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学习研究综述研究缘起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自主学习越来越引起学科教育研究领域的重视。有人甚至主张培养自主学习者是教育的根本目标(Water House,1990)。事实上,明确提倡自主学习的主张可以追溯到本世纪70年代;而涉及自主学习教育思想的观念可以追溯到更久远。
美国等发达国家在70年代时提出自主学习,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人本主义学的影响;二是学科教育研究对象和方法的转变。人本主义学强调人本身的情感和需要。以人本主义学为基础的教育哲学主张学习者与教育者分享控制权;主张以协商的形式进行学习;主张共同承担;主张学习内容要符合学习者自身的需要。以这种教育哲学为指导思想的教学大纲强调采用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强调教学目标的双重性,即情感发展目标和认知发展目标。在具体实践中,人本主义教学大纲强调学习者要为他们自己的学习负责,比如自我决策、自我选择并实施学习活动、表露自己的能力、需要和偏爱等。在这种学习模式中,教师的作用不再只是知识的传播者,而是学习者的指导者和顾问。人本主义教学大纲的远期目标是培养符合人本主义学标准的人才;其近期目标则是培养学习者自主学习的能力。
在人本主义学对教育领域产生影响的同时,教育领域尤其是学科教育领域的研究对象和方法也正在经历重要转变。传统的教育研究侧重研究教育者、教育方法、教育内容以及教育目标,而忽视对受教育者本身的研究。这种研究为教育实践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教学方法,但一个接一个被否定或放弃。在教育方法的研究进入停滞不前的情况下,一部分人认识到,既然研究教师“如何教”不能取得进展,为什么不研究学习者“如何学”呢?于是以学习者本体为中心的教育研究迅速发展起来。研究人员和教育实践者借助行为主义学、认知学以及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来研究学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很多学习理论。学习理论主要是研究学习过程的共性以及影响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学习者个别因素,比如年龄、性别、智力、个性、态度、动机、学习潜能以及学习策略等。虽然这些方面的研究还远不成熟,但有一点是公认的,既虽然学习过程有共性而且总体学习目标可以是一致的,但是学习者个别因素差异较大,尤其是学习能力、学习风格和学习策略的差异使得每个学习者的学习过程存在较大差异。另外,不同的学习者有不同的学习需要;同一个学习者在不同的学习阶段也有不同的需要,因此,一刀切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很显然不符合学习的客观规律。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之一就是自主学习。
二、自主学习的理论基础
(1)教育主体自主性发展的教育理念。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现代教育是以现代生产和现代生活方式为基础,以现代科技和现代文化为背景,坚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以培养自主性发展的个人为目的的教育。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现代教育培养的人必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当前,我们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存在着种种弊端,其中之一是在培养人的过程中轻视乃至忽视了教育主体的自主性发展。表现为实行整齐划一的模式化的教育,只重视知识的掌握,忽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个性发展的培养,造成学生被动地学习,动手与实践能力差,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不强等。自主学习教改实验以教育主体自主性发展作为教育改革的起点和依据,对现行教育中不合理的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进行根本性改造,力图实现教育理论和教育观念的变革。
(2)以学习论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教学理念。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和学习社会的需要,传统的教育教学理念产生了根本性变革。变革的重点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以教育主体自主性发展和创新教育为中心来构建现代教育的理论体系,建立以“学会学习”为中心内容的现代教育理论。二是以“学习论”改造现行的“教学论”,建立“学习论”为中心的现代教学观念。自主学习要求真正确立学习者主体发展和自主发展的地位,使知识经济时代的教学理论更加符合学习者学习知识、技能与人格发展的内在规律,教师的所谓“教学”,其真正含义由过去的“教学生知识与技能”变为“教会学生学习”。建立以学习论为中心的现代教学论。三是以学法研究为中心带动教学法观念的根本性变革。构建以学法为中心的教学法理论体系,并不断推进这一教学方法的实践探索。
(3)以理解为核心的学习观。教师要使学生成为自主学习的主体,必须确立学习是一个理解、记忆、运用过程的观念,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是一个初步理解、强化记忆、学会应用、加深理解的过程。学习过程的实质和核心在于理解,而不是记忆。确立这样的学习观才能使学到的知识更稳固、更灵活,才有可能使知识成为创造力的翅膀。
(4)动态的结构化的知识观。在自主学习中,教师要确立科学的结构化的知识观,既要重视书本知识的教学,又要注意引导学生对经验的积累和理论化;学生既要重视学习“是什么”和“为什么”的知识,更要重视对“怎么做”的知识的学习。
三、自主学习的定义
“自主学习”在我国的提出,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学习论域研究的新成果,另一方面又对当前我国整个教育教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自主学习”问题被国家教育科学“九五”规划课题确立为重要研究内容,这表明它的重要性及其在理论界的广泛共识。因此,深化对它的研究,明确其内涵及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意义是十分必要的。
虽然目前对自主学习的研究不少,但自主学习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一般来讲,很多研究者(程晓堂,2000)认为自主学习有以下三方面的含义。第一,自主学习是由学习者的态度、能力和学习策略等因素综合而成的一种主导学习的内在机制。也就是学习者指导和控制自己学习的能力,比如制订学习目标的能力、针对不同学习任务选择不同学习方法和学习活动的能力、对学习过程进行监控的能力、对学习结果进行评估的能力等。第二,自主学习指学习者对自己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以及使用的学习材料的控制权。通俗地讲,就是学习者在以上这些方面进行自由选择的程度。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就是教育机制(教育行政部门、教学大纲、学校、教师、教科书)给予学习者的自主程度,或者是对学习者自由选择的宽容度。对教育实践者来说,培养自主学习就是在一定的教育机制中提供自主学习的空间以及协调自主学习与总体教育目标的关系。第三,自主学习是一种学习模式,即学习者在总体教学目标的宏观调控下,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身条件和需要制订并完成具体学习目标的学习模式。当然这种学习模式有两个必要前提,即学习者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和教育机制提供自主学习的空间。
也有研究者从狭义和广义的角度对自主学习给予了界定,如韩清林(2000)认为狭义的“自主学习”是指学生在教师的科学指导下,通过能动的创造性的学习活动,实现自主性发展。教师的科学指导是前提条件和主导,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学习的主体;学生能动的创造性的学习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中心,是教育的基本方式和途径;实现自主性发展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目的,是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本质要求。而广义的“自主学习”是指人们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进行有目的有选择的学习活动,从而实现自主性发展。
陈水清(2000)认为“自主学习”,就是学习主体主导自己的学习,它是在学习目标、过程及效果等诸方面进行自我设计、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检测、自我评价和自我转化的主动建构过程。“学习”是学习主体对社会文化或群体的思想、观念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吸纳、内化的活动,具体表现为对一系列知识、观点、原理、定理或理论以及蕴含于其中的方法论的把握和应用,从而形成或锻造出学习主体自身的思维能力,使学习主体的学习“状态”从被动吸收变为主动地追求,而奠定与能力基础。这一过程的形成与主体自身的状况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
四、自主学习的目标
自主学习对施教者提出的基本任务在现代学习社会,施教者包括学校、家庭和社会。对在校学习的学生来说,学校是学习的主要场所和主渠道,教师和校长是最主要的施教者。自主学习要求施教者应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同时辅之以必要而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使儿童和青少年通过自主学习,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生活、学会交往、学会劳动、学会生存,具备与现代社会需要相适应的学习、生活、交往、生产以及不断促进自身发展的基本素质。
1.愿学、乐学。调动并形成强烈的学习动机,增加学习的兴趣,使学生愿学和乐学,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厌学、逃学的问题。
2.会学、善学。要强化学法指导,使学生知道怎么样学习才能省时省力效果好。在新的形势下,使受教育者掌握多样化的学习技能和方法,改变盲目学习的状况,是实现学生自主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自主学习教改实验要把学法研究和新的学习手段、学习技术的研究摆在重要位置。
3.自醒、自励、自控。这些要求主要属于学生健康素质的发展目标。自主学习要求,学生不仅要把学习内容作为认识的客体,而且要将自己作为认识的客体。要对自己作出客观正确的自我评价,从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激励、自我控制、自我调节,形成健康的品质,使自己的注意力、意志力和抗挫折能力不断提高。
4.适应性、选择性、竞争性、合作性、参与性。要使学生学会适应,要主动适应,而不是被动适应;要适应生活,适应学习,适应环境。允许并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素质和兴趣发展自己的特长。允许学生有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方法的权利,按照全面发展与特长发展的要求,对学生的偏科倾向科学引导,并鼓励学生发展自己的优势和特长。要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进行选择性学习提供更多的图书、报刊、信息、学习技术及学习手段。鼓励学生追求与自己情况相适应的较高目标,培养他们的进取心和成功欲望,鼓励竞争。在文化学习、体育比赛、技能训练、生活适应能力等方面鼓励竞争。主动合作、乐于合作、善于合作是人类赖以存在与发展的社会基础,是人的良好品质。要创造环境,使儿童和青少年增强合作意识,培养合作精神。鼓励所有学生都成为学校内一切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和主动参与者。通过参与,达到主动学习、主动锻炼、主动发展与提高的目的。
五、自主学习的特点
从上面的几种界定,我们可以看到自主学习强调培育学生强烈的学习动机和浓厚的学习兴趣,从而进行能动的学习,即主动地自觉自愿地学习,而不是被动地或不情愿地学习。
因此,“自主学习”这一范畴本身就昭示着学习主体自己的事情,体现着“主体”所具有的“能动”品质;学习是“自主”的学习,“自主”是学习的本质,“自主性”是学习的本质属性。学习的“自主性”具体表现为“自立”“自为”“自律”三个特性,这三个特性构成了“自主学习”的三大支柱及所显示出的基本特征。
1.“自主学习”具有“自立性”
(1)每个学习主体都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人,学习是学习主体“自己的”事、“自己的”行为,是任何人不能代替、不可替代的。
(2)每个学习主体都具有自我独立的认知系统,学习是其对外界刺激信息独立分析、思考的结果,具有自己的独特方式和特殊意义。
(3)每个学习主体都具有求得自我独立的欲望。是其获得独立自主性的内在根据和动力。
(4)每个学习主体都具有“天赋”的学习潜能和一定的独立能力,能够依靠自己解决学习过程中的“障碍”,从而获取知识。
学习“自立性”的四层涵义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具有独立性的学习主体,是“自主学习”的独立承担者;独有的认知结构,是“自主学习”的思维基础;渴求独立的欲望,是“自主学习”的动力基础;而学习主体的学习潜能和能力,则是“自主学习”的能力基础。可见,自立性是“自主学习”的基础和前提,是学习主体内在的本质特性,是每个学习主体普遍具有的。它不仅经常地体现在学习活动的各个方面,而且贯穿于学习过程的始终。因此,自立性又是“自主学习”的灵魂。
2.“自主学习”具有“自为性”
学习主体将学习纳入自己的生活结构之中,成为其生命活动中不可剥落的有机组成部分。学习自为性是独立性的体现和展开,它内含着学习的自我探索性、自我选择性、自我建构性和自我创造性四个层面的结构关系。因此,自为学习本质上就是学习主体自我探索、自我选择、自我建构、自我创造知识的过程。
(1)自我探索往往基于好奇心。好奇心是人的天性,既产生学习需求,又是一种学习动力。自我探索就是学习主体基于好奇心所引发的,对事物、环境、事件等的自我求知、索知的过程。它不仅表现在学习主体对事物、事件的直接认识上,而且也表现在对“文本”知识的学习上。文本知识是前人或作者对客观事物的认知,并非学习主体的直接认识。因此,对“文本”知识的学习,实际上也是探索性的学习。通过自我探索而求知、认知,这是学习主体自为获取知识的方式之一。
(2)自我选择性是指学习主体在探索中对信息的由己注意性。外部信息只有经学习主体的选择才能被纳入认知领域;选择是由于被注意,只有经学习主体注意的信息才能被选择而被认知,(故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状况)。因此,学习是从学习主体对信息的注意开始的。而一种信息要引起注意,主要是由于它与学习主体的内在需求相一致。由内在所求引起的对信息选择的注意,对头脑中长时记忆信息的选择提取运用从而发生的选择性学习,是自为学习的重要表现。
(3)自我建构性是指学习主体在学习过程中自己建构知识的过程,即其新知识的形成和建立过程。在这过程中由选择性注意所提供的新信息、新知识,是学习的对象。对这一对象的学习则必须以学习主体原有的经验和认知结构为前提,而从头脑中选择提取的信息是学习新信息、新知识的基础。这两处信息经由学习主体的思维加工而发生了新旧知识的整合和同化,使原有的知识得到充实、升华、联合,从而建立新的知识系统。因此,建构知识即是对新信息、新知识的建构,同时又包含了对原有经验和知识的改造和重组;即既是对原有知识的保留,又是对原有知识的超越。
(4)自我创造性是学习自为性更重要、更高层次的表现。它是指学习主体在建构知识的基础上,创造出能够指导实践并满足自己需求的实践理念模型。这种实践理念及模式,是学习主体根据对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对事物真理的超前认识、对其自身强烈而明确的内在需求,从而进行创造性思维的结果。建构知识是对真理的认识,是对原有知识的超越;而实践理念模式则是以现有真理性知识为基础,并超越了它(即是对事物真理的超前认识)。这种超前认识是由明确的目标而导引的创造性思维活动,在这种活动中,学习主体头脑中的记忆信息库被充分地调动起来,信息被充分地激活起来,知识系统被充分地组织起来,并使学习主体的目标价值得到了充分张扬。
可见,不管是探索性学习、选择性学习,还是建构性学习、创造性学习,都是自为学习重要特征显现,也是学习主体获取知识的途径。从探索到选择到建构、再到创造的过程,基本上映射出了学习主体学习、掌握知识的一般过程,也大致反映出其成长的一般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自为学习本质上就是学习主体自我生成、实现、发展知识的过程。
“自主学习”具有“自律性”,即学习主体对自己学习的自我约束性或规范性。它在认识域中表现为自觉地学习。自觉性是学习主体的觉醒或醒悟性,对自己的学习要求、目的、目标、行为、意义的一种充分觉醒。它规范、约束自己的学习行为,促使自己的学习不断进取、持之以恒。它在行为域中则表现为主动和积极。主动性和积极性是自律性的外在表现。因此,自律学习也就是一种主动、积极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来自于自觉性。只有自觉到自己学习的目标意义,才能使自己的学习处于主动和积极的状态;而只有主动积极的学习,才能充分激发自己的学习潜能和聪明才智而确保目标的实现。自律学习体现学习主体清醒的责任感,它确保学习主体积极主动地探索、选择信息,积极主动地建构、创造知识。
综上所述,“自主学习”就是学习主体自立、自为、自律的学习。学习的自立性、自为性和自律性是学习自主性的三个方面的体现,是“自主学习”的三个基本特征。其中,自立性是自主学习的基础,自为性是自主学习的实质,自律性则是自主学习的保证。这三个特性都说明了同一个思想:学习主体是自己学习的主人,学习归根结底是由学习主体自己主导和完成的。承认并肯定这一思想,对于改革矫正曾有的诸多不合理的教育教学手段、模式,从而探索创立崭新的教育教学手段、模式,无疑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功能和意义。
六、自主学习条件的创造
自主学习的条件是学习者在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材料等方面进行自由选择的程度。实际上,这种自由选择程度的高低取决于主观认识和客观条件两个方面。主观认识是教育机制对学习者自主学习的宽容度和信任度。而这种宽容度和信任度取决于主导教育机制的教育思想和国家、社会、家庭以及学习者本身对教育的理解和对教育的期望。教育思想的革新和对教育的期望的转变往往比人们想象的更加困难。另外,教育机制的环节很多,涉及方面也较多。要使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达成统一的认识就更加困难了。这也是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思想一直得不到真正实施的主要原因。当然主观认识还包括学习者本身对自主学习的愿意程度和自信心。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学习者都愿意为自己的学习负主要责任。这里有态度和动机的原因,也有个性特征和个别偏爱的原因。当然,现存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模式也可能使学习者养成了依靠教师的学习习惯。解决主观认识的问题,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自主学习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教育机制的各个环节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也要求教育机制的各个环节以及学习者本身在主观上进行观念的更新。如果说自主学习的主观认识取决于意识形态的转变的话,那么其客观条件则取决于物质基础。自主学习的客观条件指能够供给学习者自由选择的学习材料、活动场所、学习方式和手段等硬件设施。丰富多彩的学习材料是满足个别化学习的前提条件,也是达到自主学习的重要物质条件。可以说,在自主学习主观条件比较成熟的情况下,每个学习者的学习需求、活动方式、学习进度都可能不一样。满足这些不同的需求就必须首先提供丰富的学习材料和充足、灵活的学习场所。另外,学校在配备自主学习材料时,要注意满足自主学习的需要。以往的教科书在内容选择和形式设计上往往为了照顾大面积学习者的需求而受到限制。比如有些内容很好,但由于不适合程度偏低的学习者的需要而被迫放弃。再有,大多数传统教科书是满足课堂教学的需要的,不太适合自主学习。这些教科书所采用的活动方式和要求的学习手段往往比较单一,尤其是缺乏对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所以,设计满足自主学习需要的新型教科书也是目前教育实践者的当务之急。现在西方很多国家的各个教育层次都提倡建立自学中心。在自学中心,学习者根据自己的学习需要选择材料、媒体和活动方式。另外,计算机辅助多媒体教学软件在自主学习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具有容量大、手段多样、人机交互等优点,因此受到教育领域的高度重视。互联网络的普及也为自主学习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五、自主学习与课堂教学完全自主的学习者可以在没有课堂、没有教师、没有教科书的情况下进行学习,但这种理想的自主学习者和学习条件并不存在,即使是自学者也不是完全的自主学习。我们提倡的自主学习,是在学校教育环境中创造一定的自主学习的空间,以期满足不同学习者的需要,激发学习动机,提高学习效果,并且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以便学习者离开学校以后能继续学习。学校仍然是学习的主要场所,是学习资料的主要来源;教师仍然具有传道、授业、解惑的作用;教学大纲仍然是指导学生学习的重要文件。学习者可以有自己的学习目标,但这种目标不应该与教学大纲的总目标相抵触。当然教学大纲必须是合理的、现实的。
因此,自主学习不是否定已经有悠久历史的学校教育,而应该是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就如何协调自主学习与课堂教学的关系,笔者提出以下建议:1.增加教学大纲的灵活性,以便教师在教学中有更大的自主权,从而缩短课堂教学与自主学习的距离。2.革新教学方法,主要是从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到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方法的转变。3.转移课堂教学的重点,使之成为学习者与学习者或学习者与教师之间进行协商、讨论、合作的场所,以便解决那些学习者独自不能解决的问题。4.适当减少课堂教学时间,增加自主学习时间。5.革新评估标准、评估方法和评估手段,力求体现自主学习的实际结果。
七、自主学习中学习者的责任
以人本主义学为基础的教育思想在给予学习者较大自主权的同时也附带更大的责任。为了充分履行他们的权力,学习者应该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Sheerin,1997),对自己的学习负责:
1.制订并在必要的情况下调整学习目标的能力;
2.判断学习材料和学习活动是否符合学习目标的能力;
3.选择学习材料和学习内容的能力;
4.选择或自我设计学习活动方式并执行学习活动的能力;
5.与教师或其他学习者进行协商的能力;
6.监控学习活动实施情况的能力;
7.调整态度、动机等情感因素的能力;
8.评估学习结果的能力。
自主学习者需要具备的能力可能还不止以上列出的八个方面。但一般认为,计划、实施、评估的能力是自主学习者需要具备的几个主要能力。因此要采用自主学习方式,就笔削注意培养学习者自身的能力。而培养自主学习能力要以学习者自身为主体;自主学习能力不是教师“教”出来的,而是学习者自己发展的。很多研究者(程晓棠,2000)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的活动有助于培养自主学习者的自主学习能力:
1.学习者充分了解自身的客观条件并进行综合评估。比如通过成绩测试了解目前的水平;通过学能测试了解自己成功的概率和程度;通过和智力测试了解自己的智力水平、学习风格、个性特征、情感特征等。
2.学习者要明确自身的需要,尤其是学习的最终目的,这是学习者制订具体学习目标的依据。研究表明,有目的的学习比没有目的的学习效果好得多。
3.学习者要善于拓宽信息渠道、掌握获取信息的技能,以便在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材料等方面具备更高的自由度;
4.学习者要与教师或其他学习者共同探讨学习方法、交流学习体会、交流学习材料,并在必要的情况下相互帮助;
5.学习者要善于与他人交流情感、偏爱,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寻求适当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