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社区防治工作涉及多学科、多部门,绝非医疗部门单独能够承担,必须取得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自1958年南京会议以来,全国各地先后建立了精神病防治机构,并不断完善、健全,现已初步形成城乡精神卫生模式。概括起来可以分为管理协调系统和社区服务系统。 1 精神社会防治协调组织:各省(市)、自治区建立精神病防治(或精神卫生)领导小组,除卫生、民政、公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外,政府一级领导担任小组领导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