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而言,不能仅凭着曾经呕气、争吵过,就判定两人的感情已走到末路,已不可挽回。谈到夫妻俩常常为了家中的小事而生气,那么在家里的大事上你们的意见是不是一致呢?如果你们能够不过分要求对方,不过于期待对方的绝对服从,不过于奢望凡事两人都能“心往一处想”;那么对如何处理家庭问题存在一些不同想法,恰恰是夫妻之间个性的自然流露,生活得挺真实,又有何不好呢?
离婚不是儿戏,不可轻言。尤其处于以下婚姻状况时,不宜首选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
1、 夫妻双方均无道德品质问题,在感情上均无背叛对方。
2、 目前以“性格不和”为理由而要求离婚者呈上升趋势。这固然体现出现代社会中尊重个性的进步,但也要看“性格不和”到了什么程度,应该冷静分析其原因,并努力达到相互的适应。尚未对此进行过认真调整的夫妻应暂缓分手。
3、 夫妻性生活不和谐也是许多人离目的原因之一。面对这一问题,夫妻之间更需要加强交流与沟通,要勇于表达出自己的需要和感受;必要时也可以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帮助。学习性知识,减少性误区,是解决此类夫妻矛盾的有效方法之一。
4、 中国的传统文化比较看重家庭和亲情等因素。两个人的婚姻往往会掺入对方亲属的意见和看法,其中的是是非非常常会对夫妻感情产生间接的负面影响。切记不可因对方家庭中其他亲属的冷淡、抱怨等情绪而放弃自己的婚姻。若有矛盾应主动进行交流与沟通,若有心隙应积极进行修补与弥合。
在此,我们不妨打个比方:如果将离婚比作用暴力手段了结夫妻间的恩恩怨怨;那么,调整夫妇关系则是用协商的方法来“固垒”,是婚姻中必不可少的调适策略。很难想象在第一次婚姻中没有学会调合而“不战自败”的人,会有什么成功的经验带入日后的第二次婚姻。家庭的离合是个人生活中的“大动作”,我们不应轻易地放弃婚姻,当然也不必为了徒有虚名而痛苦地维系着家庭表面的存在形式。告别过去、推倒重来是一种选择,尽力修复、和好如初也是一种选泽。“分”也许自有分的道理,“合”必然也有合的基础。分与合均不应以胜败而论之,关键是看当事人自身的内心感受以及这种感受给自己生活及身心方面带来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善待婚姻就是善待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