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提名法是社会测量法中历史最长、也可能是用得最多的一种方法。它要求班级(或其他社会群体)中的每一个人按照一定标准挑选出一定数量的同学。儿童所得的提名次数就是其分数。积极提名的分数被看作是儿童的人缘或同伴接纳的指标。一般将提名的积极标准与消极标准结合使用,消极提名一般是让儿童挑出最不喜欢或最不愿意一起玩的同伴。消极提名分数高的儿童被看做是被拒绝者。
应该谨慎使用消极提名法,因为这可能增加儿童群体中同伴拒绝的突出性,即被拒绝儿童和同伴可能会更清楚地意识到其被拒绝的地位,进而造成对被拒绝儿童更为不利的影响。如果儿童之间相互讨论他们的选择,就可能一致明确某人是大家都不喜欢的。有研究(Jauvrem和Hymel,1984)发现,学前儿童在积极和消极提名之后并不讨论其选择,施测前后的相互交往也不发生什么变化。但年龄较大的儿童却不一定这样,Ratiner等人(1986)发现六年级儿童中很多人在施行社会测量之后讨论了他们的评定。因而,考虑到消极提名的潜在影响,除非必要时应尽少使用消极提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