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减负,牵动了学校、家庭、社区。减负以后,孩子们最应该获得的是什么呢?是玩!
这里说的“玩”,指的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完全属于孩子的玩,而不是大人们的那种“有意义的”、“有组织的”、“寓教于乐的”玩法。去河边钓鱼、去野外捉虫、去爬树、去钻洞、打陀螺、放风筝、骑自行车,要不约上几个伙伴,胡吹海侃,或是制定一些永远也无法实施的冒险计划,诸如此类。每个人的孩提时代,都应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玩”的时间。
怎么玩?大人们别替他们操心。
在一天里应当有一定时间(比方说一两个小时)由孩子支配。在这段时间里,孩子不接受任何带限制的安排,不要大人“给一个空间、给一个问题、给一个冲突”。父母、社会可以从外部对危险性、道德性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规避,在场所上给以调整,但不能强制。
这一点完全应当看作儿童的基本权利,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这就可以从根本上杜绝超时的补课、背离教育规律的家教等掠夺孩子时间的恶习。孩子在充分享受“玩”这一权利的同时,就是一种自主、自立、自决意识的最初尝试,这种精神对于孩子的一生何其重要!谁能说这不是一种素质教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