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性的话题与实践,永远遥远、神秘、奇妙。性似乎永远是一个迷语,没有人能猜出谜底。性似乎永远是一个梦幻,难以被理智和清醒的头脑真正解析。性对于许多少男少女,对许多“过来人”,或对许多已近迟暮、甚至已步入耄耄之年的来说,总有说不出或“说也说不清楚”的困惑、迷茫!
“哪个男子不钟情,那个女子不怀春?”──为什么男女之间有一种奇妙的吸引?古往今来,凡有男女的地方,就会生出千姿百态的男女之情、风流韵事?尽管文人墨客千百次地著书立说,讲什么“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讲什么“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讲什么“性格和精神的沟通才是爱情最基本的内涵”,讲什么“爱情的本质是奉献”,讲什么“不要以貌取人”,....可是,为什么性爱终究是性爱,而不会(也根本不可能)被任何其它的爱所取代?
为什么相爱的人盼望团聚,盼望恩爱的同床共寝,而把即使是最频繁的“鸿雁传书”、“热线电话”的“千里共婵娟”也看成是一种不幸?为什么那著名的诗句──“宁愿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不愿在江边耸立千年”,引起无数痴男怨女心灵的共鸣?为什么自古以来,“一夜夫妻百日恩”,而如果不是夫妻的话,即使是多年同窗、多年共事、多年相处的人,对这种夫妻之间的恩爱也无法望其项背?
我们知道,世上男人、女人各占一半,一个人一生中不知道要遇到多少异性。可是,为什么“终成眷属”却那么难?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为什么有人一见钟情,爱得死去活来,而有的男女却注定不能走到一起?为什么明明承认对方人品好、有地位、有钱财,或者有才华、有风度,可就是不能产生强烈的吸引,而一旦遇上了可心的异性,却无论如何要得到对方?为什么在特定的异性之间,有时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次拥抱,一次亲吻,往往可以让人心灵震颤,周身发热,继而产生刻骨铭心的爱情甚至能经久不衰?
我们知道,男女恋人、爱人、情人之间,与朋友、亲属、同事、同学、师生……之间有着重要的区别,而不论区别有多大,都有一个最基本的界限,那就是性关系。男女之间一旦有了双方情愿的肌肤之亲、性的交媾,关系就发生了“质”的变化。
为什么发生了性的关系就意味着“得到”了对方?为什么性的暴露与性的满足总是一道“男女有别”的最后屏障?为什么性的暴露和性的满足总是男女相爱当中所追求的目标,一旦“得到”了,才是成功和幸福的标志,就是一场喜剧;而一旦“得不到”,或“得而复失”,就是失败,就是痛苦,就是悲剧?为什么男女之间一旦相爱了,就再难保持朋友、同事之间友谊?为什么人们把能不能得到对方_能不能完成性的结合,看作爱情能不能实现的标志?人还是原来的人,为什么没有性的结合,就标志着不再相爱,或不能再相爱呢?
我们知道,结婚,是对性结合关系的法律认为和保障,是一种得到社会承认和法律保护的形式。而性的结合,才是夫妻生活的最基本的内容。为什么没有性的结合就无法保持夫妻间的婚姻,难道人世间不可以有“无性”的生活吗?在“无性”的意义上就不能继续搭伴为生,相互依赖,相互帮助,相依为命吗?
性的结合,是恋爱者的一种心照不宣、约定俗成的内心目标。其它的条件再多,其它的目标再多,都不可能取代性结合。没有性结合,就没有爱情的实现,就没有婚姻的成功。这又是为什么?为什么有些男女之间,本来卿卿我我、相亲相爱,甚至已经到了如痴如狂的境地,而由于性关系的发生,反而失掉了神秘感和新奇感,失掉了吸引力和诱惑力,反而走向破裂或分离?
我们在临床咨询中常常听到,有些恩爱夫妻,本来山盟海誓、如胶似漆,婚后在“天伦之乐”的性生活当中却厌烦了、疲倦了,他们之间可悲地失落了爱的浪漫色彩和激动人心的情趣。
为什么即使一度和谐、满足的性生活也会走向枯萎和死亡?
为什么有许多人,甚至越来越多的人把结婚看成是“爱情的坟墓”?
为什么有些在各方面都具备了条件,感情和性格也相投的夫妻之间,会因为性生活问题而罩上阴影,以至于其它生活内容的更新和发展也失去了生机,甚至走向婚姻破裂或离异?
为什么情真意切、真实相爱,甚至恩爱多年的夫妻,会被一个突然的、生疏的、甚至毫无“历史渊源”、“感情基础”的第三者所冲垮?为什么精心构筑,、多年搭建的家庭巢穴,会在一夜之间突然坍塌,而那些镂骨铭心的记忆、连心连肉的情感、甚至亲生骨肉(子女)的纽带,都再难起到维系的作用?
尽管在众多的文学、艺术作品中,在社会生活的习俗观念中,爱情总是和青春相伴,总是天经地义地发生在少男少女身上,可是实际的生活当中,“人到中年”仍孜孜以求,“第二个春天”仍生机勃勃,“夕阳无限好”时仍牵肠挂肚。有了事业,有了待遇,有了子女,有了富裕的生活条件,有了优越的社会地位,有了令人钦羡的声望名誉,有了物质上、精神上的巨大财富....之后,只要缺少了异性的陪伴,或只要缺少了性的满足,就会感到生活黯然失色,就会在心中骚动着、抑藏着莫明其妙的欲望,就会感到失衡与欠缺。
为什么“秋天里的春天”仍然活跃着欲望的火焰?
为什么许多中年、壮年、老年人,即使在门庭若市、“谈笑有鸿儒”的生活中也会感到孤单凋零?
为什么许多中年、壮年、老年人一旦得到了异性的爱,反而会比年轻人更为和谐、更为甜蜜、更为幸福?
性爱,始终是一个神秘的、敏感的话题。社会法律道德等种种规范,人类观念意识和文化氛围等种种束缚,亲人、同事、上下级等人际关系上的种种影响,事业、责任、义务、健康等众多相关因素的限制,使得对性爱的追求、思考、探讨始终处于社会潜在的层面上。性,过去不是,现在不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不会是堂而皇之的学术讨论的课题,不会是公开、广泛的社会传播的内容,不会是畅所欲言的日常交谈的对象....但尽管如此,性爱问题却在各种人物的精神潜层顽强地流行与延伸,在大量的性文化中悄悄地蔓延,在酒桌侃大山中、宿舍戏谑闲谈中、女友们的悄悄话中、男男女女的打逗趣闹中肆无忌惮地不胫而走。而有关性的樊篱也往往在一些年轻人提心吊胆地、隐蔽地,或明知故犯地、公开地尝试中被突破。我们经常看到、听到一些颇有地位、身份的人在性的诱惑面前步入某种陷阱,酿成“折戟沉沙”的人生悲剧。另有一些人以扭曲变形的表现形式、将性的欲望燃烧成“色”令智昏的越轨行为,终于“一失足成千古恨”。
为什么性爱这一人类最美好的事物往往在社会阴暗角落里成为风气败坏、道德沦丧等最丑恶的现象?
为什么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组成的风云变幻、繁杂难测的社会历史,有时竟然会因一桩“桃色”事件而改变步伐,有时娇艳的裙钗竟然能发挥千军万马所难以发挥的作用,留下了“千军一怒为红颜”之类的谈资?
为什么古往今来,一些胸怀大志、才华横溢、人品出众的人物,在性的“雷池”面前难以驻步,让我们发出了“英雄难过美人关”之类的慨叹?为什么在社会的变形部位──社会犯罪行为当中,总是少不了色情因素?情杀、卖淫、嫖娼、流氓强奸、色相勾引诈骗、淫秽书刊录像的制造与贩卖、逼婚、拐卖妇女....为什么有那么多锒铛入狱的男男女女,都有过淫荡的经历,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迷途难返?
在文学、艺术的领域,有许多关于性的刻划和描写,在许多传播媒介中,有关于性的透露或沉渲染。有的是高雅、神圣的艺术的创作,是流传千古的文化精华;有的则是精神的糟粕或鸦片有的被人们欣赏、推崇、赞赞美;有的则被人们唾弃、鄙视、扫荡,也有的被人们暗自玩味、悄悄传播、私下收藏....
为什么有人以性爱为题材,迸发着艺术创造的灵感,以有益的贡献而为人们所敬仰;而有的人则在性的问题上做文章,其结果是毒害人们的灵魂,成为社会的蛀虫?
为什么有人领略性爱的美好而成为精神高雅、成就蜚然的优秀人物;而有人因涉足性的“雷区”而自误人生或误人子弟,甚至成为触犯刑律的罪人?
为什么有的人从性生活的满足中获取了心灵的充实、精神的升华、灵感的闪耀、人生的顺达;而有的人却在性的问题上导致精神的空虚、灵魂的腐朽、才华的泯灭、人生之路的挫折?
我们再次慨叹:性,实在太神秘、太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