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杜威(1859—1952)生于美国佛蒙特州。在佛蒙特大学毕业后当过几年中学教师,并自学哲学。1882年去霍普金斯大学跟随霍尔学习,1884年取得哲学博士学位,先后在密执安大学与明尼苏达大学任教。1886年他出版了一本《心理学》课本,这是美国人所写的第一本关于“新”心理学的教科书,颇受欢迎。1894年杜威赴芝加哥大学任哲学教授,同年安吉尔也来到芝加哥大学任心理学副教授,并主持一年前成立的心理学实验室。在芝加哥大学哲学、心理学圈子中,以杜威年龄最大,而且凭着其聪明才智支配了其他人的思想,从而逐渐形成了一个有系统观点的学派。1900年杜威当选为美国心理学会主席。1904年,杜威离开芝加哥大学去哥伦比亚大学任教,在那里一直工作到1930年退休。此间,他不再从事心理学研究,而转向研究哲学和教育问题。
杜威对心理学最重要的贡献集中在他1896年发表的《心理学中的反射弧概念》一文。一般认为该文标志着机能主义芝加哥学派的正式开始。这篇文章的出发点是反对构造心理学的元素主义。他认为心理活动是一个连续的整体,不能把整个活动分析为反射弧和把反射弧分析为刺激和反应,正像不能把意识分析为元素一样。在他看来,反射弧是一个“回路”或叫做“器官”。一个反射与它前后的反射是相连的,人的动作是一系列相连的反射构成的,前一反射的终点即为后一反射的起点,因此反射弧不能理解为单独的研究对象。而且,在反射弧中的刺激与反应之间、感觉与运动之间也并不存在一条鸿沟,二者没有单独存在的意义。为此,杜威提出,心理学要研究的是动作机能,这种动作的机能表现为协调,实际上就是一种适应活动。心理学的真正对象是在环境中发生作用的整个有机体的适应活动。
杜威并不否认意识作用。他把意识看作是有机体适应生活的工具,人为了生活而思考,通过人的智力与现实的斗争,以达到进步。意识在这一斗争中则为有机体的生存而发生作用。与此相适应,心理学研究则应当以心理“效用”为目的。因此,杜威是从其实用主义哲学立场出发来理解心理学,必然导向机能主义。但杜威只为狭义的机能主义心理学提供了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机能主义的芝加哥学派关于心理学问题的系统主张则是由安吉尔和卡特尔提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