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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言论:防止青少年犯罪要"四防"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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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虽然经过多年的治理,但是,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已经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如何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犯罪害及他人、自身、家庭和社会,如何教育、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不至于犯罪而危害社会,如何帮助他们顺利地跨过青少年这一人生特殊而重要的“危险期”?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严肃的社会问题。 作为一个长期在学校从事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政工干部,笔者认为,单纯依靠一个部门或一种方法来预

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虽然经过多年的治理,但是,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已经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如何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犯罪害及他人、自身、家庭和社会,如何教育、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不至于犯罪而危害社会,如何帮助他们顺利地跨过青少年这一人生特殊而重要的“危险期”?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严肃的社会问题。

作为一个长期在学校从事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政工干部,笔者认为,单纯依靠一个部门或一种方法来预防、控制、减少青少年犯罪是不可能的,仅仅依靠对罪犯的惩罚、矫治、改造来控制青少年犯罪也是不完备的,必须充分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四种预防。

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环境的好坏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起到积极的影响.。家庭环境一般包括生活条件、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长行为等因素。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呀呀学语,从读书识字到认识自然、认识社会,从依附父母到独立生活,其生活技能的掌握、生活方式的形成、社会角色的培养、大多是在家庭中形成的。良好的家庭环境(如生活条件宽裕、家庭结构健全、家庭关系和睦、家长行为文明)会孕育青少年健全的人格,古今中外,几乎任何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其青少年时期都是生活在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中。相反,不良的家庭环境,如家庭结构欠缺、家庭关系破裂、家长行为粗暴,则会导致青少年的人格向着变态的方向发展,往往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客观原因之一。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正确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父母要了解子女的生理和的发展、变化,不能固守“长辈”的角色和地位,缺少与子女“交朋友”的意识,对他们不能过于苛求,应给予他们更多学习上的帮助、生活上的关心、精神上的鼓励和诱导。

家长除了科学文化知识外,还应对子女进行:基本生活技能的教育和培养;伦理、道德、法律教育,使其“习惯成自然”,变成自己的行为准则而终身恪守。防止溺爱、体罚、控制、放任、庇护,要鼓励、交谈、权威(维护权威,最重要的是父母要提高自身素质,能够回答和解决子女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正确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以正确的自身行为,使子女心悦诚服)、限制(对子女的不良行为如逃学、无故夜出、乱交朋友、携带管制刀具等要进行管制和约束,以消除他们违法犯罪的诱因和机会),及时制止越轨行为等。

学校预防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专门场所,又是塑造人格的地方。学校教育对预防犯罪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教育搞好了就会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就青少年来说,在学校接受教育这个年龄阶段,正是他们长身体,求知欲望强烈,精力充沛,最容易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的时候,学校通过教育,可以遏制青少年犯罪的产生,使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行为习惯、知识结构与价值观念,从而从内心深处不愿犯罪,减少受教育者的反社会性。

在实施学校教育上,要不断改善教育内容,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片面追求智育教育而忽视德体教育,不仅阻碍了教育方针的落实,受教育者也得不到全方位的教育,而使他们厌学、失学、辍学,产生不良嗜好、不良行为,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许多案件表明:在校青少年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大都是在缺乏科学管理和健全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实施的,如能及早采取措施,大部分是可以避免和制止其发生的。笔者认为:学校预防应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一是改善育人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丰富校园文化,让青少年生活在一个温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让青少年远离毒品、远离犯罪,消除社会对他们的负面影响,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打好基础。

二是要对其内心进行诱导。把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己任,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开展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教育,正确引导他们走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道路。

三是要对其外部行为进行管理和约束。学校要不段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严肃校纪校规,充分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教育功能,各内部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正确规范和约束学生的行为。同时,学校教育还要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相互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一条教育链,共同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社会预防

要不断地净化社会环境。首先是端正党风,清除腐败。腐败现象,对青少年的言行起着引导和示范作用,成为其违法犯罪的基础和关键诱因。要彻底清除对青少年影响尤甚的文化市场的“黄色污染”、以腐败为主要表现的“灰色污染”、以暴力团伙犯罪为主要内容的“黑色污染”,以毒品犯罪的“白色污染”。

要善待曾有不良行为者和违法犯罪者。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他们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他们回归正常后,初期思想都不稳定,缺乏适应社会的能力,重新做人的意志也比较脆弱,还会遇到就学、就业的困难,家庭、社会的歧视,犯罪分子的拉拢,腐朽思想的侵蚀等等不利因素,需要得到感情的接纳、人格上的尊重、生活上的帮助、工作上的支持、家庭上的温暖、社会上的关心,要像“父母对待孩子、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因为他们是曾经受到伤害而又急需倍加呵护的“病人”。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巩固和扩大帮教成果,使其能够以全新的心情和姿态开始新的生活。

司法预防

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尚不能抵制青少年犯罪产生的情况下,在违法犯罪发生后,给予其应有的、必要的法律制裁,虽然在预防违法犯罪体系中是一种“下策”,但却是非常必要的。首先,法律存在的本身,就是对青少年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和抑制作用;其次,使违法犯罪者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促使其接受教训,改过自新,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使其他青少年通过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司法追究的事实中,看到违法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严重危害以及因违法犯罪面临毁灭自己前程、失去自由甚至付出生命的惨重代价,从而,有效地将自己的行为控制在纪律、道德、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根治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其措施就要具有针对性,要多重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预防无疑是最有效的预防方法,各个环节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如果把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割裂开来,预防、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就不完备,就不会收到预期的效果。同时,预防青少年犯罪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关心青少年、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己任,相互支持配合,“四防”并举,常抓不懈,共同建立起对青少年教育管理的网络,不留死角和漏洞,形成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永不断裂的教育链,构筑一道坚实的预防长城,就一定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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