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精神残疾系指人们患严重精神病一年以上未能痊愈,而且伴有明显的社 会功能损害,不能良好地适应社会生活。最常见的精神———精神分裂症是 造成精神残疾最主要的原因。人们的社会功能主要包括生活自理能力、家庭职 能、社交技能、职业能力几个方面。
是否有了精神残疾就一定会终身残疾呢?国内外众多的实践证明并不是这 样。通过各种康复措施,对精神残疾者进行医学的、心理的、教育的及家庭的种 种干预,许多病人可恢复或提高其社会功能,从而良好地适应社会生活。下面笔 者想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就精神残疾的康复提几点意见。
1.药物治疗的问题:从目前精神医学发展的现状来看,服用精神药物仍是治 疗精神的主要途径。经验与实践均证实,不长期服药,病情易波动或复发, 而且对于的康复不利。
2.定期门诊随访:病人定期去医院或所门诊不仅仅是为了取药,精神科 医生还会根据病人及其所处环境的具体情况,对病人的康复进行诸多的指导。
3.家庭治疗的问题:家人对病人的态度明显地影响着病人的病情和康复。家 属对病人过分迁就或采取过分关注或冷漠、放任的态度,都不利于康复。现在不 少医院都开办了这类知识的讲习班,家属应积极参加。
4.康复培训:精神医学专科医院不仅要用药物治疗精神病人,而且应具备一 定的院内康复措施,特别是对于慢性病人或已有精神残疾的病人进行心理、教育 干预,进行社会功能的培训。国内外的研究均证实院内康复进行得好,病人出院 后的康复也就越好。
5.要充分利用社区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如医院或精神卫生所的门诊、 日间住院部等,这样可以随时得到指导,并有利于病人康复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