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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生身心学业人格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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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全面发展,是现行教育中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深层次上应该理解为身心、学业、人格的和谐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既不能脱离学生的学业任务,片面地强调学生身心发展和人格完善;也不能不顾学生身心健康和人格完善而一味地追求分数至上。现行教育中,学生的发展目标是,既要更快更好地完成其学业任务,又要拥有健康的身心和完善的人格。实施素质教育,归根到底,是为了让学生获得全面发展和持续发展,这再次

学生的全面发展,是现行教育中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深层次上应该理解为身心、学业、人格的和谐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既不能脱离学生的学业任务,片面地强调学生身心发展和人格完善;也不能不顾学生身 心健康和人格完善而一味地追求分数至上。现行教育中,学生的发展目标是,既要更快更好地完成其学业任务,又要拥有健康的身心和完善的人格。实施素质教育,归根到底,是为了让学生获得全面发展和持续发展,这再次把学生身 心、学业、人格之间的关系凸现出来。
现行教育中,学生的身心、学业、人格发展得不够和谐,有很复杂的原因。但就教育本身来讲,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未能有效、科学地协调好学生身心、学业、人格之间的深层次矛盾。教育中,有意或无意地以牺牲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完善为代价,以单纯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为发展目标;或片面地把学生学业的成败理解为学生发展的唯一内容和最高标准的错误倾向,尚未销声匿迹,也并非个别现象。
以分数至上来评价学生,忽视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身心发育水平,把学生训练成知识容器和考试机器;以学业和升学压力来束缚学生,对学生正当、健康的情趣视而不见,把学生驯成学习活动中唯唯诺诺的乖孩子;以暂时的学业成败论英雄,把学生在人格上分成三六九等,偏爱偏信少数学业优秀的学生,把其他的学生打入另册等深层次的负面问题,从根本上来说,不仅有悖素质教育的育人宗旨,更严重的是,扭曲了学生身心、学业与人格的关系,妨碍了学生的和谐发展。因为,不顾学生的身心发育水平,对学生的学业强行施压、加压;不尊重学生的人格,甚至侮辱学生人格,求得学生所谓学业的进步;学生因学业发展迟缓,蒙受羞辱甚至付出身心代价等,这些现象表明:教育活动一旦偏离学生身心、学业、人格和谐发展的轨道,全面育人就不可避免地蜕变为畸形育人。
推进素质教育,扭转教育功能畸形化的倾向,必须回答学生身心发展、人格完善和学业提高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比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迫切和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因为今天的教育正处于基本制度相对稳定,而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急速更新和充实的转折点上,教育改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全面育人,育全面发展的人,是摆在教育现实中的重大课题。
让学生和谐发展,就必须从处理好学生身心、学业、人格之间的内在矛盾入手,探究学生身心、学业、人格和谐发展的教育规律,且形成新的教育理念,这是素质教育实践中亟须回答的问题。
让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和人格完善程度与其所承担的学业要求相适应,同时让学生在完成其学业任务的过程中身心得以发展、人格逐步得以塑造和完善,这是学生和谐发展的理想境界,也应是处理学生身心、学业、人格之间关系的教育新理念。就学生身心、学业、人格的和谐发展而言,其现实逻辑与实践过程应该是;在学业活动中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与人格完善,在学生身心发展与人格完善中促使学生顺利、高效率地完成学业任务。
1、在学业活动中尽力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与人格完善
在学业活动中尽力促进学生身心的发展与人格完善,就现行教育本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来讲,关键是要解决对育人活动终极价值的理解。怎么理解育人活动的终极价值,决定着对学生身心、学业、人格发展的价值取向。
学业是学生发展的基石,它是学生和谐发展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发展学生的学业,不开发学生的智力,教育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但它又不是孤立存在的,因为教育活动中,学生学业活动顺利并伴有成功体验时,心情舒畅、情绪饱满、学习动机水平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生学业受阻时,往往心情沮丧、情绪低落、学习动机水平下降、学习兴趣减弱。可见,学业的成败,决不是一个单纯的成绩问题、分数问题,其中蕴涵着学生的身心问题、人格问题,因此,学业活动是学生身心发展、人格塑造的主要渠道。注重学生学业发展的同时,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人格塑造的特殊要求,兼顾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和人格发育水平。在学业活动中,以学业活动为主要载体,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性格特征,“如勤奋、勇敢、自信、谦虚、细致、进取心、乐观、朝气蓬勃等,因为这有助于学习能力的提高,促进学生成才。”最大限度地防止学生养成消极的性格特征,“如怠惰、自卑、骄傲、粗心、安于现状、萎靡不振、墨守成规等,则会压抑人的创造力的形成和思维潜能的发挥,有碍学习活动的展开,阻抑人成才。”既然如此,对与学生在学业过程中相伴相随的身心问题、
人格问题,就没有理由视而不见,见而不究。针对该问题,究竟如何在学业活动中尽可能地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和人格塑造呢?
首先,现行教育必须深刻理解育人活动的终极价值,重塑教育价值观,以学生和谐发展为育人活动的宗旨,以合乎人的和谐发展为标准来评价教师行为和教育成果,把学业发展放在恰当的坐标上。把客观存在的学业压力作为“紧箍咒”去束缚学生,必然把学业发展从人的和谐发展中剥离出来,推向极端:一味地推崇学业和升学,不顾一切地加重学业压力,延长学习时间,加大学习强度,置学生的身心发展与人格塑造于不顾。此时,根本谈不上学生的和谐发展。因为这种不合教育理性与人的发展规律的教育价值观,使得学生未能把现在的主要精力用来学习对将来最有帮助的知识,大多数学生在现阶段就为学业感到过分的身心疲惫;同时让学生事实上放弃了身心、人格自我完善的机会。这足以说明,应该把学生的学业进步理解为学生和谐发展中极其重要的方面,但不是唯一的方面。以学生的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学业发展为基本育人活动,兼顾学生的身心发育和人格塑造,才合乎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价值观。
其次,重塑教育价值观,就必须重新审视教育过程,以理性的育人取向来对待教育活动,让和谐发展的教育价值观通过教师的育人活动体现出来,把学生的学业发展建立在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人格完善过程的基础上。对此,教师的自我更新显得尤其重要。学业要成为学生一种社会的责任,教师就应学会纾解学生学业活动中遇到的各种身心障碍和人格障碍;关注学生的学业承受力,教师就应具备洞悉学生的学业因素与人格因素内在关系的职业技能:科学指导学生的学业过程,研究学习心理规律,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和学会应对各种挑战的能力,教师自身就应首先具备教育元认知能力;建立民主、平等、互信、合作的师生关系,真诚地尊重学生人格与自尊,搭建师生间的心灵之桥,教师就应在教学活动中形成与此相适应的主导价值取向;欣赏、赞许学生取得的点点滴滴的进步,信任学生努力的积累效应,宽容学生的正常闪失,呵护学生的自信,鼓励学生自强,让学生承担应有的学业责任,应成为教师稳定的育人理智;对学生在学业中施加积极的心理暗示,适当强化教师对学生的积极期望,正面引导学生的人格发展,应成为教师的基本心态。可见,教师完成自我更新,才有可能把学生和谐发展的价值理解演绎为教改探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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