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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疮百孔的爱,也有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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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将能撬起整个地球。假使有人能为我带来爱情,是否我也能忘记那些曾爱与被爱过的女子?一那一年秋天,那个不懂拒绝的女子曾是我最爱过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爱上她,正如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一样,带着很深的宿命感。我想也许这只是一个偶然,亦或必然。我不是诗人,更不是文人,但我却喜欢作诗、写小说,就像我喜欢一个不懂拒绝的女子一样,从来不需要理由。当我想写诗的时候,我会想起她


智者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将能撬起整个地球。假使有人能为我带来爱情,是否我也能忘记那些曾爱与被爱过的女子?



那一年秋天,那个不懂拒绝的女子曾是我最爱过的。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爱上她,正如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一样,带着很深的宿命感。我想也许这只是一个偶然,亦或必然。

我不是诗人,更不是文人,但我却喜欢作诗、写小说,就像我喜欢一个不懂拒绝的女子一样,从来不需要理由。

当我想写诗的时候,我会想起她,觉得她的名字很有诗意;而当我准备写小说的时候,我依然会想她,然后又觉得她的名字很浪漫。

是的,这个不懂拒绝的女子,有着浪漫且充满诗意的名字--

烟水!



对一个黑白颠倒的无聊者来说,夜的静谧会让人感觉充实。所以我喜欢在漫无边际的长夜里思索,像智者一样,然后写很多很多的文字。

因此,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会在课堂上睡的昏天暗地。

烟水是个调皮的女子,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生活会与她发生任何的交集。我有我的孤寂,她有属于她的快乐,而她的快乐却是时常将一些莫名其妙的字条粘在我的背上,然后看着我睡眼惺松的背着它们走出教室。每次她都会笑的很开心,从不例外。

曾有一次,烟水趁我午睡的时候,悄悄的将我放在桌角的外衣拿过去,将一支废弃的圆子笔粘在上面,又在旁边的白纸上大写 剑神 二字,然后原封不动的放回去。

那天我的心情简直是糟糕透顶。在我出现的任何一个场所,都能见到一些奇怪的眼神,若有似无的游离在我的身上。好在我有自知之明,从没想过要在路人的眼中见到什么异样。

晚上我还是穿着那件外衣去了自习教室,然后我看见了她的笑。

我的右手习惯性的朝身后摸去,因为烟水很少会赐于我微笑,而当她对我笑的时候,我的背上就一定会残留着她的杰作。只是令我惊讶的是,尽管那些游离不定的眼神使我难堪,但当我知道这都是她的恶作剧时,竟然还回了她一个感激的笑容,甚至在我的内心,也不曾有一丁点儿的恼怒。

我说过,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爱上她,这不仅是因为当我说是那些恶作剧而爱的话,会让人觉得我是在亵渎爱情,而且这样的借口是我自己都难以接受的。但我相信,从那些恶作剧开始,我已经爱上了她。

放学的时候,烟水说:没想到你还是一个大隐隐于市的侠客,只是你的样子看起来有点憨厚,如果能拿下鼻梁上的深度镜片,再加上一点霸气的话,或许会更像。

其实憨厚这个词与迂腐是没有多大差距的。于是,我不再戴眼镜,而且也在努力的装作很有霸气的样子。



时间可以颠覆一段感情,但也可以促成一份爱情,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如果说烟水是爱过我的,那么我最需要感谢的就是时间,但我也恨它,因为最终它还是将烟水从我的生命中拿去了。

痞子蔡曾将男人划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而我是属于最后的一种,只能期待着眼睛被狗屎粘到的女子。

烟水的眼睛明亮且有神,是永远不可能和那种肮脏的字眼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当我说:烟水,我喜欢你的时候,她的神情很局促,甚至连自己的手感觉都是多余的,没有停放的地方。

她是应该要拒绝的,但她没有。

我才知道,原来烟水是个不懂拒绝的女子。

那段时间里,烟水从来没有表示过对我的爱,也从来不问我的感受,但她却会无条件的接受我为她做的任何事,不管自己是否乐意。

是不想拒绝?还是真的不懂拒绝,我从来不问,只要她能接受我为她做的任何事,我已经知足。

周末。她与朋友出去逛街,我会很安静的在学校等她回来吃饭。尽管我的肚子总是抗议。

下雨。我会努力的为她撑起一片天空,不让她的世界出现雨滴。尽管我从不喜欢打伞。

雪天。我执着的陪在她的身边,走过每一场洁白的雪地。尽管我并不习惯北方的严寒。

生病的时候,我更会寸步不离的守在她的左右,我会哄她吃药,喂她吃饭,陪她说话。于是,我成了一个很专业的男保姆,因为我要守护的是一个天使,纯洁善良的天使。

烟水,一个不懂拒绝的女子,就这样轻易的改变了我的生活。陪她开心,陪她哭泣;陪她看书,也陪她嬉戏。直到有一天,烟水说:老公,我爱你!



烟水是来自一个有草的城市里的女子,那里的郊外有大片大片的一望无际的草原,但她却总是固执的告诉我,她的家乡没有草原,那只是一个美丽有草的城市。

然后我就笑,笑她的固执。我说,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草,每一个城市都可以说是一个有草的城市。

但她仍旧一如继往的固执着,她只承认只有她的家乡有草,才可以称为有草的城市。于是我就不好再说什么,不过我知道,她住在蒙古,住在一个有草的城市。

其实她本不属于那个城市,确切的说,她的家乡是在另一个很遥远的城市。只是很小的时候,父母因为工作的关系,举家迁往她口中的那座有草的城市。

在那个城市,她唯一可以走动的亲戚只有她最小的一个阿姨,那是当年随父母一起过来,并这个城市结婚安定下来的小姨。

烟水告诉我,小姨很疼她,每年的长假她几乎全在那儿度过,很少回家。当小姨像她父亲一样,最后又因为工作的原因而搬回老家的时候,她伤心了好长时间。

那年的暑假,烟水没有回去那个有草的城市,而是回了趟老家。

我因为怕她路上伤感,就陪她一起去了那个遥远的城市。但我并没有见着她的小姨,只在附近的旅社住了几天。

那几天里,烟水一直都来陪我,然后一起上街,一起吃饭。她说怕我一个人无聊,后来干脆陪我住了下来,没再去她小姨家。那一刻,我才了解她对我的爱,也已无法自拔。



回校以后,烟水便没再提她小姨的事,只是说等毕业后有了机会,要一个人再去好好的看一看。

烟水在我身上花的时间开始渐渐增多,也开始担心我的身体。总是劝我要早点休息,不要抽太多的烟。尽管因为烟水的出现,我改变了很多,但有一些习惯始终改不了。

每个夜晚来临的时候,我仍旧还是会想很多很多的事,抽很多很多的烟,然后写很多很多的文字。

于是,她的态度变的强硬起来。在她的高压政策下,我开始准时的去上早自习,吃她给我买来的早点,喝她给我冲的果汁,然后陪她上课,看书……

但我终究还是无法适应这种高压生活,而那些早点与果汁也渐渐的离我远了,因为我总是会睡完整上午的觉,才会出现在她的面前。但她还是执着而固执的为我准备着早点。

烟水的心,就像那些果汁一样,越来越凉……

然后我们开始争吵,且频繁的发生争执,最后是谁也不理谁。我知道这都是自己的错,我对不起她的爱,但道歉的话却说不出口,因为我并不能因她而改变这几年来的习惯,尽管这是不良的习惯。



那一晚的校足球场上,飘过丝丝凉意。

我说,烟水。她看见我,然后挣开环抱着她的一个男人的手,低着头,一言不语。

哥们怎么个意思,找事呢?男人恶狠狠的对着我。

不好意思,她是我朋友,我找她有点事。那一刻,我的心血流如注。他的脸在我眼前不停的晃动,我想,也许我应该要狠狠的给他一拳,将他赶出学校,或者让他从这个地球上消失。但我什么都没做,只是哀求着。

什么事你说吧!男人带着几分嘲弄的神情。

我再次卑微的哀求他:我想单独和她说几句话,可以吗?不会打扰你太长的时间。然后我听见烟水说:你先回去吧,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

男人连走的时候警告我,你已经让她伤过一次心,我希望你别再伤害她。他转身离去时的神情,是如此的傲慢,像一个角逐胜利的角斗者,连离场的时候还不忘朝死者的尸体倒竖自己的大拇指。

烟水只是一个劲的蹲在地上哭,也许我应该要说点什么的,而且我知道自己要说的有万语千言。

但我什么也没说,因为烟水的抽泣,因为烟水抽泣时不断抽动的双肩。

遥远,却如此熟悉。

终于,在这个飘过丝丝凉意的夜晚,在我与烟水想爱一年又三个月的夜晚,我第一次想起了若兰,第一次想起了同样哭泣着的若兰,想起了那个曾对我承诺过 柔情似水的体贴你,真心实意的理解你,实实在在的信任你,相敬如宾的尊重你 的若兰。



若兰是个美丽温柔的女子。

长长的头发,高挑的身材,一看便知道是个很难让男人拒绝的那种类型的女子,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她是喜欢兰花的,虽然在我看来这种喜欢近乎有点固执。

固执到希望能在情人节那天收到一束兰花,而不是玖瑰。

后来在一次春季野游的山脚,我送了她一枝淡蓝色的野兰花。

其实,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她对兰花的偏爱,只是诧异于这杂乱的草丛中那唯一的野兰花开的很特别,便摘了下来。那天的阳光很温暖,天空的味道很像这支野兰花,淡淡的蓝着,淡淡的香。

当她很夸张的跑过来告诉我,这朵兰花开的很鲜艳的时候,我便毫不犹豫的说:喜欢就送给你吧!然后我才知道,除了身材以外,她的眼睛也很青春,还有笑容是甜甜的。

我曾见过许多爱穿高跟鞋的女子。身材矮小的希望能因此而掩饰自身的缺点,高一点的就更想能借此再增添几分姿色。因此我敢肯定,每一个女子都是爱美的,而每一个爱美的女子都有着浓郁的高跟鞋情结。

我很相信自己的推断,就像若兰对兰花的喜爱一样,极尽固执。所以当若兰穿着平底凉鞋,一身白色连衣裙的打扮着站在我面前时,用与我平视的眼睛望着我说:我喜欢你。那一秒,我的世界开始沦陷不已。

而那一年,我们才刚刚走出花季,走过雨季。

也许,我曾问过她为什么会爱上我之类的无聊问题,但她没有告诉我。因为她相信,那些爱上我的理由,将来就会成为离开我的缘由。

两年后,我们毕业了。我从一个准保送生开始沉沦,最后与大学失之交臂,而若兰因为当时对我的爱,放弃了继续升学的机会。

而那时,我们才刚满二十岁。



若兰的父亲告诉我,男人应该要顶天立地,但不是靠个头,而要有一个立足社会的一技之长。

于是我很听他的话,北上后开始了自己为期半年的学员生涯。

虽同是为了学习,但做学员的日子始终远不如学生时代的纯真。所谓的学校也只是几间老化的写字楼,外加一幢危楼似的三层公寓。学员大部分来自全国各地,但他们的年纪却很大,大到可以做到的叔叔,甚至父亲。而最让我难以忍受的是这里的气候,才刚入秋,东北风就已开始成形,整夜整夜的乱刮,昏天暗地。

每次从培训所回来,我的脸上总可以刮得下足有半斤重的污垢。

这期间,若兰的父亲曾给我来过一封信,关怀之意极尽言表,反复叮咛我切不可贪玩,凡事以学习为重。信末还一再嘱咐要我注意保暖,毕竟北方的天气不同于家乡。

他的善意令我为之动容,反倒是远赴上海工作的若兰,至此便没了音讯。寄出去的信一封又一封的,石沉大海。

也许到这一刻为止,我应该能预料到故事的结局。甚至在更早的时候,早在我北上之前的当晚,她说自己是从我送她野兰花时开始爱上我的那一刻,我就应该能看到这结局。

因为她说过,当我知道她为什么爱上我的时候,也就是她最终离开的时候。



但我还是请假,去上海找一个叫若兰的女子。

当我在汉中路不夜城车站下车的时候,我就知道那是一个繁华的城市。那里长年生长着妖艳的牡丹,而任何花种的植物在这样的土壤上,都难免会染上牡丹的富贵气息。

若兰的车很漂亮,也很气派,干净的一尘不染。

因此我丧失了冲上去责问她的勇气。眼前的女子,再也不是那个站在山脚为一朵野兰花而欣喜若狂的若兰,再也不是那个穿着平底凉鞋腼腆的说我喜欢你的若兰。仅是几个月不见的我、若兰,以及我的爱情,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画上了句号。

有点近视的若兰,还是一眼看出了远处的我。当她朝我走来的时候,脚下的那双高跟鞋就像是燃烧着的火焰,深深的灼伤了我的眼睛。

那一刻,我失明了。但没有失聪,这是我的不幸,因为我听见她说:没想到你会来上海找我,其实我早就想告诉你,只是一拿起死回生电话就没了勇气。

然后我就笑,傻傻的笑。笑我的固执,笑我的愚蠢,笑我的寒酸,还有她的高跟鞋。直笑到若兰伏在我的肩膀上抽泣为止。

她像猫一样的弓着身子抱着我,嘴里不停的说着对不起。对不起。

我在想,是否应该伸出手抱住她,安慰她。因为那一刻的她好可怜,可怜到我后悔自己冒失的前来,恨不得能重重的扇自己几个耳光。

是的,若兰哭的很可怜,比我以前骂她时伤心委曲的样子还要可怜。而当我觉得她可怜的时候,山脚下那朵野生的兰花,便不期然的盛开在我失明的眼前,上面似乎还有一些尚未蒸发的朝露,此刻终于凝成了一颗颗的热泪。

若兰说,秋明,对不起,原谅我好吗?今生我无法再爱你。

然后我又笑。而我所谓的笑,也仅是因为脸部的肌肉抽筋,才使我看起来像是一直在笑而已。且我当时的表情很木然,没有任何知觉。

我不要你这样冷冷的对我,好吗?你可以骂我的,像以前一样狠狠的骂。若兰说完,开始不顾一切的吻我,只是她的舌头没有温度,嘴唇也是,就像我那时的心情,哇凉哇凉的。

眼前的这个女子,曾是如此卑微的爱着我,一如我对烟水的感情。当她离开的时候,我找不出任何责怪她的理由。但自始至终,我都没有说一句话,没有说原谅她的话,也没有骂她……

我只知道,我不是女子,也不是若兰,那些有钱的地产商永远看不见我的才能,但却能一眼看出像若兰那样的女子,是一生难遇的千里马。

于是我开始复读,走进大学。然后爱上这个不懂拒绝的女子。



因为烟水的哭泣,我第一次想起了若兰。我想念她的笑,想念她的吻,想念她因哭泣而抽动的肩膀。

这样想着,又让我觉得愧对眼前的这个女子,这个我生命中最爱的女子。

烟水说,这么长的时间,你因为吵架而不理我,你了解我的感受吗?我并不爱他,但他总是缠着我,我真不知该怎么拒绝。我相信烟水的话,并不曾责怪她,毕竟在烟水出现之前,我的爱早已是千疮百孔。而且从爱上烟水的第一天开始,我已经爱的很卑微。

卑微到哪怕是与别的人男人分享她的爱,哪怕是她只在受到伤害时才想起我的怀抱。

那一晚,我有一股很强烈的冲动,我想要写一些文字,一些很长很长的完整的文字,但在这之前,我还必须要结束一些未完的事。既然烟水不懂拒绝,那么就让我替她拒绝吧!

站在那个男人面前,我用他警告我的语气告诫他:烟水并不爱你,所以你必须离开他,因为我绝不允许任何人缠着我的女子。当他准备说什么或者说是想骂些什么的时候,我的拳头最终还是落在了他的眼角,然后我只看见无数的拳头伸向那个男人。

地上的斑斑血迹,似乎还在证明着:这里曾有一场打斗。而那却是我第一次为一个女子而打架,尽管我最瞧不起这种人,尽管最要好的朋友也都因此而挖苦我。但假使时间可以倒流,我,仍会一如继往。

临走的时候,我才是那个最后胜利的角斗士。指着躺在地上的那个男人,我再次告诫他:这个学校还轮不到你如此猖狂,你最好选择离开,以后有我出现的场合,我不想看见你的存在。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强者生存的社会,连爱情都会变的不堪。

十一

烟水终于还是看到了我写的文字,那一刻她的表情无比凝重。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啊!我从未见过。

那一晚,她在我的怀里,没有任何动静。只有厚重的呼吸和她不断压抑的唏嘘声。

烟水说,我曾以为这个怀抱永远都只为我一人敞开,只是没想到现在的你,再已无法将我抱紧,因为你一直都在思念一个叫若兰的女子。

我想说她是我今生唯一最爱的女子,没有任何女子可以比及,但我没有。因为当我写下那些文字的时候,的确是在思念一个叫若兰的女子,而且从那一晚开始,从那个男人搂住她的那一晚开始,我就已经在思念那个叫若兰的女子。

当我最后一次拥抱烟水的时候,才突然感到她的瘦弱,此时的她,再已无法填满我的怀抱。

泪如泉涌。我悄悄的拭去,因为烟水说过,假使有一个男人会为她流一滴眼泪。今生,她绝不愿离去。而我,并不配。

如果不会相逢,心也就不会有沉沦;既然相遇了,也就爱、恨、痛了!转身离去的时候,烟水似乎说了这句话,也似乎没有,我并不确信。只是再见的话,谁也说不出口。

十二

离开学校以后,我租了一间只有十平方米的阴暗、潮湿的小屋。

开始不断的写、不断的思念。只是想起若兰的时间越来越少,烟水的记忆几乎占满了我所有的思绪,满的再也容不下任何东西。

我是个黑白颠倒且寂寞的人,而一个寂寞的人最大的无奈竟是无法找一个说话的人,也许这样的时间一长,我将会失去语言。

所以我开始上网,在很多的BBS板发表文章。于是开始不断的有编辑前来约稿。也收到一些善良的网友发来的E-mail,他们说我是一个有内容的男人,而一个有内容的男人,他的爱情也一定很精彩。

我笑了,但没人看见。就算有人会看见,也没人能知道,在这个笑容里究竟藏有多少无奈,又有多少辛酸?

《巴黎圣母院》的结尾,撞钟人最后还是无比感叹道:都是我爱过的人啊!我终于体会了他的悲凉。

在给一个网友的回信中,我说:智者曾告诉我,给我一个支点,我将能撬起整个地球。假使有人能为我带来爱情,是否我就能忘记那些曾爱与被爱过的女子?

只是我的爱情早已千疮百孔。也许一段感情的伤痕需要另一段感情来弥补,也许对若兰或者烟水的浓厚记忆,终要残忍的被另一个不知名的女子替代。只是故事的结局,仿佛注定了这一切凄美的轮回。
关键字标签:也有千疮百孔轮回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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