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存在一些共同的特征,即讳疾忌医,不愿承认自己有病而到精神科就诊,多数人在心理遇到问题的初期都愿意选择心理咨询或者心理治疗。因此,我国心理服务的市场将是非常广阔的。为了加强对心理咨询人员的执业要求,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卫生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心理治疗与咨询的执业资格制度,加强对从事心理治疗与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准入管理。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规定,发展和规范心理服务专业机构,提供社会化心理咨询、治疗等服务。但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心理咨询服务的现状与规范的制定方面还是不能让人满意的,主要体现在心理咨询人员的执业准人制度尚未建立。
目前从事心理咨询的人员主要有三类:一是各类医疗机构中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心理治疗师和专职的心理咨询、心理热线服务人员;二是各类学校中从事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的兼职或者全职人员;三是社会上各类心理热线服务人员和心理咨询机构从业人员。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心理咨询服务门槛低,没有执业准入。人社部发布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只是心理咨询师考试的规定;人社部颁发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只是对职业技能水平的鉴定,不是执业的必要条件,且该证书只需要大专以上学历,经500小时以上培训,考试合格就能取得,不需要临床实习。目前,全国约有30万人取得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这些人中大部分并不从事心理咨询服务,只是把取得心理咨询师证书作为拓宽自身技能,改进本职工作的途径。据测算,在全国30万取得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当中,约有10%的人从事市场化的心理咨询服务。但这些人的服务也饱受社会的垢病。其中有些人缺乏心理咨询的能力,使有些轻微患者的病情加重;有些心理咨询机构收取高昂的费用,等等。
为了改变我国心理咨询市场的乱状,北京、上海、宁波、深圳等地的精神卫生地方立法规定,设立营利性心理咨询机构的,应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设立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