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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我指挥行动的情况下,社会生活就不可能有了,因此,养孩子和社会生活都旨在控制本我的力量并把它导向可接受的行为。从某一部分来看,这是通过对有意识思维进行培训和教育来实现的,因为它会理解、推理,井按第二思维原则发挥作用。这就是自我,或者是自身,它在孩子成长时逐渐成长并与本我有所不同。(可是,自我的很大一部分都是无意识的,我们以后会看到达一点。)自我与本我并无绝然分界,反而有所重合和相互包容部分。然而,本我进入了自我并形成了如俄狄浦斯情结这类的焦虑中的思想和感情,都被压抑推回至本我最遥远的角落里去并加上了壁垒,再也无法重新回到意识之中。
很多其它的冲动,对比而言都是由自我有意识地控制起来的。孩子慢慢懂得,除开别的事情外,一个人不可取他人之物,不能没有正当理由就去打击别人,也不可当众手淫。我们教孩子们懂得,这样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并恶果会招致恶果。我们虽然进行了一部分的培训,就像训动物一般,通过奖赏和惩罚来进行,可更多的情况是,我们在抚育他们成长的时候告诉他们哪些是正确的行为,为什么。接受了这些教训的自我慢慢就能够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控制了。
然而,自我当中有很大一部分却不是有意识的。它的很多过程都是潜意识的──没有压抑下去,但也没有处于焦点之下。例如,我们是在意识之外完成很多解决问题的活动的,我们继续考虑一些收集到的信息,考虑实现目标的一些方式,可并没有有意识地去思考这些东西。当一个主意突然来到脑海里,就像来自虚无之中一样时,那是因为我们一直就在寻找这个主意。同样地,潜意识会操纵我们早已娴熟得体的一些技巧,让有意识的思维在别处自由地使用它有限的注意力。一位训练有素的音乐家的手指,是在他读乐谱的时候自动弹奏正确的音键的,他不需要就此思考。
反过来,负责监视和督促自我的超我却是无意识的,而且对管理我们的社会行为至关重要。它在自我之中作为俄狄浦斯的后果而发展,在这个时候,已经与同一性别的父母产生认同的孩子会接受父母的训谕和信仰,并使这些东西成为自己的一部分。通过认同,像“你不能”,“你应该”等的命令都转变成“我不能”,“我应该”。第一道命令与俄狄浦斯情结有关,可同一机理会把所有的道德价值转变成内化和自我谨记的教条。这些东西集合起来形成“自我理想”,或者叫超我,即我们平常所说的良心。道德话题是由自我在意识范围内进行比量的,超我会唤起一种强烈的“应该”和“不应该”感觉。一个在救生艇上漂浮的人,他的自我可能会推想,把食物和水递给一个行将死去的同伴可能是个浪费,甚至导致两个人都死亡。超我却会胜过自我,坚持分享剩下的东西。早些时候,弗洛伊德曾坚持说,超我在女孩中的发展与男孩子情况下的发展非常接近。后来,如我们所见,他慢慢认识到,女孩子没有阉割焦虑,她的俄狄浦斯危机感没有那么紧张,因此在她们的一生中,超我和道德感因此也少得多。(奇怪的是,他表达了家长观点的这篇论文,是在他的要求下,由他最喜欢的女儿,心理分析师安娜?弗洛伊德,在1925年的国际心理分析大会上代他宣读的。)
这样一来,个人的行为就是精神里面的三个机关互相作用的结果。本我寻找最直接的欲望满足,自我使用现实原则思维来压抑这个冲动,并寻找可接受的方式来满足这个欲望,而超我是通过已经溶入无意识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