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可以说是心灵中最神奇而又最难解的迷。在梦里,我们看见了死去多年的人;或者瞬间到达一个遥远的地方,或使一个人突然变成另一个人;在梦里我们还会想到多年来都没有想起过的事件和人物,甚至是在清醒状态下绝不可能记起的人物。一切显得如此真实,但是当我们醒来之际,所有激动人心的夜晚经验又那么迅速的消失了。然而,梦绝非毫无意义的东西,犹太教古老法典说:“没被解释的梦就象没有被启封的信。”我们的确有必要去了解梦写作的语言,以更好的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
美国心理学家埃里希·弗罗姆(Erich Fromm)认为,象征语言是一种完全不同于我们白天讲话习惯的语言,它的逻辑不是由时空这些范畴来控制,而是由激情和联想来组织。它是整个人类的一种普遍语言,其象征可以分为三种:习惯性象征、偶发性象征和普遍象征。
他认为,习惯性象征最普遍,因为我们在日常语言中就运用它。比如“T-A-B-L-E”就不代表其他的东西,只代表着我们所看到的、摸到的和使用的桌子,虽然桌子一物和声音“桌子”没有任何关系。这些只是经验的结果,源于我们小时侯的重复性经历。图象也可能是习惯性象征。比如,一面旗帜,可以代表一个特定的国家,而十字架又代表基督教堂等。
偶发性象征在象征和象征物之间也是没有内在关系。弗罗姆假定说,某人在某个城市里有惨痛的经历,当他听到这个城市的名字的时候,便很容易地将这个名字和悲哀的情绪联在一起。如果我们梦见自己在一座城里,城市便“代表”着一度在其中经历的情绪。这种象征,除了参与与象征相关联的事件的人以外,无人能领会它。
普遍性象征是这样一种象征:在象征和它所代表的东西之间有一种内在关系。它们深深地扎根于每个人的经验中,比如火象征着活力、光明、运动等,水象征着“沉重”、“缓慢”的活动的心情等。
弗罗姆认为,普遍性象征对所有人来说都是共有的成分,它不局限于个人或某个个体组织。普遍象征的语言是人类发展的共通语言。
我觉得,弗罗姆关于梦的象征语言的分类与解释,可以较好地说明梦的一般性与特殊性、释梦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正是由于普遍象征的存在,基与某种共通性,我们可以对梦作出某些解析;又由于偶发性象征,释梦同时需要对梦者个人经历乃至早期经验的了解,以挖掘个体的更深层的东西。释梦的价值在此也不言自明,如果不去了解梦,那么,“当我们不再忙碌于控制那个外在世界时,我们会丧失大量我们能自己知道和辨别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