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屠杀图腾的禁忌已逐渐附上了带有社会色彩的禁止兄弟相互残杀的禁制。原有的家长统治形态也开始首次为以血亲为基础的兄弟部落所取代了。最后,弗洛伊德得出结论说:“因此,我们可以说,社会的存在是建筑于大家对某些共同罪恶的认同;宗教则是由罪恶感及附于其上的懊悔心
理所产生;至于道德,则一部分是基于社会的需要,一部分则是由罪恶感而促成的赎罪心理所造成。”
在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中,神的观念代替了图腾的观念;神也不过是父亲形象的一种夸大形式而已。
总而言之,对父亲的仰慕可说是构成各种宗教信仰的一个核心。自然,在以后的漫长演变过程中,人们对父亲或人们与动物间基本关系的改变均可影响到人对神的看法。所以,父亲角色与图腾及神之间的关联性是精神分析学应用于宗教研究时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观念。
弗洛伊德明确地表示了宗教观念的产生和演变是同原始社会从母系社会过渡到父系社会以及随之而来的家庭、私有制、国家的产生有密切关连的。
弗洛伊德说:“我无法具体地说明在发展过程中母神出现的情形(因为弗莱彻尔和罗伯逊·史密斯所提供的原始资料只限于父系社会的情况),因为她们的出现可能是在父神之前。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对父亲态度的演变,其影响并不仅局限于宗教领域内,它同时也使社会结构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由于父神观念的产生,一个没有父亲的社会形式逐渐演变成一个以家长统治为基础的社会结构。”接着,弗洛伊德还说:“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动物逐渐失去其神圣性,而祭物也慢慢地与图腾动物脱离原有之关连;它最后终于变成一种纯粹用于取悦和祈求神的东西,而神也被夸大成为远远超越出人类并只能经由僧侣等中间媒介才能沟通的彼岸力量。就在这同时,国王的观念开始在社会制度上出现,家长统治的结构也逐渐转变成接近国家的形式了。”
关于弗洛伊德的宗教理论,我们只介绍到这里为止。现在,我们介绍弗洛伊德在二十年代下半期进行理论建设的另一个重点课题——文学艺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