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文宇送我的指甲油一字排开,那些五颜六色的瓶瓶罐罐,很讨人喜欢。自从文宇离开后,我再也没有打开过它们。文宇说,他不会为女孩子挑礼物,只是对颜色还稍有些鉴赏力,所以,除了指甲油,他没送过我别的。我们认识的时候是夏天,他说他喜欢看指甲在阳光底下闪闪发光。
明天,文宇将启程飞往南方的城市,公司派他去那里工作一年。记忆中,我们已很久没见面了,自从他找到了喜欢的女人。我原本以为,在走之前,他会想见见我,会想亲口与我告别。
文宇把这个消息在最后时间通知了我,然后在MSN上淡淡地敲出一行小字:太忙,抱歉没时间和你一起吃顿饭。我知道自己无权分享他和她所剩无几的依依惜别的时间。
可,往事却历历在目……
朋友说
我们的相识是个传奇
文宇是离离发现的 宝藏 。离离和我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姐妹,她做网站管理,成天泡在网上。上班的时候偶尔在msn上同她胡侃几句,成了我每天的乐趣。文宇的照片就是离离在线上传给我的。离离说,在一个交友网站上意外发现一个男人的长相符合我的审美标准,综合条件也不差。 要抓住机会哦! 离离在电话里诡异地笑。
照片上的文宇确实是我喜欢的类型:细眼,脸庞轮廓分明,坚毅,微笑令人动心。文宇比我大五岁,从事金融业,西安人,研究生毕业后留在了上海。那样的年纪和职业所特有的成熟持重,让我欣赏。
于是,原本对交网友嗤之以鼻的我,竟给他写去了一封e-mail。我在信的最后还附上了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但愿他是个像我一样热爱诗歌热爱生活的人。然而过了很久,我都没有收到回音。对于缘份,我从不强求,那封没有下文的信,那张充满笑意与期待的面孔,我几乎快忘记了。
巧的是,网络未促成的这场相识,却在现实中戏剧性地发生了。五月,我最后一个单身的大学室友出嫁,照例又把我这个闲人叫去当伴娘。在婚礼现场,我惊呆了,文宇竟是伴郎!我一眼便认出了他。朋友说,我和文宇的相识真是个传奇。
这辈子
我不会再爱上别人
我和文宇就这样不期而遇,似乎命中注定。我没有告诉他我曾在交友网站上看到他的资料,还傻乎乎地写过应征信。我们熟络得很快,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虽然每个周末都见面,他偶尔也会来接我下班。他说他喜欢听我说话,喜欢听我背诵那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他说,玫,这首诗,我曾在哪里看到过。
我们认识一个月后,他终于跟我说起那个他一直爱着的女人。她叫薇,是文宇的同事。文宇追了她三年,而她在认识他之前就有一个曾经同甘共苦的男友,即便爱文宇,她也不会选择背叛。文宇给我看她发来的短信:我要结婚了,请祝福我!
如果没有爱
拥有身体或许也是好的
文宇是第一个让我心疼的男人。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告诉他,在他身边,同样有值得他去爱的人。然而最终,我却选择什么也不说。我知道他心里装不下别人。
几周后的一个深夜,我忽然接到文宇的电话。 玫,来陪我喝酒,好不好? 他醉了,神志不清。半小时后,我赶到他家。文宇蜷缩在角落里,地板上散落着空酒瓶。原来,那天是薇结婚的日子。文宇说,她看起来很幸福。
对于文宇来说,那个晚上代表着一段感情的结束,可对于我和他来说,却是新的开始。他或许真的醉了,不停地吻我,双手大而有力,肩膀结实温暖。我明明知道他不爱我,却真的逃不开了。
那晚,我彻夜未归。
第二日,阳光灿烂。文宇起床后伸了个懒腰。 玫,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没想到,那场感情灾难竟成全了我们。可是,这成全于我来说,却是另一场灾难的开始。
文宇说 我们在一起 ,却从未向朋友承认我是他的女朋友。我们的感情更多地是建立在肉体上,我从来都无法确定他是不是爱我。在离离问起我们到底算什么关系的时候,我竟不知如何作答。
我只是想,如果没有爱,拥有身体或许也是好的。我要赌一次,让时间去感动他,让他忘记从前,让他爱我。
我们的感情
就像他送我的指甲油
我们真的像恋人一样过了半年,可我也清楚地知道我们和其他恋人不同,我们是没有未来的,因为彼此需要,便做伴走一段,对对方没有任何束缚。文宇甚至曾经对我说: 玫,如果遇到更喜欢的男人,你可以离开我。我会难过,但不会恨你,会祝你幸福。
我们的感情,就像文宇送给我的那一瓶瓶五颜六色的指甲油,看起来光鲜漂亮,却那么容易剥落--无望,不踏实,没有保障。我有时甚至盼望突然有一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再也不爱他了。我从未告诉他我有多爱他,我多希望是我先离开他,因为这样会比较幸福,是不是?
文宇在他30岁生日那天突然失踪了。他关了手机,同事们说他下班前接到个怪兮兮的电话,一下班就急匆匆地走了。我忽然有了不祥的预感。凌晨1点,我终于等到他的电话,欲言又止。因为爽约,他不住地向我道歉。
我的直觉向来准确。 文宇,你是不是有了别的女人?
玫,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你……我本来就没打算瞒你。我认识一个女孩,像极了薇,眼神,容貌,举手投足……她去年刚毕业,是个幼儿园老师。玫,你别恨我别怪我好吗?我们还要做朋友的。
我实在高估了时间和我自己。原来文宇从未忘记过薇,哪怕是找一个薇的替身也心满意足。我是该羡慕那个女孩还是应该为她感到悲哀呢?
说真的
你们看上去很般配
我和文宇还是朋友,却再也没见过面。在msn上,他很开心地和我打招呼,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他传了好些他新女朋友的照片给我,让我替他把把脉。那个女孩很黑很瘦,并不好看,穿得像个高中生。离离笑我说: 真搞不懂他,放着美女不爱,偏偏喜欢这么个难看的小姑娘!玫,输给她,你比窦娥还冤吧?
其实,我只是输给了自己,我太笨,太顺从,太不懂得爱的技巧。男人,怎么会相信唾手可得的会是所谓幸福?
我违心地对文宇说:你们很般配,真的。他在msn上打出八个笑脸。我笑着说,骨头那么轻,30岁了还像小孩子。
文宇走之前的那个晚上打了电话给我,说他感觉自己很幸福,并且第一次有了结婚的欲望,想停止漂泊。挂上电话的那一刻,我发现他很愚蠢。
我已经很久没打理我的手指甲,那天晚上,我忽然很想把它们涂上黑色,感觉这样才安全。我完全不怕自己无人宠爱。
我收起那一字排开的指甲油,把所有e-mail的留稿打包删除。
文宇,该说再见了。
文宇,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