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1711—1776)是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和近代不可知论的著名代表。著有《人性论》(1739—1940)、《人类理智研究》(1748)和死后出版的《论灵魂不死》等。
休谟从贝克莱的主观唯心论走向不可知论,认为人们只知其感知,至于是否有客观事物存在则是值得怀疑的,也是无法知道的。同时他又重新强调了洛克关于简单观念的观点,发展了联想的概念并使之加以明确。他首先对观念和感觉印象作了区分。他认为观念和感觉印象是两种心理现象,印象是有力、生动的知觉;观念是微弱的不生动的知觉,观念是印象的摹本。他把观念加以分类,复杂观念是通过简单观念的联想而成。他提出的两条联想律是相似律以及时空上的接近律。两个观念越相似和越接近,它们越容易形成联想。另外,休谟把因果律看作是人类经验的习惯。他说:“在我看来,观念的联系只有三条原则,就是‘相似性’、时空上的‘连续性’以及‘原因’或‘结果’。”
可见休谟对联想的规律作出了贡献,促进了联想主义心理学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