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颁布了一项允许同性恋者结婚的法规。但是,该法规的颁布引起了社会的轩然大波和众多舆论。就许多的同性恋者,他们也各持观点,议论纷纷。
沙利文和巴顿于1981年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他们的同性生活十分美满,在波士顿北部有一个属于他们的小家。他们彼此都戴一枚象征他们同性恋爱关系的戒指。但是,马萨诸塞州同性恋婚姻法的颁布,对于他们来说并非是一件好事。他们可能不会按照同性恋婚姻法规正常地结合在一起,出于同性恋结婚所带来的各种繁琐事项,他们不能过以前那样自由自在的生。而且,他们必须负担法律所赋予夫妻的财务义务与责任。沙利文表示,“同性恋婚姻法规的颁布将会有许多人合法结婚,真是不可思议。要知道,这些法规不是我们正当享受的权益。”
对于同性恋婚姻法规,社会反响很强烈。在同性恋文化研究人员和20对同性恋之间进行的的访谈中,部分同性恋表示,他们非常关注婚后抚养子女的问题,以及同性生活在一起所面对的健康和死亡率。较为年轻的同性恋者称,他们都倾向于合法结婚。然而,年龄在30-40岁之间的同性恋者则认为,他们只要保持同性恋的关系,不希望同性婚姻的出现。
那些拒绝同性恋婚姻的伴侣,他们认为这些法规是多余的,甚至认为同性恋法规的出现是对他们的侮辱,他们已经在一起了,结婚与否没有太大的意义。然而,那些持异性恋观念的人们对他们的合法婚姻,则理解为是一种社会畸形现象。对于想通过合法婚姻确立同性恋关系的伴侣,他们认为,这样的结合他们才有一个名份。但是,他们并未考虑过组建同性家庭所面临的税法和健康利益等一系列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