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以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有意识的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为特征,患者明知强迫症状的持续存在毫无意义且不合理,却不能克制的反复出现,愈是企图努力抵制,反愈感到紧张和痛苦。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性动作为主要表现,虽精神痛苦显著缓解,但其社会功能已严重受损。国外报道一般人口中的患病率为0.05~1%,占精神科病人总数的0.1~2%。国内流行学调查的本症时点患病率为3‰。通常于青壮年期起病,性别分布上无显著性差别。儿童强迫症是强迫症的一类,是一种明知不必要,但又无法摆脱,反复呈现的观念、情绪或行为。在儿童期,强迫行为多于强迫观念,年龄越小这种倾向越明显,本症多见于10-12岁的儿童,患儿智力大多正常。
青少年强迫症的特点是清楚知道这些观念和行为完全不必要,但自己无法加以控制。这些症状苦恼窘迫,求治十分心切,不过与成年强迫症患者相比,青少年患者由这些症状而造成的精神障碍和心理压力一般要轻得多,因而治愈可能性也更大。青少年强迫症大多源自儿童时期,与自幼养成的个性特征有关。这些特征是:胆小谨慎、少年老成、做事优柔寡断,缺乏丰富的生活情趣,固执,过分追求完美,学习和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一丝不苟,诸事爱钻牛角尖,刻板,不善随机应变,适应陌生环境很慢等。家庭教育的过分严格、粗暴,学校管理条框边多过细,很少给学留自主自由空间,也是促成和助长青少年强迫症的重要客观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