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组织系统的成员之间最容易形成利益关系,如果不能把握与同事及上司相处的一些大原则,即使你小心翼翼、谦逊低调,仍然容易陷入被动。
那么,怎样与上司相处呢?心理学认为,任何组织或团队都有其系统的法则,每一个成员都有一个属于你自己的位置。如果你的行为遵循这些法则,你在自己的位置上就会很舒服,否则,就会带来关系的混乱。这里介绍给你的8个交往法则,几乎每一项都涉及到你和别人的关系,你不妨好好体会体会:
第一项法则:非人格化归位。在团队中你之所以感到自己怀才不遇,或者觉得你的上司不如你,或者上司觉得你不听指挥,或者同事觉得你不好合作,那是因为你把上司或同事看成了“人”而不是“棋子”。是人就有优劣、好坏和喜欢与讨厌之分。而管理规则是按照组织系统的功能要求来设计的,没有考虑到个人的因素。譬如,下级必须服从上级,这就是管理规则,它不允许“有能力的下级就可以不服从无能的上级”。因此,管理规则客观上要求把员工看成处在职位上的“非人格化”的角色,要求成员像“棋盘中的棋子”一样按规则运行。所以,当你遇到上述不良情绪和感受时,你最好回到自己的角色上。这样你的心态自然会平衡起来,并且不会出现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或者“越位”现象。当你接受一位“很讨厌”的上司的指令时,你要记住,你正在接受一个更高职位的指令,而不是接受这个“人”的领导。
第二项法则:等距交往。等距交往又叫“圆圈法则”,即以你为中心,划出一个圆圈,你的所有同事都应该处在圆圈的圈线上。与团队中的成员保持等距离交往,是指在团队公开交往的层面,不与某人特别近,也不与某人特别远,一视同仁保持相等或相似的情感距离。与团队中的个别成员交往过密或过分疏远,是人际关系不良的常见原因之一。但是,这一原则并不排斥你和个别同事之间里私密关系,只要这种关系并不夸张地表现在正式的公开交往的场合,就不会影响你的人际关系平衡。
第三项法则:跳板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在与你的横向部门的同事发生“非例行性”的业务沟通合作(搭建跳板)时,如果你来不及汇报给你的顶头上司,在事后,你应该及时将信息上传报告给你的顶头上司,以便上司及时掌握情况。团队中的沟通,大多是围绕工作主题而展开的,一般来说,一个下属只有一个上司,也只能接受一个上司的指令。但实际上,你经常需要和你的横向职位上的同事合作和跨部门沟通,而来不及请示你的上司。这就相当于你和另外的部门搭建了一个跳板。这就是跳板原则。
第四项法则:公私有别。“公私有别”的意思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自我角色上的公私有别,指你在工作状态应该保持“职业角色”,生活状态应该回到“生活角色”。常常看到的现象是,工作状态是一个职业角色,下班后遇到同事仍然一副工作状态的样子,时刻不忘自己的职务或职业角色。或者相反,总是不自觉地把自己的生活角色带到工作状态,上班时间“称兄道弟”,领导不像领导、下属不像下属,这就是问题。公私有别的第二个方面是“关系”上的公私有别,指工作状态保持职业接触并遵从职业规则,下班以后打破职业等级界限,与同事、上司随意相处。遵从公私有别原则的人,其人际关系往往和谐融洽。反之则带来角色混乱。
第五项法则:远近适宜。与上司或领导相处,就“情感距离”而言,到底是保持较近的关系好呢还是较远的关系好?这似乎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你应该和领导保持正常的工作接触,如果你的工作,需要和领导保持“较近”的情感距离,毫无疑问你需要适应较近的关系。不过你切不可以以为和领导的关系越近越好。过近的情感关系不仅模糊职业角色,也容易让上司更多地了解你的性格弱点,并且招徕同事的妒嫉和流言中伤。太远的情感距离虽然避免了这类风险,但你也会因此失去了上司发现倪、了解你的机会。而且,因为你和上司的距离过远,倘若因你与同事之间发生冲突,不利于获得上司的理解和情感支持。一个中庸的建议是,和上司保持一个既不容易被“小人们”妒忌,又令他们不敢随意中伤的情感距离,是最合适的选择。
第六项法则:每一个人都重要。每一个人都希望在交往关系中获得价值,这种价值不仅涉及工作的,也涉及情感的。在情感层面,不是每一个人只在乎“我能得到什么?”而且在乎“我能为你做什么?”。因此,如何同时兼顾和满足这两个需要,如何让你的员工或下属产生被需要、被重视的感觉,是管理者和各级团队主管的交往难题。常常高考困惑的是,当我们重视一些人的时候,另一些人就感到不被重视或感到被忽略,出现关系上的失衡。解决这以问题的策略是:把不同的意义赋予不同的对象。举例来说,员工“甲”的优点是低调敬业、员工“乙”的强项是灵活性和富有创意、员工“丙”的长处是协调能力超群,作为上司的你,应该在上述三个方面分别分配给他们最重要的职责,让甲、乙、丙感到自己在这个领域、在你的心中成为“第一”。这样,你就创造了“每一个人都重要”的团队气氛。
第七项法则:选择性地进行自我表露。当我们把自己内心的想法和生活的烦恼告诉另外一个人的时候,就能很快地拉近和对方的心理距离。恰当的“自我表露”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必要前提。在一个团队中,很少自我表露或完全不表露的人,基本没有可信任的朋友,但过多的自我表露又担心被人拿到“把柄”被人利用。因此,如何进行自我表露,是人际交往的一个难题。我们建议,最好的自我表露策略不是思考“我到底需要表露多少?”而是“依据不同的对象选择不同的表露的程度”。具体做法是:对于少数与你利害关系较少的、可信任的人,你可以选择更多的自我表露;对于一般的同事,你可以选择中等程度的自我表露,而对于一些陌生的人或喜欢搬弄是非的人,你可以选择完全不表露。这样你不仅能够赢得好友的持久关爱,而且也会让那些愿意和你发展关系的一般同事对你产生信任感。毕竟,谁都不喜欢把自己的秘密告诉那些随意公开自己隐私的人。
第八项法则:持久而有规律地交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并不是交往频繁就一定感情深厚,也不是不怎么交往就感情淡漠。对于职业人士来说,重要的是养成“有规律交往”的习惯,不管是否有实际上的业务往来,都要“例行性”地问候和关注,这是许多成功的营销人员的处事秘诀。每逢重要的节假日,和亲朋好友和重要客户发发短信、大打电话、留留邮件,让对方感到你的存在和对他们的关注,这是非常必要的。如果你有事情了才频繁和他们接触,没有事情就三月五月不联系甚至消声遗迹,这样忽冷忽热的交往,会给人留下极不安全、极不可靠、极为势利的印象,长此以往,你的人际关系资源将丢失殆尽。记住,养成和别人有规律地交往,是做朋友的起码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