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1711—1776)在他的心理学作品中也给哲学和心理学带来了很大的麻烦。首先,让我们认识一下这位苏格兰复兴运动中最耀眼的明星。
在苏格兰,如在西方世界其它地方一样,复兴运动是18世纪流行的哲学运动,其特征是对科学和理智的依靠,对传统宗教的质疑和对全球人类进步的信仰。休谟在童年时代从两个方面看不出他怎么有可能成为这个运动的权威人士:他出生在爱丁堡一个优越的长老会家庭,在童年时代就接受了卡尔文教的神学观点。作为一个小孩,他看上去很木讷(他自己的母亲说他是个“很精细,天性良好的火山口,但是,脑袋瓜子却不怎么灵”),不过,这种木讷有可能是因为他的迟钝和身体过重的倾向而造成的错误印象;他很聪明,12岁就进了爱丁堡大学。至于他的卡尔文主义,在15岁的时候,他已经就在热切地阅读他那个时代的哲学著作,而到18岁的时候,他已经就成了卡尔文主义的叛教者。后来论及此事的人说:“自从他开始阅读洛克和克拉克的作品以后,他就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信仰的快乐了。”
休谟是家里的第二个孩子,只继承了很少的遗产。他因此而攻读法律,可一点也不喜欢法律,以至于后来差点精神失常。他觉得商人办公室里的吝啬也同样难以忍受。23岁时,他决定靠当哲学家谋点饭吃,因而去法国谋个便宜生计。他在拉弗莱奇安顿下来(笛卡儿曾在这里学习过),然后,虽然没有能够上大学,可他终于说服了耶酥会,让他使用这里的图书室。仅在两年时间内,他就完成了他的两卷本《人类天性论:实验(牛顿)推理法引入道德主题的尝试》(1738年),在这部著作里,他第一次引入了自己的心理学。
他原指望这本书能带给他巨大名声的,可当这本书几乎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时,他感到痛心万分。
(后来,他又重写此书,改成更简单一些的形式,效果稍为好些了。)
他被迫谋一个生计,因而给一位年轻人当了一阵子辅导教师,然后成了詹姆斯?圣克莱将军的私人秘书。在这个岗位上,他有了一份不错的收入,穿上了红色的制服,吃得好,慢慢发胖了。一位访问者描述他说,他生就一张又宽又胖的脸.“除了愚钝以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而且他的身材更像是一位地方官员,而不像一位精细的哲学家。可是,人不可貌相,海不可斗量,相貌有时候是骗人的,休谟不多久就存足了一笔钱,可以专心写作了。他成熟年代创作的政治、经济、哲学、历史和宗教著作给他带来了梦寐以求的名声。在法国,虽然他长得腰圆体胖,可很快便成了各个沙龙的座上宾,而且得到伏尔泰和狄德罗的称赞。在伦敦,他的家成了沙龙,亚当?史密斯和其他一些自由主义思想家经常光顾他家,大家一起高谈阔论,无话不说。
朋友和熟人认为他很聪明,很友善,从善如流,极有耐心,他对自己也是这么看的,他还说自己“是个宠辱不惊,自有城府的人。”(他23岁的时候让一位年轻妇女怀孕了,在37岁时双膝跪下追求一位有夫之妇的伯爵夫人,未果。)虽然他不喜欢斯宾诺莎,因为他是位无神论者,可是,他自己到底也还是位怀疑论者。波士威尔在他因直肠癌而卧床垂死时问他说,他现在是否不相信有一个来世在那里,休谟回答说,那是一个“最没有理智的幻想”。说到底,休谟是位彻底的复兴主义者。
休谟写作《人类天性论》的主要目的是要开拓出一套基于“有关人的科学”的道德哲学来,指的实际上是心理学。因此,他努力建立了一个人类激情和我们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