工作都更有效。因为孩子是父母感情的“润滑剂”,是维护家庭的纽带。对于第一种情况,应劝父母中“得理”的一方冷静下来,“人非圣贤,孰能无错”?看到以前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的份上,“得饶人处且饶人”。想信他(她)经过这件事后,会更加珍惜夫妻之情,亲子之爱,会加倍地补偿家人的。草率决定,伤害了双方的感情,离异后的生活未必比现在轻松。相信你的父(母)会心有所动。对于第二种情况,除了劝有过错一方“迷途知返”外,不要和“受害”一方共同努力,做“挽救”工作,不能把他(她)向外推,而是以亲情感化他,使他不再执迷。对于父母之间有误会的,应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开心中的“疙瘩”。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想要父母和好,都应好好地表现自己,让父母为给这样一个懂事的孩子一个健全的家,为了父母自身的幸福,不计“前嫌”,“握手言和”。
做劝解“挽救”工作也是一门学问,必须恰到子好处。对自尊心极强的父母,不要指望从他们口中知道离婚的真相,只能靠你从平时的观察中去“猜测”,有些工作需暗中来做。
有的父母三天两头争争吵吵,但大都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然而,一旦争吵“升级”,就可能危及家庭。这时儿女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做父母的工作,使他们减少争吵的次数,渐渐恢复平静。比如,在他们心情好的时候,和他们一同探讨解决一些小事的办法。刚刚闻到点“火药味”时,想办法别让“战火”“燃起”。可以明确地告诉父母,他们的争吵使你无法做功课,他们的争吵已经伤害了你对他们的感情。只要父母双方还有过下去的愿望,只要他们还爱自己的孩子,相信他们会有所改变的。千万注意,不要介入父母的争吵,更不能向着其中的哪一方,去攻击另一方。因为夫妻之间的矛盾外人很难说得清楚,无法辨别谁是谁非。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一个孩子。弄不好,反会“火上浇油”。
当一切努力都失败以后,就尊重父母的决定。父母所做出的决定,一般都经过了深思熟虑,自有他们的道理。父母之间的感情问题,远非你这个年龄原人所能理解。或许父母的结合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两个人根本就不曾相爱;或许原有的感情早已荡然无存,仅仅是为了孩子、为了面子,硬要生活在一起,这对父母、对孩子都是一种痛苦。有时,还需要由孩子劝说他们早日结束已经死亡的婚姻,促使他们做出决。这对孩子来说,似乎不近人情,谁愿父母离异?可是,为了父母今后的幸福,应该这样做。
接下来的事,就是要在父母之间做出选择--跟谁生活在一起。假如父母中有一方平时就对你漠不关心,或者父母离异的主要过错在他(她),你因此而不原谅他(她),那就毫不犹豫地选择另一方。在父母都很爱你,而你也同样爱他们中的每一位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选择就不容易了。因为,无论选择了哪一方,都意味着失去与另一方的长相守。这时,就要考虑是谁能使你生活得更好,对你的成长更有利,包括父母的为人,对家庭、儿女的责任感,精力、体力,抚养儿女的能力,还有上学方便与否,等等。
当父母双方都能冷静地面对离婚这一现实的时候,应与你一同商议今后如何保障你的权益,首先,尊重你的选择,对与你生活在一起的一方给予财产分配上的优惠、照顾。其次,商量另一方定期看望你的时间,与你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不能以任何借口予以拒绝。也许父母认为你还是个孩子,他们有权决定把你判给哪一方,或者双方都争着要你。你应当向父母讲明你的选择。他们不予理睬,可告诉亲友、老师,请他们出面与父母谈,必要时,可通过律师帮助解决。
当这些都安排妥贴之后,最重要的就是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尽快走出父母离婚的阴影。要学会善待父母,善待自己。父母离异对子女是一种伤害,但只要善后工作做得好,这种伤害远不及父母本身所经历的痛苦那么严重。对父母而言,无论何种原因分手,都是近不得已,都是一种沉重的打击。即使是一场错误婚姻的结束,因双方付出的代价太大,也不会有丝毫的轻松感,何况还有对孩子的欠疚。今后他们所面临的问题恐怕并不比从前少。因此,他们更需要儿女的理解、安慰和支持。有的父母不是从下面获得子女的帮助,而是极尽所能,使孩子成为攻击对方的“同盟军”。遇到这种情况,你应采取明智的做法:劝父母不要再继续相互伤害了。他们之间的关系结束了,而你作为他们的子女,与任何一方的亲子关系都将永远存在。他们给了你生命,共同养育了你,他们给了你无限的爱,你也深深地爱着他们。你不想失掉任何一方,因为他们是你唯一的生身父母,这种血缘的纽带已经把你和他们紧紧地连在了一起。一定要明确地告诉父母,他们两人虽已不再属于对方,但他们仍属于你。虽然他们的分手令你伤心、失望,但你仍然尊重他们。只有不再痛恨对方,彼此相互尊重,才不会失去你对他们的爱,你也会尽全力帮助他们每一个人。一方面,和住在一起的父(母)共同努力,开始以后要切断与父母之间的亲情,带给他(她)一份来自儿女的问候和祝福。你会发现,对别人(包括父母)的宽容就是对自己的宽容。在相互的宽容中,你逐渐会成为一个开朗、豁达的人。你和你的父母都会很快扫去满脸的“阴霾”,展现在你们面前的将是另一片灿烂的景色。这便是我们所说的善待父母。
或许你会为父母的分手而自责:因为自己是个女孩,因为自己学习不努力,因为自己……其实,父母离异不是你的过错。父亲真爱你的母亲,是个称职的父亲,决不会因为你是女孩而嫌弃你们母女;为孩子不乖、表现不好而夫妻反目的事例,在我国目前还未听说;……婚姻已失去感情的基础,家庭的大厦迟早要倒塌,这不是外力所能制止的了的。要说责任、过错,那全在于婚姻的双方,即你的父母。他们应当为带给你的伤害而自责、内疚。但因父母不顾你的利益,留给你的是一个破碎的家就怨恨他们、不理他们也不对。这对他们不公平,对你的身心健康也没有好处。既然不是你的过错,大可不必自责,也不必为不完整的家庭、残缺的爱感到低人一等而自,不愿与人交往,不愿谈起自己的家庭、不思进取、自我封闭,甚至孤僻得令人无法接近,从而成为“问题学生”。“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其他同学所经历的不见得比你更好;“人生逆境,十之八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恼,谁也料想不到一生中会遇上什么样烦心事。从小经过一些挫折,会提高人的耐受力。一些最新的调查研究资料表明,来自不完整家庭的孩子,比一般孩子更成熟,更富同情心,更坚强,更自立,更自尊自信。因为他们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和能力。这便是善待自己。
无论你选择了跟谁生活,无论你和父母对善后的事情处理得多完善,你原来的生活方式被打乱了,这是不可否认的客观现实,应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比如,要随父亲或母亲搬到新的“家”,远离熟悉的亲人、同学、老师。这个新环境可能远不及以前,但你得学会适应它。抚养你的父母为了生计,在家陪伴你的时间少了,不但照顾不上你,恐怕还要得到你的照顾。不要责怪、埋怨,勇敢地面对这些变故,处理好与父母、与他们的关系。你得到的报偿是--成熟。
不可否认,有的父母离婚,孩子成了负担,谁也不愿尽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要么把孩“扔”给老人,要么推向社会。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能自暴自弃,更不要到社会上去流浪。因为社会是复杂的,一旦受到坏人利诱、卷入不良团体,其后果不堪设想。许多违法犯罪青少年就是这样误入歧途的。正确的做法是,用法律为自己争取人生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子女是父母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拒不履行,可找父母所在的单位或街道委员会出面干涉和解决。最后,还可与这样的父母“对簿公堂”,由法院依法判决。请你相信,法律会还你一个公道,社会上众多善良,有爱心的人们会向你伸出援助的手。被父母遗弃的孩子,社会会向你敞开胸怀,使你和其他青少年一样健康成长,成为国家的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