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岁的年龄没有虚度,柳已经有过几次刻骨铭心的恋情,可或长或短,最后总逃不脱分手的结局。知道世界上本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可还是义无反顾地追求着爱情的完美。柳清楚知道自己的所谓资本,青春靓丽,薪水足够她恣意消费后还略有盈余,所以除了爱情似乎没有什么可以将她诱惑得晕头转向。遇到安绝不是偶然,那样的男人只在背后觊觎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主动出击是唯一的选择。还好,处心积虑安排的偶遇造就了理想爱情的完美开
透过车流的缝隙,静静的注视他,‘真正爱你的男人在过马路时一定会牵着你的手的’,远远的看着他的脸,那一如昨晚缠绵爱恋的笑容,现在看来却如此遥远而模糊。现在我更爱床上的他。那么他呢,是否也然?我爱吃葡萄,所以我就叫葡萄。我会扔很美的弧线,让葡萄粒百分百准确的落入我的口中,然后我的眼睛会笑出葡萄一样的眼泪。谁也不认识谁,所以金子格外的放肆,而我,却爱上了这个会骂人的有点可恶的家伙。他就是这么霸道的一
对于爱情,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环境,对爱情的追求也不一样,每个人生活爱情观的不同,使人在选择对待爱情的时候也不尽相同。生活中只有相似的人而没有相同的两个人,所以对爱情来说也只有相似的没有相同的故事。复杂的先不说,单就女人和男人来说,对待爱情的态度也是有很大的区别。投入爱情对于女人来说,一旦遇上了、动心了,就象吸上了鸦片,总是希望能永远沉醉其中,感受它的飘飘然的浪漫,轻易不愿摆脱,也摆脱不了;而对
有人会说,既然那个男人不是全心全意,赶紧分手才是上策,干吗还这样留恋?但是在爱情故事里,不是每件事都可以这样理性分析的,尤其对当事人来说。那天在网上看到一段话,觉得很适合索菲眼下的心境,快刀斩乱麻,并非适用于每个人的处世风格,有些爱情的品种,只适合渐渐凋零。既然爱过,就不要在乎多花那一点时间---不是被动地等待对方回心转意,而是主动地让自己死心。这个觉醒的过程,也许漫长,却让自己变得十分冷静,不会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高男矮女、胖男瘦女、大男小女……似乎X(男)>Y(女)已经形成了婚姻组合的思维定式。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偶尔也会X
年已30的我去年终于真正恋爱了,女友与我年龄相仿。同十年前少不经事的那场青涩的初恋相比,这份迟来的爱让我有了更多幸福的新体验,促使我要把这美好的事情记录在案,仔细回味。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个眼神,只需要一秒钟的时间。这句话用来形容自己对她的着迷再适合不过了。05年初秋的一个下午,当身着洁白工衣的她连同她那啷啷的笑声一同走进自己时,心中沉寂了多年的某根心弦突然被强烈的拨动了。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
在办公室见到了媛媛。她是属于那种身材娇小、有些小鸟依人的可爱女孩。说话声音细细的、柔柔的,可在这细柔的声音里让人听出来的却是一种伤感。相识在舞台我从小喜欢跳芭蕾舞,一次,海南举办全省舞蹈大赛,当时我正在上中专,学校知道我有这样的特长,就极力推荐我参赛,陪我一起去参赛的是我的好朋友阿丽,她一直在鼓励我。我在后台候场时,忽然看见一个很帅气的男孩在练街舞,我不知不觉看了他很久。站在一旁的阿丽在我耳边
消息配景: 梅梅(化名),22岁,今年刚被山东省一所翻译学院的日语专业登科,之前在沈阳某职业高中读法律文秘专业。 7月24日晚6时左右,因与网恋的男朋侪分离,她拧开了自家的煤气阀门…… 不省人事的梅梅,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济。苏醒后的梅梅在病床上,解读了她作出自尽选择的生理进程,并借本报提示年轻的女孩们:怜惜生命。 7月24日晚7时30分许,沈阳市于洪区杨士乡甘官小区一住民楼外站满了方才被警方从楼内疏散出来的住民,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当年,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心神荡漾得一塌糊涂。我所认识的青梅竹马当中,最经典的一对是上幼儿园的时候就认识了。男孩在幼儿园的时候曾表演当众便溺,被当班长的女孩严厉批评并报告老师,那个时候,两个孩子还有点敌对的味道。等到稍大一点,男孩随父母远赴新疆,青梅竹马之间隔了几千公里的路途,十几年后,两人竟然在同一个大学的同一个专业里成了同班同学。还能说什么呢?除了缘分二字,简直就找
有人说,觉得失恋痛苦的人,是因为在感情中付出太多,回不了头。也有人说,失恋给人的感觉就像嘴里长了溃疡,越痛越要去舔,越舔却又越痛。和他在一起,只一年,双方的缺点毛病都暴露无遗:争吵不休,战火连天。终于厌倦了这样的日子,狠下心,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去女友那儿借住。他放低了姿态留我,我挣脱开,倔强地、不顾一切地离去。他打电话来叫我回去,我说放手吧,我们还是朋友。他说,没有你日子还有什么滋味?像说台词
社会与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在我们周围,许许多多在婚姻中摸爬滚打多年的人,几乎都不再奢望婚姻里存有爱情,似乎默认了婚姻即爱情的坟墓;而那些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人也诚惶诚恐地心存畏惧。有心理学家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爱情是怎样走进坟墓的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临床心理科徐顺生认为,爱情是随着婚姻生活的建立而渐渐走进坟墓的。它主要是由下面几方面原因造成的:一、光环效应的消失当你直视强光源
那是个秋季,有个女孩认识了一个男孩子。他们怎么认识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认识了,认识了,两个人都觉得奇怪,奇怪在这之前,他们怎么就错过了那么多年呢?他们开始了一段浪漫的时光。一切都和女孩想像中的一样美丽。那些日子里,女孩的办公桌上,开始有玫瑰花。据说,玫瑰是代表爱情的。女孩细心地为玫瑰换水,用前所未有的温柔目光注视它们,如同注视男孩的眼睛。办公室里的女孩子们,常常在一起讨论有关于爱情的话题
她豁然明白,有时候,爱情真如衣服,破了该扔就要扔!新婚闹洞房的时候,伴郎坏惺惺地问她:假如以后新郎官在外面又有了女人,你会怎么办?她不假思索地回答:离!我怎么能容忍他再有一个?从现在起,对我俩来说对方都应该是独一无二的。他如果背叛了我,我绝不会为他着脸去和别人争风吃醋,因为不值。也许当时的玩笑话就是一种不祥的征兆吧!两年以后的一天,她去市场上买菜。付完钱后拎着菜刚要走,完全是一种直觉,忽然觉得
你智商140,工作业绩优秀,抓客户像抓自己脸上的痘痘一样准确无误。于是奋勇不顾地将这种智商用在爱情里。然而我们却不愿将聪明才智用于如何爱他,而是用于如何刺探他爱不爱你、是不是惟一爱你、能不能永远爱你这样的命题中。没有女人能避免在爱情中自以为是地犯傻。只是不要刺到他的致命伤--致命伤NO1 非正常性激励我之所以告诉他有很多不错的男人追求我,只是想激励他更爱我。男人不是都有征服欲吗?--激励这个词用在两性关系
在别人看来,他们是很般配的一对。他在广告公司任企划文案,她则搞平面设计。当然他很英俊,她很美丽。他们经常接触,谈创作,工作晚了也到酒吧里坐坐,他送她回家。后来,他们开始恋爱。要是没有广告公司策划那场电视游戏节目,他们很可能已经结婚了。现在,他和一个叫苏的女子生活在一起,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苏是广告公司办公楼下一家服饰店的老板。他只记得以前他经常陪她到那家店,店里的服饰很精致,店面布置很好,
女人的情感比较早熟,当她们为琼瑶的小说,徐志摩的诗迎风洒泪时,男孩尚在大打游戏机或是沉湎于迈克尔乔丹,处理情感上可能还是个无知少年,女人因此也就有资格给男人开爱情课了。但是,早不如巧。貌似木钠、不善示爱的男性也有自己的一套爱情经,他们不失理性的爱情观,或许能给常常为情所困的女性另一种启示。男人比较无情恋爱中的女人,视男友为空气、阳光、水,生命中的全部。除却爱情,她一无所有、一无所求。女人对爱的
想要拥有一份美好的爱情,只有一颗深爱着对方的心是远远不够的。若没有足够的智慧,傻傻地坚持那种非瞎即聋的所谓痴情,你的爱情股要么会被套牢,要么让你赔得血本无归。为了最大限度地躲避风险,聪明的女人,快来看看下面一生受用的爱情守则吧,相信你一定会受益匪浅……〖精典〗一生受用的爱情守则:▲1 不要为了寂寞去恋爱,时间是个魔鬼,天长日久,如果你是个多情的人,即使不爱对方,到时候也会产生感情,到最后你怎么办
无聊的人总是想的多,而且多是在无聊的时候想着无聊的事,就比如象我这样。从回到老家以后又恢复了以前的习惯,每天晚上沿着三年前跑步的路线在夜里孤独的长跑着,一路上脑子象脚步一样有节奏的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昨天晚上一改往日的跑步路线,而是向着更远的海边跑去,来回大约十公里左右。都已经晚上九点半多了,海边的公路上还有行人。在这样的天气,这个时间,能在这条路上出现的不是我这样的疯子就是情侣(由此推断,谈情
经常有年轻人来咨询,问我这样的问题:医生,我准备结婚了。我非常爱对方,对方也很爱我。但是我以前有过朋友,相处了两三年,有过性关系。您觉得我是不是该把这件事情讲出来?面对这种情况时,我认为首先要避免以下几个误区:1、夫妻联盟=牺牲自我。夫妻双方应该同心同德,培养共同的兴趣,追求共同的利益。但是夫妻联盟并不等于夫妻共生。联盟的基础是两个独立成熟的个体,可以为自己负责,也可以为对方负责;而共生状态下,
阿冰是我的大学好友,长得很漂亮、大方的那种。一日,接到她的电话,那头传来啜泣声,忙问何因,原来是找了一男友,双方情投意合,却招至她家人的强烈反对,甚至以断绝关系为挟,其因便是那人长得太丑。我不禁愕然:这也是理由?!我倒觉得美女配丑男没什么不可,理由有四:其一,爱情最重要的是两情相悦。感情是一件情投意合的事情,千年等一回的爱情所带来的震撼与情不自禁,又岂能容一个丑字了断。茫茫人海相见恨晚,从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