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与觉醒一样都是生命活动所必需要的一种主动的和复杂的生理现象。一个人的一生有1/3的时间是在睡眠中度过的。正常人每隔24小时即有一次觉醒与睡眠的交替,这种醒一睡节律是一种正常的生理过程。觉醒时意识保持清晰状态,而睡眠时意识水平即低落,呈现一种意识障碍状态。正常的睡眠应具有下面几个特点:
1.感觉与反射的兴奋性增高,因此觉醒状态下能引起感觉与反射活动的刺激,在睡眠状态下就不引起反应;
2。意识不清晰,对外界的事物不能认识;
3.在强烈刺激下可以唤醒。
在睡眠中,不单是意识水平低落,而且躯体的大多数生理活动和反应亦都产生一系列变化,主要是呈现一种惰性状态。例如心率变慢、呼吸节律慢而加深、血压下降,特别是收缩压可下降10~30毫米汞柱,基础代谢率一般降低10~15%,全身肌张力降低,肌腱反射减弱等。但是,在睡眠中副交感神经系统的活动却增加,如瞳孔缩小、胃液分泌量增多、多汗等。仔细观察躯体的生理变化,可发现在整个睡眠过程中躯体的生理活动有着周期性的变动,例如人在睡眠中可见到周期性的脊髓反射的阻滞、心率和呼吸节律不均匀、血压突然升高、瞳孔散大、脑血流增加、外阴充血致使阴茎勃起,出现短时期的眼球同向快速活动、肢体肌肉阵挛性跳跃,以及血液中一些生化物质和17羟皮质酮、胆固醇的变动等等。
这不但说明睡眠中,还有一些其他的生理周期,而且也说明睡眠过程是一种主动的生理过程,而绝不是一般人所认为的,睡眠是因为白天人们辛劳了一整天,所以身体疲劳了,从而产生被动性的睡眠,以促使身体从疲劳中恢复过来。
来源:中国心理服务
关于睡眠的机理,至今尚未搞清楚。但不外有几方面的解释。一种解释认为睡眠是由脑内的某一特定部位,所谓“睡眠中枢”管理的。
很多动物实验证明,与睡眠发生有关的部位,如网状结构首端,兰斑核、缝际核等,大多位于从丘脑到延髓的脑干中,刺激这些部位,可以使动物产生睡眠或觉醒。但是除这些部位外,刺激大脑中的另一些部位或刺激皮质下的尾状核、下丘脑等亦可使动物出现睡眠或觉醒,由此看来,所谓“睡眠中枢”不可能仅仅是局限于脑干中某一个部位的神经细胞集团,而是一个波及到脑内许多部位的与睡眠有关的功能系统。
另一种解释认为睡眠是由于脑干中上升到大脑皮质的醒觉冲动受抑制而引起,即由于外来刺激被隔断,因而不能使大脑皮质保持其觉醒的兴奋状态,因而发生睡眠。这种见解似乎认为睡眠是被动的,这可能只能说明某些人发生病态性睡眠的情况,如昏睡性脑炎,而不易解释正常的主动性的睡眠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