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遇开始,危险也随之到来.
我们本地检察院刚办理了一件案子。本来是一件寻常的离婚案,办来办去却办成了挟私杀人。
他和她都是已婚,却由于偶然的机缘爱上了,彼此情深义重,生死相许。不过据说爱情当头,陷得最快的是男人,逃得最快的也是男人。果然是这位男人先烦了,从冷落到远离,从相守到抛弃,女人眼睁睁看着他一步步从自己的生活里远去,心有不甘又无计可施。当男人的孩子到自己家里玩的时候,妒恨的怒火让她失去了理智,她把小孩子闷死了。
女人的丈夫自从知道这件事情后,虽然没去报案,却利用这点对女人百般挟制。但是到最后挟制不住了,因为她又遇到另一个男人,而且这次要来真的,和丈夫离婚,再当一次幸福的新娘。离婚申请递上去的时候,做丈夫的一如既往地威胁她,但新的爱情却让她胆气高涨: 你去告!我就不信你能把我怎么样。知情不举,你也难逃责任!
这位丈夫于是一气之下真地去告了,结果是女人坐了牢,判了死缓;丈夫也坐了牢。第一个男人得知是自己的这段情给儿子招来杀身之祸,悔恨至极,痛不欲生,他的妻子伤心欲绝,愤而离婚。都说狭路相逢勇者胜,可是在这场被阴谋缠绕起来的爱情中,谁都没有赢,可怜的是那个无辜的孩子。
写《非常道》的余世存曾说: 张爱玲初恋时,给胡兰成信中有一句好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她用不着十分懂得对方,所以有倾城之恋。 而上面这个傻女人因为十分不懂得对方,不知道所谓的爱情对生活无聊的男人而言,不过是类似于胡椒面和辣椒粉的调味品,没有什么要紧,所以才会有倾命之恋。
我一向佩服把生活过成小说的人,因为主角必是有过人的想象力和旺盛的折腾劲儿,心脏强壮得足够承受任何的回环曲折和起伏跌宕,而且不惜以身涉险--这是真话,有哪一个小说的主角不是涉险而生?
不过我相信有许多人是被动地把自己散文一样的生活给过成小说的,因为不甘平淡,才把原本舒缓的生活节奏打乱,然后在某一个致命的点上,让某一次很平常的邂逅事件有了开端,于是某种悲剧性的结局就必不可免。
一般来说,凡是把生活过得十分精彩、爱恨情仇一样不缺的人,都已经过世事锤炼,不再是懵懂少年。家有了,业也有了,孩子都会满街跑着打酱油了,这颗心既无法青葱水嫩,也不到衰朽残年,既有足够的资本开始第二春,也有足够的热量点燃心中的激情,于是一有机会,马上沉沦。爱了,恨了,伤了,痛了,感情蒙蔽理智了,主角也就开始以身犯险了。
其实,平心而论,我们的生活也的确太平淡了些,甚至连一篇精致些的散文都算不上,只不过是书页上随意的几行旁批,滋味既不隽永,余味也不深长。难怪人们愿意给它插花绣朵,拼命装扮。有的用地位,有的用金钱,更高层次就是用艳遇了--爱情是最佳化妆品,可以让散淡琐碎的生活顿时变得精致浪漫。
但是艳遇在充满刺激的同时,也让人一步一心惊。谁也不知道鲜花和笑容的背后埋藏着什么样的杀机,所谓的爱情会不会通向一个阴谋布下的陷阱。生活是有脾气的,它就如同人人手里都端着的一碗白米饭,本性就是素白寡淡,一旦有人违逆它的本性,就会招致它的猛烈反抗。它给生命个体的最大惩罚,就是让他或她连这碗白米饭也吃得不安稳,甚至吃不成。所以即便人生就是一场涉险,也还是要冷静下来,计算成本,不要赔了夫人又折兵。
于是,我连上网聊天都不给人调情的机会。有的时候,太解风情的女人容易像钱钟书笔下那个鲍小姐,自信很能引诱人,于是极快、极容易地给人引诱了。看看这个世界上有多少被阴谋缠绕起来的倾命之恋,我就知道我应该有多清醒。我的人生已经淡叶秋凉,根本不想再把它搞得繁花似锦,又何必凑上一脚,用我真金白银的好日子,置换虚无缥缈的什么鸟 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