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弄明白康德的道德哲学,我们就需要理解他所说的自由是什么。我们经常将自由看做毫无障碍地做我们想做之事,对此,康德并不同意。他有一个更加严格的、要求更为苛刻的自由观念。
康德的推理如下:当我们像动物一样追求快乐或避免痛苦时,我们并不是真正地自由地行动,而是作为欲望和渴求的奴隶而行动。为什么呢?因为无论何时,只要我们是在追求欲望的满足,那么我们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了某种外在于我们的目的。我以这种方式来充饥,以那种方式来解渴。
假设我正在试着决定买哪一种口味的冰激凌:我是应该买巧克力的呢,香草的呢,还是咖啡太妃糖颗粒的呢?我可能认为自己是在运用选择的自由,但是,我真正在做的就是在试着弄明白,哪一种口味能最好地满足我的偏好——那些我事先并没有加以选择的偏好。康德并没有说,满足我们的各种偏好是不对的,他的要点是: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并不是在自由地行动,而是在根据一种外在给定的规定性而行动。毕竟,我对咖啡太妃糖颗粒的偏好而不是对香草的偏好并不是我刻意去选择的——我就是有这个偏好。
若干年以前,雪碧有一句广告语:“服从你的渴望”。雪碧的这一广告(当然是无意地)包含了一种康德式的洞见。当我拿起一罐雪碧时,我是出于服从而不是自由在行动。我只是在服从我的口渴感。
人们经常就本性和后天培育在行为养成中的作用而进行争论,想要雪碧(或其他含糖饮料)的欲望是内含于基因之中的呢,还是受到广告的刺激?对于康德来说,这一争论实际上偏离了重点。只要我的行为被生物性所决定,或被社会性所规范,那它都不是真正的自由。根据康德的思想,自由地行动就是自律地行动,自律地行动就是根据我给自己所立的法则而行动——而不是听从于本性或社会传统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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