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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诱发青少年犯罪 带来社会问题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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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网络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峻态势,已是刻不容缓的问题。 血染的网吧 2006年11月17日,郑州市一网吧发生血案,17岁的范某因在游戏中与他人发生争执被人用刀捅死。 网吧血案并非仅此一例。 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

如何应对网络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峻态势,已是刻不容缓的问题。

血染的网吧

2006年11月17日,郑州市一网吧发生血案,17岁的范某因在游戏中与他人发生争执被人用刀捅死。

网吧血案并非仅此一例。

16岁的少年胡某在合肥市一网吧里玩“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旁边的一同龄少年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向这位少年,致使其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深浸在暴力游戏中。

三门峡市发生的一件因网络而引起的案例也发人深省。该市中学女学生杜晓(化名),勤奋好学,喜欢上网玩游戏。有一次,她在聊天室看到一张帖子:“我是虎狼,对主人绝对忠诚,请你做我的主人,我将给你意想不到的保护和关爱……”

善良的杜晓被吸引了,约好与这位“虎狼”见面。其实,虎狼叫汪大鹏,17岁的他迷恋上网,并在网上结识了张双星、王三石等人,成为一个团伙。为了满足上网的费用,他们先后抢劫、盗窃人民币2万余元。

去年的一天,杜晓与“虎狼”汪大鹏见面后,被汪大鹏诱骗至家中,汪大鹏模仿游戏中的内容强奸了杜晓。杜晓受辱后,为逃离虎口,趁汪大鹏熟睡之机,从三楼的窗口跳下,当场被摔死。

19岁的杨小帅是太康县城关镇人,初中毕业后经常到网吧上网聊天。2006年4月中旬的一天,一个叫“冷心女”的网友引起了他的注意,两人聊得十分投机。4月底,按捺不住心情的杨小帅与“冷心女”在县城一网吧内见了第一面。见到身段苗条、只有17岁的“冷心女”后,杨小帅将其灌醉后将其强奸。受辱后,“冷心女”要报案,杨小帅遂将“冷心女”活活掐死。

诸多如花的生命就这样永远凝固在了如花的岁月里。网络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严峻态势,不得不让人们再次关注。

状告游戏开发商

曾经有一件案子引起社会轰动。

天津市塘沽一初中生由于痴迷网络,连续在网吧上网两天两夜后跳楼。

一个初生中为何以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他写的一封绝笔信似乎让我们找到了答案:网络成瘾。

从他写的遗书中,我们看到这个14岁的少年沉迷网络游戏后混乱的内心世界。在四份遗书中,竟找不到一句跟父母道别的话,而是充满了游戏用语。14岁的他,已经进入了一个空虚而飘渺的世界。

此案令社会各界扼腕而叹,一位律师代表死者起诉游戏开发商,认为游戏产品有缺陷,对青少年具有诱惑作用,应对少年之死承担责任。

对于这场官司,人们关注的并非是它的输赢,思考的而是另外一个问题:谁夺走了我们的孩子?

李宏民,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长期从事青少年网络犯罪研究。据他介绍,目前,在我国的2亿网民中,大约1400万网民患有不同程度的网络成瘾症。在青少年网民中,上网成瘾者高达20%。有的因上网成瘾而冷漠甚至仇视周围的同事、同学甚至亲人;有的昼夜上网,思维混乱,荒废学业;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因网络成瘾引发的问题触目惊心。

2006年6月中旬,北京某名牌大学二年级的宋某,因迷恋网络游戏,被医生诊断为“重度网络成瘾患者”。在被父亲送到医院治疗的当晚,他用玻璃碎片割腕,幸亏抢救及时才保住了性命。

济源市几名青少年为了得到上网费用,合伙盗窃了其中一人家中的保险柜,盗得现金1万多元。在广东顺德,一名青少年为了得到上网费用,杀死2名老人……

网络诱发五宗罪

“当前,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主要有几个突出特点”,5月8日上午,李宏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下列剖析。

网络诱发的侵财型犯罪。一些青少年为得到上网的费用,实施盗窃、诈骗、抢劫等犯罪。

网络诱发的侵犯公民生命和健康权犯罪也不容忽视。有的青少年被暴力游戏麻木生命,由网上杀杀打打演变成现实生活中的杀人犯。

网络诱发的性犯罪。有的青少年利用网络身份的虚拟性和隐蔽性诱骗女性,实施性犯罪。

网络诱发的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目前,由网络诱发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比较突出。网吧已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多发性场所。

网络诱发的非法经营型犯罪。其表现形式主要是网络赌博、非法传销和利用网络制作、贩卖和传播淫秽物品。

那么,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一是青少年自控能力差,容易沉迷网络,不可自拔;二是网络文化市场管理混乱,致使一些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通过网络传播,腐蚀青少年的心灵;三是有关网络法律相对滞后,对网络犯罪惩罚不力;四是利用技术手段预防犯罪的措施不到位;五是对于网络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严重态势还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预防措施不得力。”李宏民说。

“预防犯罪警示基地”的启示

“让青少年远离网瘾,从而避免网络犯罪,不失为一个有效良方。”李宏民说,如何让青少年远离网瘾,需要社会各界的努力。

在济源市检察院,有一个“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警示基地”,这个基地成为当地许多青少年的“警示牌”。据悉,此举不仅在我省独此一家,在全国也不多见。

5月8日上午,本报记者在这个基地看到,“血染的网吧”、“温柔的陷阱”、“社会的呐喊”等7个展厅,布满了各种,那血淋淋的场面和迷惘的眼睛震撼着人的心灵,多媒体的展示不仅让人深思,更发出了深切的呼喊。

“基地建成两年来,我们已接待6000多名青少年,许多孩子看了以后都表示要远离网瘾。”基地的发起人、济源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宏民说。

事实上,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问题,也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重视。今年4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网络文化建设问题。此后不久,全国立即开展了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的专项行动。

5月2日,公安部一位负责人透露,网络淫秽色情的危害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一些十几岁的未成年人在看了网络淫秽色情录像后,曾发生参与强奸、抢劫犯罪的刑事案件。他还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已经清理、删除境内互联网上淫秽色情信息3万余条,关闭淫秽色情网站和栏目1450余个,侦破网络淫秽色情案件近30起。

然而,许多人都认为,打击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面对汹涌而来的网络不良文化,该怎样从根本上打造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盾”?

李宏民认为,首先,要在中小学校开办有关网络文化课程,这是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基础。目前,网络文化铺天盖地,而学校的相关教育却没有及时跟上来,使一些网络不良文化乘虚而入,侵蚀着青少年的心灵。因此,在学校开设网络文化课,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已迫在眉睫。

而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对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也尤为重要。目前,对网络文化的管理还很不规范,致使一些色情、暴力等许多不良文化充斥网站。所以,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关键是要强化运营商的管理责任。比如,用户租用空间时,运营商应知道空间用来干什么。运营商如果知道出租的空间是被用于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文化时,应向有关部门举报,如果知情不报,应对其进行处罚。同时,网站应该及时删除有关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文化的小说、和电影,否则,也要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制定、完善网络立法,这是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保证。2006年,北京一名家庭主妇在家中多次组织人进行视频“裸聊”,被抓后,她对组织“裸聊”供认不讳。然而,今年4月,检察机关却因找不到相关罪名撤回了对她的起诉。这暴露了我国网络立法方面的缺陷。法律的空白,加上利益的诱惑,使一些不法分子肆无忌惮地在网络上传播不良文化,毒害我们的青少年。因此,加强网络立法已刻不容缓。

“网络不良文化侵蚀的不仅仅是青少年,还侵蚀着我们民族的未来,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网络已对我们提出了挑战,我们必须应对这个挑战!”李宏民说。

眼下,沉迷于网络的青少年不在少数,这不但造成他们学业荒废,更有一些人受网络中的色情、暴力等不良文化影响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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