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说梦的含义及梦的内容就象再我们面前以两种不同的语言呈现同一物体的两面,对此,弗洛伊德使用了一个动词“转录”。梦的工作可能反映了潜意识的工作,他创立了4条原则,强调了其中重要的两条:
1、 凝缩由与显意有关的概念所组成,为将十分不同的一些隐意连接到一起的一种类型,凝缩工作如果以名词或名字为内容,则可以为一些有时听上去是非常可笑的新词或新的名字组成。
2、 置换为弗洛伊德发现的第二种机制,它将在所装载的固定的精神成分的强度转移时所产生,某些丰富的内容由于采用了这一机制显得兴趣索然,因而在其他成分被严厉审查时逃过了稽查。
3、 第三种机制为象征性,它显示了梦作为通往潜意识的真实途径不能在形成的内容(变化、矛盾、原因)中反映逻辑关系,而是以改头换面的方式出现,解释的目的就在于重建被梦去除掉的逻辑关系。弗洛伊德总结了梦中特征的重要性,通过这一机制两个人可以变成一个人或者以个别的事情来代替具有共性的事情。
4、 次级修正为梦形成的第四个过程。弗洛伊德证明在一些病例中,梦的内容不仅仅来自梦的思维,也包含了我们意识层面思维的、我们幻想的精神功能,这一精神层面通常具有稽查功能,在这些例子中,这一功能似乎能对梦加以补充和延续,这可以通过通常是羞答答的句型“如果…….”得以认识。
摘自《德国医学》2001年第18卷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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