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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友情万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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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十七岁至二十一岁的这五年间,我经常被书籍或朋友们告知,男人和女人之间,是没有纯友谊的。爱情是主弦律,一段没有主题的音乐即使存在,也是垃圾。我很相信。大多数人的观点,总是不会有错的。更何况是几乎所有人。三年前,我遇到了翔。他是被我的朋友莲介绍来帮我修电脑的。刚见面时,他很缅腆。房间里三个女孩子围着他,他一边摆弄电脑,我们就在旁边叽叽歪歪,指手划脚。莲用轻声得可以传遍整个房间的声音对我说:他很


在我十七岁至二十一岁的这五年间,我经常被书籍或朋友们告知,男人和女人之间,是没有纯友谊的。爱情是主弦律,一段没有主题的音乐即使存在,也是垃圾。

我很相信。大多数人的观点,总是不会有错的。更何况是几乎所有人。

三年前,我遇到了翔。他是被我的朋友莲介绍来帮我修电脑的。

刚见面时,他很缅腆。房间里三个女孩子围着他,他一边摆弄电脑,我们就在旁边叽叽歪歪,指手划脚。莲用轻声得可以传遍整个房间的声音对我说:他很崇拜我的。哈哈。

我和可可跟着笑,要莲说崇拜是什么意思?莲就冲着翔说,你自己解释吧,反正你比我清楚。

翔的脸通红,笑容尴尬,他看莲的时候,用古龙的话形容,就是:如果眼光可以杀人的话,那么莲已死了一万次了。

翔要离开的时候,莲不知用什么办法弄到了他的皮夹子。莲拿在手上威胁他,如果不请我们三人吃晚饭的话,你就别想要回去!

翔站在那里手足无措,哭笑不得。哄也不是(他那时道行还浅,脸皮还薄),抢也不是(估计他是觉得哪怕是要回自己的东西,用这种手段也太野蛮)。

最后还是我比较识大体,比较有同情心,从莲手中帮他拿回了皮夹。事后他承认,那天他是从我们的房间里“逃”出去的。至于晚上有没做恶梦,他说那属于他的“隐私”范围,我们无从得知。

后来,莲与我慢慢疏远,反而翔因为我的电脑不断出现新的故障而从不曾断了联系。有阵子他一直比较忙,在爱情的水深火热中,高温与严寒交替,让他的身体一直不甚健康。每次濒临倒下之际,他就给我打电话,请我吃饭,想大肆诉苦,倾倒怨气。

我从没让他如愿过。一顿饭,上冷菜时我还能装腔作势地给予一些同情;炒菜接着上,我就开始信口雌黄,大发谬论;等到上汤时,他就只能两眼呆滞地坐着,听我演讲关于世界观人生观的“专业学术性”论文了。米饭当然是在晕头转向中塞进肚里的,因为那时我已在用历尽沦桑的口吻向他讲述我的坎坷人生经历了。越说越沉重,越说越深刻,直到他一边买单,一边安慰我应该看到生活还是阳光灿烂的。

他晕晕乎乎送我,我轻轻松松到家。当然,也许在晚上他突然清醒,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打电话来向我讨个公道。但是没关系,因为那时我已经睡得迷迷糊糊了。

他和他的“至爱”(他自己的形容方式)恋爱了二年。我前前后后总共骗取了五六顿这样的美餐。直到他们分手,我才意识到,这样的好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两年中,他一直无怨无悔帮我修着电脑,WIN95、98重装不下几十次,此项工作不断地为我们的革命友谊添砖加瓦。(此句话在整篇文章中如画蛇添足,但如果不加上去的话,翔看到后是要生气的。)

我基本上算是那种无所事事的人,而他在一段轰轰烈烈的世纪之恋后也开始游手好闲起来。

我们相互约着看电影,吃肯德基,或是换季时陪他去买衣服(这事只发生过一次,那天逛完整条科甲巷和伊藤洋华堂后,当他发现他只花了一百元钱买了一件T恤,但手中却拎满我的大包小包后,他发誓以后再也不要我陪他买东西了)。当然,每次见面前,必须要先在电话中明确的是如果有公共费用(如吃饭)产生,是谁掏钱。

偶尔他来我家看VCD,晚了便睡在我这里。甚至换上我那件比较宽大的睡衣。冬天我在外面的房间上网,他在里面睡觉。我越坐越冷,就进去钻进被窝。他被我吵醒睡不着,就会开始埋怨我的睡衣怎么这么小?空调的声音怎么这么响?嫌我家的台灯光线太亮,嫌我动得太多,把本来很暖的被窝弄得冷冰冰的。最后还会要求我出去帮他泡杯咖啡进来。我不肯,让他自己去。他就说,这是你家啊!我是客人,怎么能自己去泡咖啡呢?

我只好说,听你嫌这嫌那,我都快把这里当成是你家了。

他为之气结,说不出话来。然后使出惯用的一招——掐我。我只好闭嘴,出去泡咖啡。——识时务者为俊杰。谁让我生来就如此聪明智慧?想笨一点顶着干都难!

公元二零零一年的某一天下午,我在QQ上遇到他。

翔:知道我刚才去哪里了吗?

我:自己坦白,我懒得猜。

翔:我去相亲了。我爸帮我介绍的。

我:经过?

翔:省医院门口见面,我差点昏过去,中介人退场。我问她有没吃饭,她说没有,我带她到兴百利吃肯德基。我借着上洗手间的机会随便打了个传呼出去,回进来时我不顾多年在朋友那里建立起来的良好形象,乱说一批后,开始胜利大逃亡。

我:感想?

翔:我现在才发现,你可以算是美女。

我:去死!

从此,翔再不肯与我进肯德基。我超乎常人的讽刺打击水平,让他望而却步。

在和茶馆喝茶,他对我们之间三年来的伟大友谊作了个总结性的发言:

看来友情的确比爱情要牢固得多,我们已经用事实证明了这一点。(这时我插了句嘴:废话!他极没风度地把手伸过来狠狠掐了我一下)。以前没认识你,我一直以为男女之间没有友情存在,但经过这三年,我反而觉得男女之间存在爱情才是一种奇迹。但是,你不要奢望这种友情是可以长期或者永恒的,我已经打算在今年内一定要找到我的爱妻,我会陪她指点风月,笑看江湖。当然,她一定会比你漂亮温柔一百倍,你看到我未来的爱妻会自卑得从此不敢再来打扰我。最后想提醒你的一点是,你不要以为自己年轻就大把时间挥霍浪费,小心老了没人要,如果你不想孤独终老,想向我求婚的话,我会在年内给你一个答复。但你如愿的可能性很小。

我很认真地回答他:估计我向你求婚的可能性也不大。
我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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