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的性生理和性行为,是属于常态还是变态,有时较难划分,要看它是科学还是谬误,要看它的发展程度如何。 譬如说,男女性生活而感到十分兴奋时,有相互咬齿的现象,这叫“情咬”,这是正常的;如果一定要把对方咬出血来,甚至咬下一块肉来,这就变态了。 再如,“睹物思人”,这是一种正常现象,可是如果丢开人而单纯恋物,甚至如痴如醉,这就是“”,属于的范围了。 性惩罚程度轻微者不属于性变态。例如,夫妻之间吵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