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朋友多一点,比情人少一点。这种关系,也许你羡慕,也许你痛恨。喜欢与否,它确实存在于你的、他的身边。若即若离让人们更轻易享受肉体的快乐,同时你的情感正在无意中流失。
别去责怪世界了,它是我们亲手制造的。
写真
从朋友组织的聚会出来,托尼开车送我回家。喜欢他的白衬衣,挺括而一尘不染。PARTY上我喝了一点白兰地,头晕晕地靠在椅背上。和他是第一次见面,众多男单中,也就他顺眼,全场女人里,我还不错。最终没回自己家,只因他说他有舒适的客房,好听的音乐,且他不会骚扰我,只是互相陪伴一下。画室里挂着很多他的作品,一幅临摹伦勃朗的油画,人物惟妙惟肖。“你的身材很好,假如可以,给我当一次模特吧,让我来拍你。”他的表情很真诚,在不相熟的人面前赤裸,拍人体写真是个不错的理由。我只同意呈现我的双腿,在洗手间换上他的红色衬衣。不知名的动人乐曲播放着,我跪在沙发上,让他拍我的背影,听见了他的呼吸声,仿佛就在耳边,“我困了,想睡觉。”我说,于是他抱起我把我放在卧室的大床上,“你说过不会碰我。”我推开他的嘴。他抚摩着我的头发:“你确定不需要吗?”他的吻留在我的脖子上、肩膀上、额头上,我承认自己是凡人,终于从了,久违的美好感觉……虽然一个人,但我并不急功近利,没有迅速转化为一贴膏药。第二天的早晨,享受过绅士亲手煎制的鸡蛋与牛奶,预备独自离开。他拽住了我,“还会来吗?”“你希望我来?”“当然。”“再说吧!”在路上我脚步轻盈。
第二次交锋,他疲惫地败下阵来,面带微笑,“假如你有了男朋友还会来找我吗?”失望占据了我的神经,窗外的风景不再漂亮。“不会,我不是这么时髦的女人,我更喜欢彼此的忠诚。”
当第三次踏入他的房间时,没有了音乐、绿茶,一切变得简单不过。我依然快乐,他睡去后,依然紧紧地从身后抱紧我,像个没有安全感的爱人。
我们有一搭无一搭地相处着,第四个月我结识了可以伴我终生的人,“我想我该收心了……”他神情黯淡。“把你给我拍的那些人体写真拿来看看”,他笑了笑:“抱歉,那天太紧张,忘了开镜头盖了。” ……
别样情一样天
三天了,我就这样躺了三天了,他没有来电话,我知道,这次我们是真的分手了。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我开始收拾属于他的东西。他买给我的闹钟,他买给我的CD,还有买给我的衣服。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将这些都还给他,也许在我心里,依然痴心妄想着他会像往常一样孩子气地跑到我面前大叫:“老婆,是我错了。”十天过去了,我不再痴心妄想。我收拾好属于他的一切,包括那条他送我的项链——老婆,我爱你到永远——这是那时他说的。
抱起他的东西,我决定去找他。
像往日一样敲他的门,听到他熟悉的声音,我知道自己在颤抖,那一刻,我忽然有种感觉,也许我不该走进他的房间。是的,我不该推开房门,不该在没有揣摩为什么他的声音里没有痛苦就傻傻地走了进去,不该在望见一个半裸女人时还冷静地一言不发。我把东西放在了门口,想要转身离去,却想起口袋中那卑微的项链,我没有像许多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把它丢还给他,而是很小心地走过去将它放到他的手心里,那究竟是曾属于我的爱的诺言。在离开的路上,我在泪水中清醒得可怕。我想离开我这熟悉的一切,我想在临走前再见他一面。我以为我会平静的,可是在见面的那一刻,那撕心裂肺的痛楚再次袭来。脑海里那个声音不断地说着,他不是我的爱人了,不是曾经与我海誓山盟的那个他了。离别的仪式是平静的,他没有太多表情,只是在临走时说:“假如可以的话,我想再抱你一下。”我摇头,摇得很果断。可他还是过来,抱住了我。眼泪又不争气地掉下来,他紧紧地抱着我,我紧紧地咬着自己的嘴角,他的身体是如此熟悉,又如此生疏,我对自己说,这是我最后一次为他流泪。静静用他的衬衣拭干我的泪水,我们分开怀抱,他又拉住我的手,我却没有再拒绝,反正如他所期待一般,我又去了他的家。也许是分别太痛,因此这次做爱我们格外投入,急促的呼吸伴着汗水与泪水,肆无忌弹地宣泄着……还是披着他的睡衣,还是深吸了一口他的烟,我还是流泪了。
从那次以后,我们偶然还会见面,没有了泪水,却增加了几许莫名的激情。从女友到情人,不知道哪一天在做爱时,门会忽然打开。其实,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再见面,在人潮涌动的街头,像《东京爱情故事》里的情节一样,他温优漂亮的妻正在为他系鞋带,而我们却在彼此的视线里越走越远。假如生命可以定格,我将选择这一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