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墩铭
蔡墩铭是中国台湾法学家和犯罪学家。台湾台南市人。1955.1960年先后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和法律学研究所。1962年留学德国,1966年获弗赖堡大学法学博上学位,同年回台湾,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暨法律学研究所副教授。1969年升教授。1967年起在司法官训练所开授刑法总则专题研究。1973年赴美国华盛顿大学进修。1974年起任台湾“司法行政部刑法研究修正小组”研究委员。对刑法与犯罪学颇有研究。其研究和著作、在刑法方面有《唐律与近世刑事立法之比较》、《刑法总沦与各论》、《刑法上犯罪判断与实例》、《最高法院刑事判决研究》、《刑法基本问题研究》和《现代刑法思潮与刑事立法》、《中国刑法精义》;刑事诉讼法方向有《刑事诉讼法概要》和《刑事诉讼法论》;犯罪学方而有《审判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