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有这样的体验:亲朋好友帮助我们,我们不觉得奇怪,因为“他是我的亲戚”、“他是我的朋友”,理所当然他们会帮助我们;但是如果一个陌生人向我们伸出援手,我们却会认为“这个人乐于助人”。
同样,在家庭生活中,妻子和丈夫常常无视对方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因为“这是责任”、“这是义务”,而不是因为“爱”和“关心”;一旦外人对自己做出类似行为,则会认为这是“关心”,是“爱的表示”。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呢?这就是由于社会心理学上所说的“过度理由效应”。每个人都力图使自己和别人的行为看起来合理,因而总是为行为寻找原因,一旦找到足够的原因,人们就很少再继续找下去,而且,在寻找原因时,总是先找那些显而易见的外在原因,因此,如果外部原因足以对行为做出解释时,人们一般就不再去寻找内部的原因了。
有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一位老人在一个小乡村里休养,但附近却住着一些十分顽皮的孩子,他们天天互相追逐打闹,喧哗的吵闹声使老人无法好好休息,在屡禁不止的情况下,老人想出了一个办法。
他把孩子们都叫到一起,告诉他们谁叫的声音越大,谁得到的报酬就越多,他每次都根据孩子们吵闹的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到孩子们已经习惯于获取奖励的时候,老人开始逐渐减少所给的奖励,最后无论孩子们怎么吵,老人一分钱也不给。
结果,孩子们认为受到的待遇越来越不公正,认为“不给钱了谁还给你叫”,再也不到老人所住的房子附近大声吵闹。
行为如果只用外在理由来解释,那么,一旦外在理由不再存在,这种行为也将趋于终止,因此,如果我们希望某种行为得以保持,就不要给它足够的外部理由。
公司老板如果希望自己的职员努力工作,就不要给予职员太多的物质奖励,而要让职员认为他自己勤奋、上进,喜欢这份工作,喜欢这家公司;希望孩子努力学习的家长,也不能用太多的金钱和奖品去奖励孩子的好成绩,而要让孩子觉得自己喜欢学习,学习是有趣的事。
来源:心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